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3320/2022-739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卫提复〔2022〕2号 公开日期: 2022-12-13
发布单位: 县卫生健康局 有效性:
关于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 第13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2022-12-13 15:25:18 信息来源: 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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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关于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

第13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李帅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县鼓励生育措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答复意见:

一、加强新型婚育文化宣传。三孩政策实施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设新型婚育文化的相关要求,充分运用媒体、社会资源,结合线上线下围绕婚育新风建设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引导。线上利用新媒体加大新型婚育文化的传播,普及新型婚育文化;线下依托7.11世界人口日、世界母乳喂养周、5.29协会会员活动日等时间节点,社区宣传栏、农村文化大礼堂等广泛开展新型婚育文化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形成新型婚育文化。

二、推进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2021年,我县专门出台了《关于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建设完成并成功备案的机构,每个托位给予一次性2000元补助,提高了幼儿园增办托育服务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目前全县托位数增加到392个,每千人口托位数3.53个,乡镇托育服务覆盖率52.38%,进一步满足了群众婴幼儿入托需求。

三、积极谋划生育配套政策体系建设。一是县政协助力。今年县政协将“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纳入请你来协商的调研课题,成立了课题调研组,制定了调研方案,多次召开部门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调研组还到文成县、平阳县开展实地调研,调研组围绕“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分析问题,并提出许多意见建议,助推我县生育配套政策体系建设。二是县卫生健康局联合县统计局开展“景宁县家庭“三孩”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调查,通过调查呈现了我县群众生育意愿的特点、影响生育意愿主要因素,并形成报告。三是致力推动生育支持体系建设。坚决贯彻落实新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加快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措施》,以及市委即将出台的实施意见,根据相关指导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力争年内出台我县相关生育配套支持措施及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各相关部门落实生育配套支持,打好优化生育政策组合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王伟芬(老龄健康与家庭发展科)

联系电话:  5628012      传真:0578-5081673

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16日


抄送:

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协提案委,县教育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16日印发


答复时间: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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