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2-735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美丽景宁领〔2022〕11号 公开日期: 2022-09-27
发布单位: 县美丽景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2022-11-25 10:18 信息来源: 县美丽景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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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的十九大提出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及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并明确“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等任务要求。

“十三五”期间,景宁畲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景宁县)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嘱托,以“水十条”和“五水共治”为抓手,统筹推动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协同共治,水环境质量持续高位提升,获得2017、2018、2020年度“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大禹鼎”铜鼎。全县碧水保卫战成效显著,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然而,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我县水环境质量改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仍然突出,水生态破坏现象较为普遍,水生态环境风险依然存在,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能力有待加强,与“两富”“两美”建设目标要求仍有不小差距。

“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两富”“两美”浙江提供持续动力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落实美丽景宁县建设和“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推动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和水生态健康逐步恢复,持续擦亮景宁“生态”“民族”水生态环境的“金名片”,实现“中国畲乡•品质景宁•宜居圣地”的关键五年。

进入“十四五”,对照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水环境质量高位提升依然存在较大压力,饮用水水源地仍存在风险隐患,水生态保护仍有不足,水资源合理利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突出问题。

《景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是景宁今后一个时期内指导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性、关键性文件,将以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围绕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坚持“污染减排”“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以高水平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水安全保障和减污降碳协同,推动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提升和水生态健康逐步恢复。强化规划引领,走出一条具有景宁特色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新路子,实现水环境质量更优、水环境治理更深入、水生态系统更稳定、水资源配置更佳、水生态环境更亲民。力争“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大禹鼎”金鼎,不断为景宁人民群众创造更加优质的水生态环境,努力成为大花园最美核心区耀眼明珠。

一、区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

景宁地处洞宫山脉,其西北部和东南部分别属于瓯江、飞云江两水系支流之源,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19 °11′ ~ 119 °58′,北纬27°39′ ~ 28 °11′之间,属东半球低纬度北部地区。景宁县地处浙闽两省结合部,毗邻两省三地(宁德、温州、丽水)八县市,东邻青田与文成两县,南连泰顺县和福建省的寿宁县,西与庆元县、龙泉市交界,北与云和县、丽水市接壤。全境南北长58.8km,东西宽73.3km,距省会城市杭州约259km,距浙西南中心城市丽水市区约80km,东距温州125km。

 

1.1 景宁县地理位置图

(二)水系特征

1. 河流水系

景宁境内溪流均属山溪性河流,源短流急,河流切割严重,县城分属瓯江水系和飞云江两大水系,为飞云江源头、瓯江上游,有大小河道662条(其中县级河道54条),总长1863km,水域面积71.33km2(含千峡湖)。瓯江流域在境内支流主要有毛垟港、英川港、梧桐坑、鹤溪等10余条;飞云江流经景宁景南、东坑等南部乡镇入泰顺县,大白坑为飞云江源头之支流,县内流长37.9km,流域面积224.4km2

 

图1.2 景宁水系图

①瓯江最大支流—小溪

小溪发源于庆元县大毛峰山麓,由西向东北流经景宁的毛垟、沙湾、标溪、梧桐、大均和红星街道(外舍),汇入滩坑水库,贯穿景宁全县,在九龙乡岳口村进入青田县,在青田县城上游湖边与大溪汇合形成瓯江。小溪在景宁境内干流长124.6km,流域面积1725.6km2,占全县总面积的88.5%。小溪在沙湾以上交见圩分为两支,主支为毛垟港,其中景宁境内面积227.2km2,港长30km;另一支为英川港,境内流域面积391.4km2, 港长54.4km。主要支流有英川溪、标溪、梧桐坑、大赤坑、鹤溪、炉西坑、大顺源等。大赤坑发源于后垄,止于大赤坑口,集水面积为85.8km2,河道全长17.1km,河道比降为31.1‰。小溪干流河宽 150~190m,河道天然落差1282m,平均坡降5.9‰,年平均径流量39.8亿m3,年际丰枯变幅较大,具有山溪性河流的特性。

