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113M/2022-692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4-13
发布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关于2021年度景宁县生猪规模养殖场省级引种补贴情况的公示

2022-04-13 14:23 信息来源: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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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生猪产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20〕9号)文件要求,省财政对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从种猪场引进种猪的存栏100头以上规模猪场按实际引进合格种猪的数量给予每头500元的补贴,经对养殖场上报的销售种猪企业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猪合格证、销售发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景宁县20211月1日——2021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省级引种补贴头数为2002头,合计补助资金100.1万元,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2413日至4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或发现问题,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科室: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78-5629337

联系地址:新华路38号  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景宁县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景宁县生猪引种补贴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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