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113M/2022-708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农发〔2022〕115号 成文日期: 2022-06-02
发布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2-07-08 09:25 信息来源: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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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和省市县的工作要求,结合今年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实际情况现就2022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发放对象和标准

按照“谁种粮谁受益,谁多种粮谁多得”的政策导向,

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指种植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的农民,下同),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等。各乡镇(街道)按当地种植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实际种植面积情况上报,县农、财两局综合确定补贴标准。

二、资金拨付和发放要求

此次发放的实际种粮农民补贴资金,采取数字财政-乡镇公共财政信息管理系统”直接发放补贴,务必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使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此次政策落实和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压实责任,抓好落实。乡镇(街道)及时组织开展粮食实际播种面积调查登记、统计汇总和核实核查,为拨付资金提供依;同时,对已预拨2022年第一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金额,在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际拨付过程中予以结算。各乡镇(街道)认真填写农户种粮情况清单和补贴资金拟发放情况,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详见)在2022610日前报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规范发放流程。各乡镇(街道)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具体的农民种粮情况。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将相关情况应在本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强化资金监管。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浙江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第二批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是为稳定农民收入;乡村一级干部要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

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局农作中心:毛娟芬 5620713;

县财政局农业科:林献英 5081895。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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