②飞云江

飞云江发源于景宁县景南乡境内海拔1611 m高的白云尖西北坡,总流域面积3719 km2,干流全长193 km,在瓯江以南,鳌江以北,行政区域包括丽水、温州二市的景宁、泰顺、文成、瑞安及平阳县(市)。主流大白坑发源于景宁县景南乡湖忠溪岭头,出源后向东南流至忠溪(景南乡),东转北流至桃源口转东,至上岙与源自敕木山南下的北溪汇合后称三插溪(景宁境内称章坑),转东流,后折南流,至西口右纳里光溪,转东南流至百丈口,右纳洪口溪后称飞云江,转向东流,经汇溪、珊溪、峃口、召山渡、滩脚、马屿、瑞安市区,在瑞安市上望镇新村入东海。流经景南、东坑等乡镇进入泰顺县,景宁境内流长31.9 km,流域面积224.44 km2,占全县总面积的11.5%。

③千峡湖

千峡湖(滩坑电站水库)位于瓯江支流小溪的中下游,它集发电、生态、灌溉、防洪、供水、旅游等功能为一体,是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百亿帮扶致富建设工程” 中的一项重要工程,是浙江省“十五”期间实施建设的最大水电工程。库区横跨景宁、青田两县,正常蓄水位160m,相应水域面积70.9km2,其中景宁境内36.1km,属浙江省第二大人工湖。水库于2008年4月29日下闸蓄水,因其近80km长的干线两旁有着无数个形态各异的大小峡湾而得名,是一个典型的峡湾型景区,湖区水质良好、水体清澈,波光粼粼,具有很强的观赏性。

表11 景宁境内河流主要基本情况

支流

名称

起讫地点

境内集水面积

(km2

境内河长

(km)

比降

(‰)

小溪

交见圩

溪口

573.7

138.2

2.4

英川溪

百山祖北坡

交见圩

189.3

26.89

28.9

毛垟港

亭下

交见圩

227.2

26.9

12.5

梧桐坑

陈坞

梧桐

145

32.1

27.1

标溪

苦竹尖

标溪

300.4

31.93

22.8

大赤坑

后垄

大赤坑口

85.8

15.2

31.1

鹤溪

梨树岙

鹤溪口

51.1

10.29

34.47

章坑

白云山

景泰交界

224.2

/

/

炉西坑

茗源

坑口

178.6

10.14

31.4

大顺溪

黄泥坦

大顺

71.6

11.77

23.5

小顺溪

乌岭头

小溪

47.9

7.67

23.5

2. 水利工程

景宁县境内溪流落差大,水流湍急,为中、小水电建设提供了极为有利的自然条件。景宁为合理开发利用水源,兴建大量的中、小型水库和其他水利工程。已建成各类型水库115座,其中中型水库3座,小(1)型9座,小(2)型32座,山塘塘坝89座,总库容约1.1亿m3,其中兴利库容7715万m3,灌溉农田面积近10.7km2。景宁现有提水工程154座,设计年供水能力17万m3,灌溉农田面积2km2;引水工程1071座,设计年供水能力789万m3,总灌溉面积约17.3km2

(三)水文气候

景宁地处浙江省南端,地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冬夏长、春秋短,山清水秀,气候宜人,热量资源丰富。景宁因地形复杂,海拔高低悬殊,气候随海拔高度呈垂直分布。冬季主要受干冷的极地冷高压控制,夏季主要受副热带高压控制,因此冬季多干冷、晴朗少雨天气,夏季湿热,多雷暴、阵雨天气。

