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中心:
因工作需要,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报县委组织部批复同意(景组批【2021】97号),决定对陈晶晶同志的职务任职如下:
陈晶晶同志自2021年12月起任红星街道正股级组织员。
特此通知。
关于陈晶晶同志职务任职的通知.pdf
中共红星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