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3838/2022-7044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6-17
发布单位: 教育局 有效性:

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景宁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2022-06-17 10:58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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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发生突发本土疫情时我县高考组考工作能有序开展、应考尽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考组考防疫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13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高考组考防疫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53号)文件精神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及来丽(返)丽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等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前提

当我县在考前、考试期间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发生局部疫情传播甚至全域静态管理时,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启动景宁县高考组考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二、应对措施

当我县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时,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摸排、准确掌握受影响考生的具体情况,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根据受影响区域范围、考生人数等因素综合研判,采取设置重置考点(即备用考点,下同)、隔离点考场、医院考场等多种方式,为受影响的考点和出现异常状况考生的考试提供应急保障措施。

(一)异常考生处置

处置原则:根据异常考生类别,分别安排在常规考点备用隔离考场、隔离点考场、医院考场参加考试。

1.考试当天进入考点前出现症状考生处置

出现发热(腋温≥37.3℃)、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考生,由考点所在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疾控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可在原考点继续考试的,安排在其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不能在原考点继续考试的,安排至隔离点考场或医院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过程中异常状况考生处置

经卫生健康和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共同研判后,按以下要求组织考试:

(1)可在原考场继续完成当科考试的,当科考试结束后,在疾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考生答卷等考试材料进行消毒后封装,对有关考场、进出通道进行消毒后再启用。

(2)不能在原考场继续完成当科考试、须转移到同考点备用隔离考场的,以及不能在原考点继续完成当科考试、须转移到隔离点考场的,按以下要求处置:

①监考员(或考试工作人员)准确记录开始处置、考生转移出场、转入相应场所等具体时间节点;

②在不影响其他考生正常作答的前提下,“点对点”将考生转移至相应考场;

③在疾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考生答卷等考试材料进行消毒后封装,在2名工作人员监护下,随考生一并转运;

④监考员(或考试工作人员)做好情况解释说明和考生情绪安抚工作,引导考场内其他考生继续完成考试;

⑤考生转移到相应考场后,监考员告知考生继续考试,考试计时、延时时间按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⑥考试结束后,在疾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考生答卷等考试材料、有关考场、通道、桌椅进行消毒处理。

(3)不能在原考点继续考试、连同考场或考点其他考生均须转移到重置考点参加考试的,在落实上述①-⑥要求的基础上,如需转运多名考生或大批量考生,应仔细清点所有相关考生的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核对无误后再行封装;具体考生转运由县平急一体指挥长制度中的交通转运和环境整治组负责落实。

3.特殊情形考生处置

考试期间,对具有下述情形的考生进行分类处置:

(1)处于日常健康监测期间的,落实日常健康监测要求,由家人或亲属专车“点对点”送至常规考点,经专门通道前往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毕原路返回。

(2)处于居家健康观察期间的,落实居家健康观察要求,由县疫情防控办安排专人专车负责往返“点对点”闭环转运,经专门通道前往常规考点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处于集中隔离期或在集中隔离点落实居家健康观察的考生,按规范要求在隔离点考场参加考试。

(4)诊断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疑似病例的,按规范要求在医院考场参加考试。

4.“三区”考生处置

(1)本土疫情发生时,常规考点以外区域划定为“三区”的,须做好“三区”考生的精准排摸,确认考生的管控类别。“三区”内健康状况正常及核酸检测阴性考生,根据其管控类别,分别安排在以下考场参加考试:

①日常健康监测、居家健康观察考生安排在常规考点备用隔离考场;

②集中隔离考生安排在隔离点考场。

若隔离点考场、常规考点备用隔离考场难以满足“三区”内考生考试需求的,通过在重置考点内选定单独楼栋、设立专用通道的方式解决其考试需求。

(2)被诊断为阳性感染者和疑似病例的考生安排在医院考场。

(二)异常工作人员处置

正常开考后,考试工作人员出现异常情况、不能继续承担考务工作的,启用备用工作人员替换,并将异常工作人员转移到指定地点进一步排查,在替换及转移过程中不得影响考生考试。当科考试结束后,落实以下处置措施:

(1)在疾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异常工作人员接触过的试卷袋、安检设备等物品进行消毒;

(2)异常工作人员为监考员的,须对相关考场、进出通道进行消毒;

(3)对涉及考场考生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可在备用隔离考场或隔离点考场安排考生参加后续考试。

三、重置考点与特殊考场疫情防控要求

(一)重置考点疫情防控要求

1.设置原则

重置考点优先选择高考标准化考点。重置考点须设置在考区的不同方位,每个考区最大考点考场数至少须设置 1-2个标准化重置考点。

2.设备准备

根据重置考点规模,落实身份验证仪、屏蔽仪等设备调度或购置准备工作。

3.工作人员安排

封控区、管控区内考点平移到重置考点的,原考点主考、考务人员、监考教师等健康状况正常及核酸检测阴性的涉考人员,原则上同步平移到新的重置考点;重置考点校长、教务主任、后勤人员等配合做好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防范区内保留考点的,原考点工作人员不变,在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在原考点做好考试组织各项工作。

