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741040333A/2022-688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3-23
发布单位: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 有效性: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

2022-03-23 11:01 信息来源: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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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并监督执行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接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参与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

2.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以及小城镇环保规划;组织编制落实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参与编制全县可持续发展纲要,监督管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3.对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恶臭气体、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及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统一监管。

4.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

5.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各部门以及跨乡镇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乡际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6.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7.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规定审定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乡镇企业环境保护,指导全县生态建设。

8.组织编制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指导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县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参与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9.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县环境监测网和全县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监督性监测,负责对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估与考核职责;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0.组织协调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和管理工作。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2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2865.31万。

(二)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2022年收入预算2865.3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99.9万元,增长53.60%,主要是2021年、2022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直接下达用款指标。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65.3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局2022年支出预算2865.3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99.9万元,增长53.60%,主要是2021年、2022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直接下达用款指标。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0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703.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9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60.50万元,占23.05%;日常公用支出55.54万元,占1.94%;项目支出2149.27万元,占75.01%。

(四)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65.3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865.3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0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703.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95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65.3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99.9万元,增长53.60%,主要是2021年、2022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直接下达用款指标。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8.38万元,占2.3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9.05万元,占1.36%;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2703.93万元,占94.3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3.95万元,占1.8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0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其他福利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2.2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1.1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3.6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5.3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36.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0万元,主要用于环保事务综合业务管理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63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经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等项目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10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652万元,主要用于“五水共治”工作经费、景宁县千峡湖流域及主要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项目等。

(1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4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文明建设项目。

(1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161.30万元,主要用于龙潭桥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经费。

(1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1391.45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3.9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6.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0.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55.54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82万元,增长27.8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3%。主要用于接待接待督查、专项检查、交流学习等支出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因财政系统原因部分公务接待费未支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0.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持平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0.86%,主要原因是上年因财政系统原因部分公车运行维护费未支付。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5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93万元,增长27.36%,主要是上年因财政支付系统原因部分公用经费未支付。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49.27万元,一级项目12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分库)_2022-03-22 (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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