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
|||||||
|
|||||||
目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生态林业发展中心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生态林业发展中心部门(单位)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部门(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现代国有林场建设,拟定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发展规划、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等工作,提出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 (2)承担全县公益林、天然林、国家储备林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做好生态公益林补植、套种、改造等各项计划;负责全县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兑现及使用监督,维护公益林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开展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动态监测和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的检查、监督、考核;负责全县护林员队伍的聘任、考核和管理等工作。 (3)负责起草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等工作;组织林业项目的申报,负责林业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林业帮扶、兴林富民等工作。 (4)负责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林业技术的开发、示范、培训及推广体系建设,开展数据林业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 (5)承担起草林木种苗花卉发展规划、计划等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林木品种(良种)引种的管理工作,指导林木良种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林木品种(良种)的示范、推广工作。 (6)负责股份合作林场编制规划,组织编制并会同资源管理部门审批股份合作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和森林采伐、抚育作业设计,负责对股份合作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进行监管、评估等工作,并进行核准或备案;指导和检查考核合作林场生产经营活动,指导乡村林场、家庭林场生产经营活动。 (7)协助拟订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8)根据职责分工做好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上级部门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生态林业发展中心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2年生态林业发展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9853.01万元。 (二)关于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9853.0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589.01万元,增长57.3%,主要是项目资金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47.21万元,占96.90%;政府性基金收入5.8万元,占0.0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300万元,占3.0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2.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9.1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92.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4364.6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56.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2.4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5.8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023.59万元,占30.69%;日常公用支出154.20万元,占1.57%;项目支出6675.21万元,占67.7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553.0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547.21万元、政府性基金5.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2.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9.1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92.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4064.6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56.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2.4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5.8万元。 (五)关于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47.2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476.9万元,增长57.28%,主要是项目资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2.15万元,占5.89%;卫生健康(类)支出159.16万元,占1.67%;节能环保(类)支出2492.08万元,占26.10%;农林水(类)支出4064.64万元,占42.5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056.71万元,占21.54%;住房保障(类)支出212.47万元,占2.2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04.0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医疗保险缴纳、福利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72.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缴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6.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年金缴纳。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59.1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缴纳。 (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2181.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会保障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等。 (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207.07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精减退职等其他人员的生活补助支出、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支出、保护区科普宣传和林业技术培训、数字化档案建设及其他、生态监测系统日常维护等。 (7)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103.61万元,主要用于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30万元,主要用珍贵彩叶树种苗木推广及补植抚育项目。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376.78万元,主要用于林下经济及木本油料项目。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282.49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中央林业改革改革发展资金及景宁县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规划。 (11)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26.74万元,主要用于森博会支出。 (12)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区公共支出(项)933.69万元,主要用于林区道路硬化建设、现代国有林场建设项目。 (13)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414.94万元,主要用于珍贵树种失管幼林提质技术研究、“一亩山万元钱”科技推广基地数据库建设、九龙省级地质公园管理站筹备、景宁木兰保护研究、天台鹅耳栎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保护、森林防火及安全生产、森林公园标识、标牌、指示牌制作安装等项目。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56.71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及综合管理能力建设项目。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12.47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缴纳。 (六)关于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77.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23.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54.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30.42万元,下降95.74%,主要是项目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类)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类)0万元,占0%;其他支出(类)5.8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5.8万元,主要用于大仰岭头屿垦造耕地整改复绿基地抚育管护。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58万元,增长45.8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1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县市来景进行调研、乡镇(街道)党委、人民政府和农林、环保系统来局工作联系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2.7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2.7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车辆增加且上年年末财政截止支付存在应付未付款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为事业单位。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0.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6.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3.6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车辆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69.41万元,一级项目4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18.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反映专项用于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补助支出。 2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反映良种育苗、新技术引进、区域化实验、示范、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反映产业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区公共支出(项):反映林区公共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