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MB1102236D/2022-697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秋政〔2022〕13号 公开日期: 2022-04-01
发布单位: 秋炉乡 有效性:

关于秋炉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5-07 10:29 信息来源:秋炉乡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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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长制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精神,有序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开展,确保完成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狠抓责任落实,自上而下建立县、乡、村主要负责人担任林长的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林长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确保到2022年6月全面建立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责任体系,层层压实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的责任。

二、工作步骤

(一)学习贯彻落实文件会议精神(2月20日至2月28日)

秋炉乡及时组织各级林长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打造共同富裕和谐新林区的实施意见》、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市、县林长制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要意义。

(二)制定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2月20日至3月15日)

3月15日前,秋炉乡将制定出台辖区内林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及任务,指导和规范各级林长操作程序,提高推行林长制工作效率。

(三)制定乡级林长巡林工作方案(2月20日至3月20日)

乡级林长办在3月20日前制定乡级林长巡林工作方案。乡、村级林长巡林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副林长巡林次数每月不少于2次,村级片区林长巡林次数每周不少于1次。森林资源发展保护问题较多或较严重的责任区域,林长应加密巡林频次。

(四)建立林长制工作专班(3月16日至3月20日)

3月底前组建林长制工作专班,成立乡级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乡镇(街道)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警长,村级设立林长、副林长、警长。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乡级林长,分管林业领导担任乡级副林长,其他班子领导按照联系村担任乡级片区林长,辖区派出所相关负责同志兼任辖区内的林区乡级警长。各行政村设立村级林长,由村书记(主任)担任村级林长,村三委其他成员担任副林长,联系片区的民警任村级警长。

(五)全面构建森林湿地管护网格(3月16日至3月20日)

3月底前落实乡级总林长、乡级林长、村级林长以及护林员责任区域划分,全面构建森林湿地管护网格。林长制责任区域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各级林长的责任范围包括各自责任区域内的林地、湿地、绿化覆盖区等。乡镇(街道)级林长、副林长责任区域为本乡镇(街道)辖区;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村辖区;分场林长责任区域为分场辖区。

(六)树立林长制责任公示牌(3月21日至6月20日)

6月20日前全面完成全乡林长制公示牌树立工作。乡镇(街道)、村要在行政区域周边、主要交通路口等设立林长制责任公示牌。林长制责任公示牌统一由县里制作,各乡镇(街道)将责任公示牌数据信息按照要求统一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

(七)完成林长制工作总结(6月20日至6月30日)

乡级林长办在6月25日前完成林长制阶段性总结,系统梳理林长制设置、配套制度建立、林长制实施成效、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以公文形式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

 

 

秋炉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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