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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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按照《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管理范围为基础,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半年。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荒地、滩涂、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衢州市开化县,丽水市龙泉市、庆元县、景宁畲族自治县。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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