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75398928X0/2022-711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文广旅体〔2022〕37号 成文日期: 2022-07-14
发布单位: 文广旅体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旅游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2022-07-26 10:13 信息来源:县文广旅体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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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涉旅企业:

根据《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景委发〔2020〕9号文件)和《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景文广旅体〔2020〕33号文件)的文件规定,由相关企业和人员提出申请,经审核,现将符合要求的奖励资金合计239.091584万元予以下达。

一、住宿业品质提升奖励。

星级旅游饭店:景宁畲族自治县凤凰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2020年被评定为三星级旅游饭店,2021年发放第二年20%的奖励20万元;2021年,景宁畲乡鸿宾大酒店有限公司通过四星级旅游饭店复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被评为浙江省金桂品质饭店,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民宿:景宁沙湾梅兰山居民宿客栈2021年被评定为银宿旅游民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以上奖励小计85万元。

二、企业创业创新贷款补助。

对营业2年及以上的旅游企业,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提升旅游服务品质,贷款额度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享受贴息比例为30%的补助,最高享受贷款额度为500万元。景宁畲乡鸿宾大酒店有限公司2021年度贷款500万元,银行利率3.95%,年度利息总额19.75万元,按照贴息比例30%发放贴息补助5.925万元。

三、财政贡献激励奖励。

对旅游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奖励。2021年度景宁畲乡鸿宾大酒店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660万元,授予“旅游业优秀贡献奖”,给予30万元奖励。

四、县内旅行社地接奖励。

2021年度申报地接奖励的旅行社共3家,经审核:

景宁假日旅游有限公司接团19686人次,其中过夜游客10672人次,观看《印象山哈》旅游剧游客215人次,奖励金额30.573万元;

景宁县畲乡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接团1590人次,过夜游客650人次,奖励金额2.24万元;

景宁畲族自治县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接团13180人次,其中过夜游客12733人次,奖励金额25.913万元;

以上奖励合计58.726万元。

五、县外旅行社送团奖励。

2021年度申报送团奖励的县外旅行社共7家,经审核:

遂昌县含晖旅行社有限公司送团来景消费总金额67.7426万元,根据奖励标准消费总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按15%给予宣传费奖励,奖励金额为10.16139万元;

丽水风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送团来景消费总金额12.8474万元,根据奖励标准消费总金额达到10-30万元(含10万元)之间部分按8%予以宣传费奖励,奖励金额为1.02779万元;

丽水市绿谷旅行社有限公司送团来景消费总金额25.6167万元,按8%予以宣传费奖励,奖励金额为2.049336万元;

松阳县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送团来景消费总金额71.3603万元,按15%予以宣传费奖励,奖励金额为10.704045万元;

杭州大成职工疗休养旅行社有限公司送团来景消费总金额149.8851万元,按15%予以宣传费奖励,奖励金额为22.482765万元;

桐庐桐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送团来景消费总金额13.4584万元,按8%予以宣传费奖励,奖励金额为1.076672万元;

中国国旅(浙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送团来景消费总金额14.2323万元,按8%予以宣传费奖励,奖励金额为1.138584万元;

以上奖励合计48.640584万元。

六、导游人才奖励。

对取得全国导游资格证持有导游IC卡,并在景宁从事专职导游或旅游景区讲解工作满1年,且每年累计规范带团时间在60天以上,无重大投诉,自第2年起,每年给予1000元奖励。经审核,2021年度符合导游人才奖励的共有8人,其中:

景宁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2人:李琼、吴玲燕;

景宁假日旅游有限公司4人:雷卫玲、谭甘露、兰晓叶、何凯欣;

景宁县畲乡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1人:姚宏国;

景宁畲族自治县诗画畲山旅行社有限公司1人:雷君君;

给予每人0.1万元奖励,合计0.8万元整。

七、鼓励开发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奖励。

鼓励开发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对在旅游主管部门推送参加的旅游商品评比或旅游展销会上,获得国家级铜质奖(省级银质奖)、银质奖(省级金质奖)、金质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奖励。经审核,景宁畲族自治县兰道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荣获“2021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金奖,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以上各项奖励共计239.091584万元。



附件:2021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汇总表



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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