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唯一!景宁县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入选省法制工作典型案例

2022-12-07 15:56 信息来源: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分享到: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公布2022年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法制工作典型案例,景宁县农业农村局申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从源头处规范权力行使》一案从全省众多参评案例中脱颖而出,成为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6个典型案例之一,也是丽水市唯一一个入选案例。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防火墙”作用,通过严把关、促规范、强监管等措施,不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审查工作实效全力为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服务和保障。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建设审核队伍。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设置本单位合法性审核机构和审核专职人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审核工作。

二是明确审核范围,规范审核程序。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明确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均是规范性文件,均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做到应审必审。严格执行制发程序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和公开发布等制定流程,从起草到公布均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三是强化审核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重点做好合法性审查,坚持审查内容标准化审查流程规范化从严把握文件审查标准,对制定主体、依据、权限、程序、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逐一审查确认完善审核工作方式,除本单位审核部门审核和党委集体讨论外,还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听取意见,邀请专家和法律顾问参与论证审核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提升。

四是强化动态监管,定期开展清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及出台后定稿及时在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外部监督。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法治建设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的情况,定期对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