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412K/2023-780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经商〔2023〕92号 成文日期: 2023-10-20
发布单位: 经济商务科技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稳进提质资金(批发部分)的通知

2023-10-20 15:28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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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进一步巩固经济稳进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景政发〔2023288家企业提供补助材料,行业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我局对材料进行复核,并进行公示,主要补助情况如下:

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8家批发企业销售额增长奖励300万元,依据景政发〔20232号第8条“鼓励限上批发业企业稳增长”:对于 2022 年销售额在 10 亿元至 50 亿元的限上批发业企

业,2023 年一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长 10%、20%、3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 5 万元、10 万元、15 万元奖励。对于 2022 年销售额在 50 亿元以上的限上批发业企业,2023 年一季度销售额与上年一季度持平的,给予一次性 20 万元奖励;2023 年一季度销售额同比增长 10%、2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 40 万元、60 万元奖励。其中,2022 年新上限的企业,根据 2022 年实际销售月数计算月均销售额,以月均销售额的 3 倍作为同期数计算增长率。

综上,现下达2023年度稳进提质资金(批发部分)叁百万圆整(3000000元)。

 

附件:1.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进一步巩固经济稳进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第二、三、五、十方面的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2.2023年度稳进提质政策(批发部分)奖励资金兑现汇总表.xlsx

 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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