景宁具有四个水文特征:一是水位涨落迅速。每遇暴雨,水位陡涨陡落,有较大的洪水,自起涨到峰顶不会超过10h。但洪峰滞留时间短,甚至转瞬即退,长则达几小时,落水1~2天便到常见水位。二是径流量季节分配不均。4~6月雨季的径流量约占总径流量的50%,11~1月枯水季的径流量仅占很小部分。三是径流量年际变化大。丰水年径流量约为枯水年径流量的2~3倍。四是含沙量较小,水质好。江河水清撤见底,洪水来时才较浑浊,暴雨期间输沙率较大,冬季少雨季节输沙率可按0计算。由于流域内工业经济欠发达,基本无人为工业污染,瓯江、飞云江两大水系及许多小支流水质均达国家一级饮用水标准。

据县气象部门测计,县城年平均气温17.5℃。其内海拔每升高 100 m,年平均气温约降低0.6℃。100 m以下的河谷地区,年平均气温18℃左右;200~300m的丘陵地区,年平均气温17℃左右,400~600m的丘陵低山区年平均气温15~16℃左右,800~1000m以上的地区年平均气温14~12℃左右。一月份为全年最冷月,月平均气温6.6℃;七月份为全年最热月,月平均气温为27.7℃,县域极端最低气温-8.3℃,一般年份极端最低气温为-3~4℃,极端最高气温为40.5℃,一般年份为38℃左右。年平均无霜期为241天,最长259天,最短230天,平均初霜期为11月中下旬,终霜期为3月份的上旬。年平均降水量为1542.7 mm,年日照时数1774.4 h,年太阳辐射量为102.2 Kcal/cm2,年平均日照百分率仅为40%,为全省日照时数最少的县之一。

(四)社会经济

景宁县下辖2个街道、4个镇、15个乡,有8个社区和136个行政村。截至2020年末,全县常住人口11.1万人,户籍人口16.95万人,城镇化率58.21%。202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为74.2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4%。第一产业增加值6.73亿元,同比增长2.8%;第二产业增加值16.61亿元,增长0.3%;第三产业增加值50.87亿元,增长4.8%。三次产业结构为9.1:22.4:68.5。全县人均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为67493元,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1735元、21625元。

二、水生态环境现状与形势

全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水污染治理项目推进速度快、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一)“十三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1.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十三五”期间,景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嘱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举发展的行动奋斗旗帜,以“水十条”和“五水共治”为抓手,统筹推动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协同共治,水环境质量持续高位提升。坚持生态环境领先发展,顶格标准推进碧水行动,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推进“河(湖)长制”,创成省级“美丽河湖”6条、镇级“污水零直排区”4个,连续4年获评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秀县,三次夺取“大禹鼎”铜鼎,五水共治满意度位居全省前列。2016年起,市控7个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出境交接断面实现Ⅱ类及以上水体占比100%。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居全国、全省前列。

2. 水生态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十三五”期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强督查、动真格”,联合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商务科技局等部门开展例行督察、专项行动督察及区县交叉督查组成的治水督查等行动,开展执法行动48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489人次,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5份,确保督促“利剑”精准直击。有效落实了“五水共治”管理模式,完善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获得2017、2018、2020年度“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大禹鼎”铜鼎。以考核奖惩机制落实目标责任,以项目管理机制推进工程进度,以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贯彻群众路线,整合农业、建设、水利等各部门行政工作,有力保障治水工作规范、快速、实效地推进。全县全力推进水环境治理,编制《景宁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同时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着力开展了水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打出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蓝藻防控、水生态修复等系列组合拳。

(1)城镇污染治理

截至2020年底,全县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县级污水处理设施共4座(外舍污水处理厂、第三佃源污水处理厂、沙湾污水处理厂、东坑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为2.17万t/d,出水水质执行一级A标准。“十三五”期间,全县新建和改建城镇污水管网项目40个,新建改造城镇污水管网长度73.322km,新建改造雨水管网26.017km,雨污分流改造管网23.765km,排水管网清淤465.59 km,完成1个工业园区、4个生活小区、4个镇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县污水收集管网较完善,污染物收集处理效能较高。全县建成区排水管道密度29.9 km/km2,远高于全国(9.5 km/km2)和浙江省(13.1 km/km2)平均水平。

