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3-699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1-05
发布单位: 经济商务科技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活必需品21+1+N联保联供应急机制预案

2023-01-05 16:54 信息来源: 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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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有效处置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全一盘棋的工作思路,保证市场供应有序,维护社会稳定,建立生活必需品21+1+N”联保联供应急机制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商务部《应对疫情等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预案》、《浙江省应对新冠疫情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应急预案》、《浙江省生活必需品11+1+N联保联供应急机制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景宁实际制定。

(二)相关定义

    1.本文所指生活必需品一般是指粮、油、肉、蔬菜和蛋、奶等生活物资。

2.“21+1+N”应急机制,21即是全21个乡镇(街道),1即是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活必需品保供领导小组N即是重点保供企业(超市3粮油企业1家,农贸市场2家,蔬菜肉类生产基地6家,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电商、网点广覆盖的品牌便利连锁店

 (三)适用范围

    因疫情等原因,引发粮、油、肉、蔬菜和蛋等生活必需品出现供应紧张,导致出现抢购、价格大幅度上升等现象,需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行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正常供应。

    二、分级启动标准

    严格做好菜篮子工程,建立21+1+N”联保联供应急机制,分为I级、Ⅱ级、Ⅲ级应急机制。

    I级:景宁区域内发生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出现或预判可能出现抢购、价格大幅度上升等现象,本保供企业原有采购渠道无法满足居民需求,且经协调外无法有效提供支援保供时,以景宁畲族自治县名义提出启动丽水市联保联供应急机制、省“11+1+N”联保联供应急机制需求。

   Ⅱ级:镇乡、街道范围内发生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出现抢购、价格大幅度上升等现象时,先由景宁畲族自治县启动21+1+N”联保联供应急机制,级无法解决时,再以景宁畲族自治县名义提出启动丽水市联保联供应急机制需求。

   Ⅲ级:某一村或某一社区(小区)范围内发生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出现抢购、价格大幅度上升现象时,由保供领导小组进行生活必需品调配,适时启动21+1+N”联保联供应急机制。

四、分类实施保供措施

    1.对封控区的保供措施。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保供领导小组要畅通生活必需品的运输渠道,调配力量,落实具体保供企业加强与社区对接,明确专人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切实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等工作。

    2.对管控区的保供措施。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开放管控区的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设置便民服务点,保供指挥部落实具体保供企业,在指定地点按需投放生活必需品。通过预约、错峰等方式,引导居民有序采购生活物资,切实避免人员聚集。倡导居民网上购物,提倡无接触配送。

3.对防范区的保供措施。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保持正常的生活必需品流通秩序。

4.对采样点的保供措施。日常采样点由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日常工作管理做好相关物资保供;对大规模的采样期间,由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汇总所需保供物资,落实具体保供企业实现保供。

、组织指挥体系

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称应急指挥部)体系指挥协调下开展工作。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组成根据任务需要及时增加成员单位和职责。办公室设在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一)指挥部协调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有关生活必需品保供的指令和会议、文件精神。

    2.掌握全生活必需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等宏观形势,分析市场动态,观察和判断市场异常情况和发展态势,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3.发生供应异常事件时,根据不同响应等级,按照就近保供原则,下达联保联供商品的指令和任务。

    4.组织现场指挥,对执行联保联供预案过程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5.政府和丽水市汇报联保联供情况和工作成效;在处置中遇到本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时,请求政府或丽水市专班指导并帮助解决。

    6.决定联保联供新闻发布有关事宜。

其中,各成员单位职责:

    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开展有利于市场稳定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指导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应对工作,协调做好负面有害信息处理。

    县经济商务科技局:负责联保联供机制组建、保供企业摸排和企业库建立;负责联保联供组织实施、协调和总结等工作。

    发改局:负责粮、油、猪肉等商品联保联供指导。

    公安局:负责联保联供时,保障县城、镇乡公路的通行和运输,协调高速公路的通行和运输。

    财政局: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提供必要的资金预算和保障。

    交通运输局:负责联保联供时,生活必需品进行通行和运输保障。

    农业农村局:负责肉、菜、禽蛋等农产品联保联供指导。

    市场监管局:负责农贸市场的肉、菜、禽蛋等农产品联保联供指导,以及联保联供过程中,打击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行为和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价格监测与调控管理。

   (二)保供企业职责

    1.接到县应急指挥部保供指令后,根据指令下达的商品品种数量、时间地点,立即组织货源、调集运输车辆,迅速送达指定地点。

    2.调集出库商品必须准确核对指令下达的数量,保证质量安全,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3.在执行应急任务过程中,随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供应保障进展情况。

 、应急响应

    (一)情况研判。根据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启动I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较大范围内发生供应紧张,出现或预判可能出现抢购、价格大幅度上升等现象。经研究,本区域确实无法提供保供。经级层面协调,外无法提供支援保供,向丽水市提出启动联保联供应急机制诉求。

    (二)提出申请。乡镇(街道)根据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21+1+N”联保联供应急机制诉求。包括具体商品、库存和价格情况及具体保供数量、时限等要求。

    (三)启动准备。接到启动申请后,县应急指挥部通知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做好战时准备。组织工作会商,梳理确定就近联保连供企业根据联保联供实力及时调整保供企业。建立浙政钉工作群,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四)实施保供。县应急指挥部下达保供指令,联保联供企业根据指令,及时将商品送达指定地点,并按规定完成交接,由县应急指挥部负责保供商品分配,及时稳定市场秩序。县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全程跟踪掌握情况,必要时赴现场指导保供。

    (五)指挥协调。联保联供中涉及到行政执法、交通、治安等问题,由县应急指挥部负责人与相关部门沟通,请求协助。必要时,报政府领导要求统一指挥和协调。

(六)要求协助。当联保联供中出现储备商品短缺,市场供应仍显紧缺时,向兄弟县市提出援助要求。

    、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联保联供按市场行为进行采购和结算。由政府对承担联保联供企业给予必要的资金补贴。

    (二)信息保障。当出现市场异常时,必须保障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传递和发布全面畅通,为县应急指挥部提供依据。

    (三)运输保障。调运应急保障商品时,除承担联保联供任务企业自有运输工具外,运力不足时,相关交通运输部门应积极配合指挥协调组,调度车辆,用于运送联保联供商品。

(四)治安保障。在联保联供中,发现哄抢、破坏、造谣、故意制造事端,扰乱、阻碍联保联供工作等违法事件时,公安、市场监管部门采取措施,依法进行治理和打击。

六、保供终止

     事态平息,市场异常情况排除,主要生活必需品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本次联保联供。自上而下对联保联供过程进行评估总结,报县应急指挥部

附件1: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分工.wps

附件2:防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保供流程.wps

附件3:重点保供超市名单.wps

附件4:重点菜市场名单.wps

附件5:景宁畲族自治县粮油保供企业名单.wps

附件6:菜篮子基地汇总表.wps

附件7:景宁畲族自治县重要生活必需物资供需日报表.wps

附件8:流程图.wps

附件9:流程图.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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