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3-789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11-13
发布单位: 景宁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文字+线下集中宣介】关于加强景宁畲族自治县砂石行业长效管理的意见政策解读

2023-11-21 10:27 信息来源: 景宁县府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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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规范我县砂石行业开发利用秩序,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我县砂石资源,建立砂石行业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修订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为严格规范我县砂石行业开发利用秩序,合法、高效利用砂石资源,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及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意见》分总体目标任务、管理范围、职能职责、工作要求、组织保障等五个方面进行表述。

)总体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通过建立砂石资源行业长效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属地乡镇(街道)及县直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全县砂石行业职能明确、责任清晰、齐抓共管、监管有效的良好格局,促进砂石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为全县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管理范围:县域内(含丽景园)建筑用石料持证矿山、“工程采矿”中砂石资源(矿产品)的出让、开采、加工销售、运输等环节,以及县域内监管发现的砂石行业违规违法行为。《意见》中对“出让、开采、加工销售、运输”等环节进行详细说明。

)职能职责

涉及职责范围:19个行业主管部门,2个园区,21个乡镇街道。

21个乡镇(街道):履行砂石行业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对本辖区范围内砂石行业实行全流程闭环式管理。

各部门的职责是:

一是规范“工程采矿”(包括矿山开拓系统工程、涉及地下空间砂石资源的项目建设)开采砂石“三量”管理。严格落实“工程采矿”开采砂石“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须督促项目业主,按政府采购规定委托白名单中介机构严格核算涉及工程开采砂石“总量”、“自用量”和“多余量”,并向砂石管理机构提交《砂石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进行备案。

二是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主管建设项目砂石资源(矿产品)的勘察、评估、开挖、自用加工、出让、运输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并督促建设项目在工程竣工时同步完成对砂石加工场地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

三是《意见》进一步明确砂石行业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置范围:

(1)违规开采行为。违规开采机制砂由行业主管部门、属地(街道)政府配合自规局调查取证,交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涉刑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违规开采河砂由行业主管部门、属地(街道)政府配合水利局调查取证,交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涉刑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违规砂石加工行为。建设项目违规加工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关停;企业违规设立砂石加工生产线由经商部门责令关停;个人违规砂石加工行为由属地街道政府报综合行政管理局执法。

(3)违规销售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营业执照》的审批、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有证无照”加工销售砂石资源和销售质量不合格砂石资源(矿产品)的违法行为,对涉及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查处。公安部门负责涉嫌非法销售和侵占砂石资源(矿产品)的立案侦办;负责对销售来源不明的砂石资源立案查处。

(4)运输环节。公安局负责涉嫌非法运输砂石资源(矿产品)的立案侦办,负责对砂石运输车辆的备案审查;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砂石装载运输车辆污染、损坏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公路交通运输超限、砂石扬撒的巡查检查和查处,负责依法查处砂石装载运输对公路路面损坏等违法行为,负责对本地砂石运输车辆的监管。

1. 涉及环境影响问题由环保局负责查处。

2. 涉及河道及水土流失问题由水利局负责查处。

3. 涉及安全生产问题:矿山企业、独立类砂石加工企业由应急局负责查处;自用砂石加工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工作要求

一是严控准入条件。从严控制建筑用石料矿山采矿权和独立砂石加工企业数量,确保砂石行业规模型高质量绿色发展。

二是实施规范管理。为切实维护砂石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严格矿山采矿权审批,简化“工程采矿”审批,保障建设项目工程顺利施工。做到“三个禁止”——禁止未经批准私自设置自用砂石加工生产线;禁止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设置砂石自用加工生产线;禁止建设项目“工程采矿”的砂石资源(矿产品)非法销售。

三是落实常态监管。强化数字化成果应用,构建横向跨部门协同、纵向县乡村联动治理的格局。

)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以政府全盘管理、部门齐抓共管,乡镇(街道)协同配合”的砂石行业协调监管机制。

二是健全考核体系,推进数字智控。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评价、注重实效”的原则,健全和完善“星级考核”制度和“云砂管”平台考核体系,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严格工作考核。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追责问责。要求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履责、全力担责,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强化执纪追责问责,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不良影响的,将一查到底,依法追究有关部门的领导责任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以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6号)、省发展改革委等15单位《关于促进我省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376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省人大法工委复函的通知》(浙土资厅函[2017]436号)、《丽水市机制砂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机制砂行业长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丽政办发〔2022〕30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四、适用对象

适用全县范围/全县社会公众。

五、关键词解释

“工程采矿”是指经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隧道和地下空间工程,在批准的建设用地(不含临时用地)范围及建设工期内因施工需要开采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矿产的,可不再设置出让采矿权。

工程“三量”是指“工程采矿”过程中根据施工方案(建筑设计方案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开展工程勘察或专业地质技术勘察,进行储量评估,并结合项目自用需求计算得出的该项目涉及的砂石资源“总量”“自用量”和“多余量”。

、解读机关

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政策咨询通道

县砂管办梅文健,0578-5626057


线下集中宣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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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3日,在全县沙市综合管理工作会议上,我县特邀市砂管办潘孙伟处长,为参会人员作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3/11/21/art_1229437985_2496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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