(2)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共300座,总设计规模为5386 t/d,其中采用“厌氧+人工湿地”方式的污水治理站点267个,采用“微动力”方式污水治理站点33个,设计处理规模30t/d及以上的治理终端42个,受益农户共18625户,已实现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2020年,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利用配套任务数为22个,已全部完成,配套率达100%;2020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99%,达到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指标要求。2020年,全县淡水养殖面积达到8.1 km2,累计产量达1715 t。主要养殖种类为金澜石斑鱼、香鱼和娃娃鱼等。全县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2018~2020年,全县化肥农药施用强度连年降低。2020年,全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约为178.6 km2,农用化肥施用总量为9898 t(折纯4057 t),同比下降1.5%。建立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区11个,示范区面积 3.3km2,完成农药减量6 t,单位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491 kg/km2

(3)水生态修复

开展渔业增殖放流,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十三五”期间景宁在千峡湖古传码头和上标水库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鲢鳙鱼苗8万余尾。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将有效促进我县水生生物种群数量和生物多样性,进一步保护和恢复渔业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构建绿水青山,促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巩固“以渔治水,以渔养水”的“五水共治”的成果。

3. 全面完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管理体系

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按照全县“八百”攻坚行动部署,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百日攻坚行动,对全县涉水污染隐患开展全方位、地毯式排查,并建立问题清单,实施分类整治,推动形成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攻坚行动排查出隐患问题152个,目前已完成整治125个,另外27个行业性长期性问题在稳步推进整改中。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基础上,向美丽中国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我县将开启高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高水平建设美丽景宁的新征程,处于加快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打造新增长极起跑关键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

我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水环境质量改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仍然突出。多领域、多类型、多层面的水生态环境问题交织叠加,“十三五”时期重点关注的水生态环境问题(饮用水安全保障等)仍待下大力气解决;过去关注不够的水生态环境问题(水生生物生境破坏、新污染物管控、农业面源和城市面源污染等)将逐渐凸显。与此同时,“十四五”时处后疫情时代,经济层面不稳定因素逐渐增多,环境质量提升的边际成本持续上升,污染治理的难度显著增大,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迎来空前挑战。

机遇与挑战并存,党的十九大做出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明确提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治国理念。国家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明确部署,大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河长制、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等,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未来五年,全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坚持源头治理精准施策、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等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直面“十四五”时期的重重压力,坚持水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思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全县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一是打造“全面展示浙江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两方面成果和经验的重要窗口”成为全县生态环境工作的政治自觉,国家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浙江共同富裕方案的深入实施以及不断完善,将加速全县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的构建,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水生态环境带来新机遇。

二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水生态环境需求,对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水生态环境保护提出新要求。

三是新时代数字化改革全面推进,花园云(城市大脑)迭代升级,“天眼+地眼+人眼”立体化生态监测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为全面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提供新支撑。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以来,全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效,但水环境质量高位提升压力较大,饮用水水源地仍存在风险隐患,水生态保护仍有不足,水资源合理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1.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

城镇基础设施仍然存在薄弱环节,老城区如鹤溪街道和红星街道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截污纳管不到位的现象,导致一部分生活污水通过雨水管网进入河道。中心城镇附近的“六小行业”缺乏污水处理设施,存在污水直排现象。

4.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运维机制不健全,农业面源污染形势严峻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艺简单,运维有待规范,处理效果不稳定;部分农村洗衣洗菜洗碗等生活污水并未接入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直排现象;部分终端运行时间较久,水质达标率堪忧,尤其是氮磷指标,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求。部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运维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种植面积大、分布广,农业生产模式粗放、集约化、精细化程度不高,用药、施肥不合理,茶叶等特色农业农药化肥施用量仍然较高。

