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75398928X0/2022-725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文广旅体〔2022〕87号 成文日期: 2022-09-13
发布单位: 文广旅体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旅游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2022-09-30 15:51 信息来源:县文广旅体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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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涉游企业:

根据《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景委发〔2020〕9号文件)和《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景文广旅体〔2020〕33号文件)的文件规定,由相关企业提出申请,经审核,现将符合要求的奖励资金合计15.6万元予以下达。

一、旅游企业参加展会。

根据《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景委发〔2020〕9号文件)第31条,强化市场营销机制:对景区(点)、旅行社、宾馆等旅游企业全程参加由市级及以上旅游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大型旅游交易会、推介会等活动,活动展位费全额补助,参加市外省内每次活动交通、食住等费用补助3000元,省外补助6000元;自行参加其他旅游推介活动,经县旅游主管部门批准,给予展位费50% 补助。经审核,浙江星缘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和景宁一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参加“FUN一夏”2022丽水文旅消费季活动(丽水),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0.3万元,合计0.6万元。

二、旅游企业踩线补助。

根据《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景委发〔2020〕9号文件)第31条,强化市场营销机制:县内旅游企业一次性组织达到50家、100家及以上外地旅行社来景踩线,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补助。经审核,景宁畲族自治县假日旅游有限公司组织100家以上县外旅行社来景踩线,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补助,景宁花动畲乡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50家以上县外旅行社来景踩线,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补助,合计15万元。

以上奖励资金合计15.6万元。


附件:2022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汇总表(第一批)


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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