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412K/2022-743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经商〔2022〕160号 成文日期: 2022-12-15
发布单位: 经济商务科技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二)

2023-01-05 16:58 信息来源: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浏览次数:
分享到:

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33号《关于下达2021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3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2081)、《关于印发浙江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8〕94号)等文件精神现有对浙江星缘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申报的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和景宁桥头物丰超市申报的上规上限奖励资金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共计补助贰万伍仟元整(25000),现予以下发。


附件1:景宁桥头物丰超市申报材料.pdf

附件2:浙江星缘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申报材料.pdf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2022年1215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