5. 水源地存在环境风险

饮用水源地“一源一备”供水体系不完备,应急保障能力不足;部分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不到位,保护区隔离网存在破损、视频监控存有盲区、保护区内仍存在交通穿越、施工等累积性和突发性风险隐患。

6. 水生态保护修复有待进一步加强

全县水生态环境现状不清,岸线硬质化现象较为普遍,部分河道淤积严重,水体自净能力较差。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仍需深入推进。湖库营养化水平有所提高,特殊气象条件下,部分湖库存在藻类异常增殖现象。

7. 节水管理体制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随着近几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推进落实,全县水资源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但水资源管理水平与水利行业强监管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水利部门水资源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比较缺乏,水资源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有待提高以满足水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节水激励机制尚未完善,引导全社会节水的激励政策缺乏,市场化机制尚未真正发挥作用。各行业节水积极性不足。水价形成机制不完善,水价和用水成本难以反映水资源的稀缺性和供水成本,导致全社会节约用水内生动力不足。需通过建立健全节水激励机制,鼓励单位、个人创新节水方式、重视节水工作、提高节水成果。

8. 水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

“三水”统筹的配套机制亟待完善,部门之间水质保障联动机制尚未有效建立;水陆统筹、区域协同的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有待完善,水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仍需进一步落地见效。基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监管能力、管理手段亟需提升,数字赋能水生态环境智治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能力仍需强化。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扬“丽水之干”的奋斗旗帜,坚定不移创新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展道路,深化落实美丽景宁建设和“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围绕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坚持“污染减排”“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以高水平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水安全保障和减污降碳协同,推动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提升和水生态健康逐步恢复,持续擦亮景宁“生态”“民族”水生态环境的“金名片”,助推区域跨越式高质量绿色发展以及“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努力为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提供优美水生态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推进,系统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科学理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不断强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江河湖库、水岸协同治理。尊重自然、保护优先、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进一步推动治水从分散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

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涉水问题分析研判,抓住问题根源及变化趋势,以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防止“一刀切”,实现标本兼治,进一步推动治水从经验治理向精准治理转变。

数字赋能,智慧治水。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强化科技创新和数字赋能,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科技手段,全面实施智慧治污,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的科学化、智能化水平。

全民行动,共建共享。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充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持续凝聚各方治水力量,构建政府、企业、公众良性互动的共建共享体系。

(三)规划依据

1.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5)《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6)《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7)《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 年)》

2. 国家标准及技术文件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96)

(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

(6)《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89)

(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

(9)《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

(1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 774-2015)

(11)《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 号)

(12)《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环办〔2012〕1266 号)

(13)《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L/Z 712-2014)

(14)《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建城〔2015〕130 号)

(15)《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系列技术指南》(环办〔2014〕111 号)

3. 地方相关法规、文件、标准

(1)《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20年修正文本)

(2)《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村〔2021〕14 号)

(3)《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4)《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2021-2025)

(5)《景宁畲族自治县千峡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2020-2025)》

(6)《龙潭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治理方案》

(7)《景宁畲族自治县沙湾上国控断面“一点一策”方案》

(8)《景宁畲族自治县外舍国控断面“一点一策”方案》

(9)《景宁畲族自治县章坑国控断面“一点一策”方案》

(10)《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

(11)《丽水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12)其他相关资料

(四)规划目标

“十四五”时期,景宁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是:打造“中国畲乡·品质景宁·宜居胜地”,争当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修复示范,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新路子,全县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实现水环境质量更优、水环境治理更深入、水生态系统更稳定、水资源配置更佳、水生态环境更亲民,不断为全县人民群众创造更加优质的水生态环境,努力成为大花园最美核心区耀眼明珠。

——水环境质量高位提升。到2025年,地表水市控及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比例达到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