4.考务培训

重置考点工作人员须进行考前考务、疫情防控以及金属探测仪、身份验证仪的规范操作培训,做到不培训不上岗。

5.启用条件

出现本土疫情时,常规考点被划定在封控区、管控区内的,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风险研判,决定是否启用重置考点;被划定在防范区内的,可视情况有条件启用或平移重置。

(二)特殊考场疫情防控要求

1.设置类别

县级医院考场设置在景宁县人民医院、隔离点考场设置在景宁县澄照乡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原澄照乡三石村卫生院)。

2.场所要求

(1)区域相对独立、通风条件良好、便于人员疏散、清洁卫生,座位间距应不小于2米,可安排在符合要求的会议室进行,最多不超过五人。

(2)配备考试适用的桌椅,并于考前半小时做好清场工作。

(3)出入通道应设置警戒线标志,非考务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4)具备独立的音视频监控录像功能,对考生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考场内配置金属探测仪。音视频监控设备应具备视频共享功能(建议采用海康威视莹石系列网络摄像头),并提前安装、调试。同时配置2台专用对讲机用于宣读考试指令及工作联系。无固定音视频监控设备的,可在考试期间配置摄影机全程录音录像。特殊考场的音视频监控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另行布置。

3.工作人员配备

每个特殊考场安排2名医护人员负责监考,同时场外安排工作人员1名,负责工作联系及阻止无关人员靠近。

4.部门职责

(1)卫生健康部门负责防疫物资准备、疫情防控工作指导、考后消毒、协助试卷回收等工作。

(2)公安部门协助教育部门负责试卷运送等工作。

(3)教育部门负责考务培训、场外视频监考、组考工作等。

5.考试实施

(1)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应当预先接受考务、疫情防控的培训和演练,熟练掌握考试组织管理、疫情防控基本技能和处置流程,严格按相关规定实施考试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考务培训由市、县两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

(2)试卷运送及保管。特殊考场使用备用卷,同普通试卷一起保管于当地教育考试保密室,运送人员、车辆、保密要求按高考规定执行。考试当天试卷、相关考务材料由 1 名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和 1 名公安干警负责运送,于考前 45 分钟送达特殊考场所在的临时隔离等候区,与 2 名特殊考场监考人员共同交接,进入考场。特殊考场试卷一般采取每场回卷一次的方式,如同一半天内有两场考试,需另外设置带双锁的临时保管箱并配置值班人员,试卷不得存放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或定点医院(包括方舱医院)过夜。

(3)考生防护要求。特殊考场内的考生考试过程中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在接触试卷前需进行桌面和手部消毒,考前需提前做好房间清场整理工作。

(4)试卷回收和消毒。每场考试结束后,在卫生健康部门监考人员指导下,监考人员在考生面前按正常流程处理答卷装袋及密封,并将答卷袋、试卷袋、草稿纸分别装入塑料透明密封袋封存,统一使用消毒柜进行消毒后,送至临时隔离等候区,交由试卷护送人员(1名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和1名公安干警),转送当地教育考试机构保密室存放。

(5)最后一场考试结束后,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指导下,对视频监控设备进行消毒。

四、异地滞留考生返景疫情防控和赴考要求

(一)滞留考生摸排

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专人,负责于考前14天对我县所有考生做好分类(省外、省内市外、市内县外等三类滞留考生)精准排摸,以“一对一”方式通知滞留考生做好疫情防控、赴考准备、准时参加考试等工作。

 (二)滞留考生返景疫情防控和赴考要求

1.非受疫情影响的返景考生,须按县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原则上由家长负责接回(尽量避免乘坐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将信息报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2.受疫情影响的返景考生,按以下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抵景前要求

①由县党委政府统筹做好返景考生、运送车辆、经费、疫情防控等保障工作。

②考生返景要明确带队教师、车辆、驾驶员、发车时间、行走路线、抵景高速出口、住宿酒店等,确保考生按时参加考试。车辆行驶途中尽量不停靠,不进服务区,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与社会人员接触。

③带队教师、包车司机和考生均要求考前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48小时两次核酸(间隔≥24小时)检测均为阴性。

(2)抵景后要求

①接考人员及考生抵景后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②考生返景后不得安排与正常考生同考点(场)参加考试,根据卫生健康部门综合研判后到相应的隔离考场考试。

③高考考试期间,接考工作人员及考生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腋温≥37.3℃)、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第一时间向考点疫情防控组报告,按异常考生、异常工作人员进行处置。

④县考试机构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高考组考防疫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53号)和《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做好考试的相关准备工作。

3.不能及时返回考生,原则上按“异地借考”方式进行,具体要求按省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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