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113M/2022-684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农发〔2022〕3号 成文日期: 2022-01-19
发布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春节期间全面加强农家乐民宿、农业企业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2-03-04 11:01 信息来源: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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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了全面加强春节期间农家乐民宿和农业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做好 2022 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农业农村局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景宁奋斗”践行“丽水之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更好解决农家乐民宿、农业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主动应对和防范,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农家乐民宿、农业企业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大检查活动,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农家乐民宿和农业企业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检查时间、重点

(一)时间安排

20221月19日至2月25日。

(二)检查重点

1.疫情防控。根据相关单位要求落实防控工作,农家乐民宿和农业企业落实“小门”管控,坚持“全覆盖、零疏漏”,严格执行“健康码”、行程卡和接种信息“三码联查”,推广优先使用“访客码”,严格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做好各区域消毒和检查工作,落实“一日一消毒”制度,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积极推行“餐桌革命”,倡导“公筷制”、“双筷制”,完善相应配套设施条件,制定相应的服务规范,引导消费者分餐饮食,培养健康饮食习惯。确定专人负责防控工作,配备相应防疫物资,如:防护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制定本农家乐民宿和农业企业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防控措施,详细掌握每位员工的健康状况加强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的排摸,按要求做好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农家乐民宿餐饮部分须设纱门、防鼠、防蝇设施;农家乐民宿帮厨的人员要求持健康证上岗;食品商品采购索证索票,并台账记录。从业人员具备良好卫生习惯,厨师戴工作帽,切生、熟食品的菜板分开,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厨房卫生整洁。

3.消防安全。农家乐民宿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民宿安装烟感报警器、灭火器、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应急灯等,安全通道不得堆放杂物;厨房煤气管道符合要求,灶口不堆放柴火;电表线加装套管,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农业企业按要求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4.设施安全。临边临水临崖的农家乐民宿要求配备防护措施,护栏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示。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的农家乐民宿须尽快迁移经营地点,或设置加固设施达到相关部门要求。农家乐民宿体验项目设施务必达到安全运转要求。

5.治安安全。配合公安部门落实一客一登记制度,要求所有带住宿功能的农家乐和民宿安装住宿系统手机APP,并做好《旅客住宿登记表》登记工作,确保住宿信息能够按照“四实”登记要求上传对于“不登记”、“一证两人登记”和“虚假登记”的农家乐民宿一律严肃处理。

6.安全意识。强化农家乐民宿从业工作者和农业企业员工的安全培训、日常安全检查,提高安全意识。重点检查业主是否建立季节性防事故预案,有无疫情防控、防房屋垮塌、防人员意外伤害的预案和措施,有无开展员工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其它安全生产相关措施落实情况。

7.经营服务。要求所有农家乐民宿证照上墙;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不得过期;民宿营业执照要有住宿许可。所有农家乐民宿要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规定明码标价,提高服务水平。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力以赴、细之又细抓好抓实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各地实际,细化方案,提高站位,抓好落实。

2.隐患排查。全面动员农家乐民宿和农业企业开展隐患自查,找准问题和短板。按照省、市、县有关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逐一对辖区内农家乐民宿和农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认真、全面摸底排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挂号立账、逐一记录。主动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等部门沟通联系,协同开展检查。

3.问题整改。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闭环,全面梳理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主体责任和时间节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问题较严重、安全隐患大、整改不到位的农家乐民宿和农业企业主体,要移交安全监管执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必要时候要予以关停处理,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值守,严格规范信息报送制度,强化应急联动,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做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响应处置到位。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到突发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向当地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报告紧急重大情况,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

请各乡镇(街道)于2021年2月25日前将大检查整改情况总结报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与扶贫开发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钟叶芬639909王海林663178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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