——水环境治理更加深入。到2025年,全面建成城镇“污水零直排区”。主要水污染排放总量削减比例完成市里下达指标。

——水生态系统更加稳定。到2025年,进一步加强全县禁渔期和禁渔区管理,水生生物多样性和资源量得到有效恢复;修复受损河湖生态缓冲带,湿地面积不减少。

——水资源配置更加高效。到2025年,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5%以上。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完善“智慧水电”系统平台,实现对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按标泄放监管全覆盖。

——生态环境更加亲民。2025年,建设省级“美丽河湖”4条,新增滨水绿道等亲水岸线10公里,城乡基本普及15分钟亲水圈。

表3-1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表

类别

指标

2020年

现状

2025年

目标

指标类型

水环境

1

地表水市控及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2

出境交接断面水质达到Ⅱ及以上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3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100

100

预期性

4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

100

100

预期性

5

“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达标率(%)

99

100

预期性

水生态

6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公里)

/

完成市下达任务

预期性

7

湿地恢复(建设)面积(亩)

/

完成市下达任务

预期性

8

湿地保有量(亩)

703

703

约束性

水资源

9

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

/

95

预期性

10

生态流量监控率(%)

/

100

预期性

亲民指标

11

新建“美丽河湖”数量(条、个)

1

4

预期性

12

新建亲水岸线(公里)

/

10

预期性

四、规划任务

(一)高点定位,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1. 优化产业结构

充分借助丽水市碳中和先行示范区、特色发展示范区的优势,研究制定碳中和行动方案,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强化能源管理、提升碳汇水平,落实《丽水市“一带三区”发展规划》《丽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全面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研究制定碳中和行动方案,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积极推行低碳产品认证,鼓励与衣食住行高度关联的行业、企业开展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提高重点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深化低碳行动。打造现代化工业,启动低碳工业园区建设,重点推进竹木制品行业、木制玩具制造业、包装印刷业等产业绿色化发展、产业链协同,推动产业绿色创新升级。鼓励商店、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碳中和认证,推动商店、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开展低碳管理运营。发展现代生态农业、有机农业,鼓励传统古法种植,应用合理农业管理措施,推广种养结合和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深化低碳交通建设,全面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逐步完善城市慢行系统。推广绿色低碳建筑,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应用,提升建筑低碳节能水平。

2. 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持续压减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 版。注重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过剩产能市场化压减退出。推进重点行业应用先进节水工艺装备,大力推进减污、节水、废水处理及回用的绿色制造技术改造。实施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升级工程,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继续推进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优先发展清洁能源,因地制宜发展光伏、生物质能发电,鼓励农村使用沼气清洁能源。积极发展抽水蓄能项目,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同时,促进新能源进一步发展。逐步提升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可再生能源生产量增长率。

(二)强基控污,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1. 全面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严格落实《景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持续巩固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水平。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扩建与配套管网建设,严格做到配套管网处理能力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推进全县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加快支线管网建设,有效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出厂水达标率,确保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100%。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城中村、老旧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的污水截流、收集。加强城乡排水与污水收集管网的日常养护工作,提高养护技术装备水平。全面实施城乡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加强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监管。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机制,对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实行专业化运行管理。细化污水处置分类,加强中水、灰水等污水的前端资源化利用。开展粪纸分离试点,实施“粪归田园”计划,将人畜粪尿进行前端收集和初步处置,熟化后回归田园。开展化工类清洁剂、洗衣液(粉、皂)等产品限制使用区域示范试点,推动厨余污水分类收储、循环利用,进一步推动生活生态化。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按照“总量平衡、适度超前”的原则,高标准补齐污水处理的短板,完成外舍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高质量提升污水处理效能,持续推进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准Ⅳ标准。

持续推进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面实施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深入排查城市污水管网,加快推进老旧破损污水管网修复改造,重点推进城中村、老城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和“六小行业”、农贸市场、沿街店铺、企事业单位等重点点位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改造,做到“能分则分、难分必截”。全域构建“污水零直排区”数字化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排查、修复和运维的数字化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到2025年,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实现全覆盖。探索开展城市初期雨水治理。

