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75398928X0/2022-717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文广旅体〔2022〕52号 公开日期: 2022-08-17
发布单位: 文广旅体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对景宁畲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2-08-25 10:35:33 信息来源: 县文广旅体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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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答复意见:

林兴国等代表:

您等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游泳场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现已规划立项的景宁畲族自治县畲乡体育健身中心(游泳馆)工程位于景宁县城内,总建筑面积29471.9㎡,其中游泳馆建筑面积12688㎡。规划有一个25m×50m标准游泳池,及一个20m×25m热身泳池和600座观众席。前阶段因投资方资金问题,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现已经和法务对接,介入了解情况,实际施工单位负责人已经将前期项目工程量报第三方进行核对。另外,交通部门的第二通道规划和游泳馆原设计方案位置有冲突,原设计方案可能需要进行调整。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争取该项目早日动工建设。

二、我局严格要求小区开发商,落实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今年,翡翠湾小区室内游泳池也正式对外运营。

三、近几年,我县持续加大体育基础设施投入,开展拆装式游泳池建设。在县城城南区块,还有梦启山哈、爱乐动、泳盛等游泳池对外运营,每年暑假期间都会开展青少年游泳培训班,基本能满足我县青少年游泳锻炼需求。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刘晨光(体育和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517071     传真:5097497


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8月17日


答复时间: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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