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420E/2022-6907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协调办〔2022〕1号 成文日期: 2022-03-18
发布单位: 人力社保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公布2021年度县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选树结果的通知

2022-04-01 16:30 信息来源:县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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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工业园区,各有关企业:

为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部门关于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打造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的通知》(丽人社发〔2021〕41号),经用人单位推荐,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复审,确定何江等7名同志为“景宁畲族自治县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劳动关系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劳资双方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的重要承担者。全县劳动关系协调员要以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为榜样,熟练掌握劳动关系实务操作技能,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2021年度县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名单.doc




景宁畲族自治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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