实行新区“海绵+”和老区“+海绵”模式。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加强海绵型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绿色蓄排与净化利用设施等建设。推行绿色屋顶、透水铺装、雨水花园、植草沟、生物滞留设施、储水池塘、湿地公园、生态绿地等,促进雨水就地蓄积、渗透和利用。

2. 强化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

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对标欧盟·肥药双控”新三年行动计划,以“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市创建为载体,实现“肥药两制”改革全域全覆盖。深入开展有机肥、配方肥、专用肥、缓(控)释肥和水肥一体化、侧深施肥技的推广术,推行规模主体免费测土配方。大力开展绿色防控试点区建设,推广生态调控和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统筹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积极探索优化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布局和建设,完善维护管理机制和定期监测评价制度。在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等区域先行开展氮磷拦截沟系统建设。到2025年,新建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2条以上,全县化肥、农药施用量继续保持零增长。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循环化、数字化、基地化“六化”为引领,推动种养结合和粪污综合利用。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各项规定,鼓励宜养区以地定畜,推动畜牧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农牧对接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养殖用药减量化、饲料环保化。到202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比例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以上,达到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指标要求。

提高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水平。持续优化水产养殖布局,严格执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实行不同水域差异化管控措施。积极开展渔业健康养殖,全面推进水产养殖尾水的生态化治理,开展水产养殖集中区域尾水环境监测,探索渔业养殖尾水零直排区建设,到2025年,全县规模渔业主体尾水治理率达100%。

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高标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和出水达标率为重点,按“应建尽建、应改尽改、应接尽接、应用尽用”要求全域推进治理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优先纳厂处理,逐步提高城乡污水治理一体化水平。加强处理设施规范化管理、标准化运维,完善“五位一体”的运维管理体系。加大农家乐、民宿等污水治理力度,规范餐饮含油污水隔油处理。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达标率达到95%,实现既有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

3.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工作

推进生态工业迭代升级。以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为契机,推进传统产业向集群化、数字化、服务化、品质化、绿色化发展和产业链协同创新迭代升级。实施“低散乱”企业整治新三年行动计划,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倒逼企业淘汰落后、压减过剩产能。

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以澄照民族创业园为重点,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建立完善长效运维管理机制,确保园区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加强重点园区周边河道水质监测及监管。对照新标准、新要求,对已建成的城北工业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开展“回头看”,持续推动整改提升,不断夯实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全县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巩固涉水企业达标排放整治成效。以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深化涉水行业环境管理,将有毒有害污染物相关管理要求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着力解决竹制、木制产品加工、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的水污染问题,建立完善竹制、木制等重点行业废水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加强对纳管企业总氮、盐分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

3. 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

按照“查、测、溯、治”的工作步骤和要求,全面摸清工业、生活等全类型入河排污口,制定并实施入河排污口监测计划,厘清问题排污口污水来源与排污责任,按照不同入河排污口类型,分类分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排污口清理整顿,提出清理整治、达标排放等任务。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及规范化建设要求,设置明渠段或取样井,设立明显标志牌,牢固树立“问题导向”意识,根据环境应急管理的实际需求,落实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安装在线计量和监控设施,确保入河排污“看得见、可测量、有监控”。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与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融入到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中。

4. 加强流域系统治理

编制沙湾上和外舍国控断面及章坑断面“十四五”水质稳定达标保持方案,开展国控断面走航排查,制定实施“一点一策”治理方案,形成“问题、成因、任务、项目、责任”清单,精准溯源、精准治理,有效提升断面水质。到2025年,地表水市控及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比例维持100%。加强交接断面水质保护,完善流域、区域协作机制,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维持100%,出境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及以上。

