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420E/2022-698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人社〔2022〕27号 成文日期: 2022-04-01
发布单位: 人力社保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举办2022年景宁县“畲乡工匠”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2022-05-13 11:02 信息来源:县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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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浙派工匠”民生实事项目和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充分展现畲乡技能人才风采,通过以赛代训选拔、培养一批优秀技能人才,助推产业发展,形成全社会重视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技能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景宁县“畲乡工匠”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保育员、养老护理员、育婴员、母婴护理员、家政服务员、茶艺师、评茶员、茶叶加工工、中式面点师、互联网营销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健康管理师、手工木工、砌筑工、插花花艺师等14个项目。(根据工作实际,还可按需开展相应工种竞赛)

二、参赛条件

(一)参赛人员报名条件

1.本县户籍或在本县工作满一年的人员;

2.相关技能达到一定水平;

3.年龄在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之间,家政服务类等特殊工种的女性可延长至55周岁;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道德良好,近三年未有违法犯罪情况。

(二)下列人员不参赛

1.在校学生;

2.市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等市级以上人才荣誉者。

具体详见各竞赛项目要求。

三、竞赛标准

命题以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的知识和技能为内容。大赛采用理论知识笔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以60分为合格。大赛试题和技术文件由各项目牵头承办单位负责制定。

四、奖项设置

各竞赛项目奖项和奖金设置以各竞赛实施方案为准,由各主办单位负责制定。各竞赛项目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授予“畲乡工匠”荣誉称号,一等奖获得者,直接授予“畲乡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已获得相应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各竞赛项目选手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竞赛组织

县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职业技能竞赛统筹指导工作;县人力社保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团县委等单位主办,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竞赛牵头组织工作;

竞赛设立组委会,主办单位相关分管领导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社保局。

六、工作要求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广泛发动,深入一线,引导动员广大技能从业人员踊跃参赛,提高竞赛的参与度,同时要引导组织优秀的技能人才报名参赛,提高竞赛的层次与质量。各牵头主办单位要明确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协调配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活动有声势、有实效。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我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果,展示我县各领域能工巧匠、民间艺人的良好形象,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七、注意事项

(一)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排查相关人员信息、控制场地人员密度、严格卫生消毒制度等工作,确保措施到位。

(二)近28天有境外旅居史的、近21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近一个月是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以及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不能参赛。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赛前做好健康申报。

(三)各参赛选手务必注意途中安全,比赛期间严格遵守纪律及有关安全规定。

(四)本次大赛未尽事宜根据各竞赛文件通知。咨询电话:0578-5082219。

(五)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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