(三)人水和谐,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

1. 推动美丽河湖迭代升级

加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重点推进景宁小溪水系治理提升改造、千峡湖、飞云江干流综合治理。高标准开展“美丽河湖”建设,推进幸福河湖试点县建设,为美丽河湖向幸福河迭代升级提供鲜活样本。大力推进河湖、湿地水生植被恢复,积极构建“水下森林”系统。贯通能漫步、可骑行的滨水绿道,全县城乡基本普及15分钟亲水圈。到2025年,全县综合治理中小河流10公里,建设亲水岸线10公里,建成美丽河湖4条。

1. 加强河湖空间管控

推进“河(湖)长”责任网格化,继续探索民间河长、荣誉河长工作机制,完善县领导、部门联系乡镇“五水共治”机制,经常性开展交叉巡查工作,对交界区域水环境质量进行联合监测和通报。统筹推进小溪流域综合治理,高标准完成全国首批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先行试点县建设,构建安全可靠的水安全工程体系。强化村规民约管理,将“五水共治”相关内容写入村规民约,使村民自觉履行好相应的义务。开展“草根”治水、爱水、护水典型人物和事迹的评选、宣传,将水生态保护与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持续开展“最美河(湖)长”“最美河段”“最美湖泊”“最美溪流”评选。

科学确定并严格落实河湖生态保护红线,深入推进水域动态管控、水域调查、水域保护规划和重要水域划定与公布等工作。禁止非法侵占河湖水域,依法打击围垦湖泊、填湖造地等行为。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航等先进技术强化河湖监控、加密监测频次,实现河湖监管全域化、体系化、智能化。加强河湖岸线特殊管制,严格控制河湖岸线开发建设。到2025年,全县基本水面率达到5.66%。

2. 加强湿地恢复与建设

实施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严管建设开发侵占自然湿地,保证湿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退化。实施省级以上湿地公园增效行动,采取湿地封育保护、退耕还湿、湿地生态补水、生物栖息地恢复与重建等措施,提升湿地公园生态系统稳定性。探索“小微湿地+”模式,推进小微湿地建设试点。统筹推进小溪水生态廊道建设。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强化湿地公园建设和管护。重视人工湿地建设,探索在重要入河(湖)口、污水处理厂等重要节点开展人工湿地建设。至2025年全县湿地面积不低于703亩。

3. 推进水生态修复

推进重点区域水生态健康评价,将生境结构、水生生物、生态压力等指标纳入评价体系中,进一步促进重点河湖水生态健康管理与保护工作。强化国控断面所在河流的生态保育,提高河流水生态系统功能,确保河流水生态系统健康。统筹重要水生态系统综合治理,重点开展千峡湖河岸缓冲带及河滨带生态修复,飞云江源头水生态治理,持续改善水生态,提升主要水体自净能力。

4. 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开展重点点位水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水产种质资源普查,采用eDNA、“生态眼”系统、卫星遥感等科学技术手段摸清水生态家底,高水平实施种质资源保护,严格落实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产卵场保护区等重要生境的保护措施,持续推进小溪水系禁渔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县禁渔期和禁渔区管理;创新流域的生态协同管理,改善鱼类生境和产卵场等条件,持续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科学制定增殖放流方案,加强放流品种的种源管理,形成上下联动、流域统筹、因地制宜的放流机制,探索建立放流效果评估机制。严格控制外来水生生物放生和非法放流等。到2025年,全县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物种6个以上,放流总数量在7000万单位以上,土著鱼类逐步恢复。

(四)水脉连通,优化水资源配置利用

1.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丽水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打造“丰水地区节约用水样板”的要求,全力做好用水总量强度双控、用水全程管控、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改造等工作,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实现全覆盖。推进实施重点领域节水、节水“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形成有利于水资源节约保护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政策导向。到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1.2%和16%以上。打造节水标杆酒店1个、节水标杆校园2个、节水标杆小区5个、节水标杆企业1家、完成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30个、建成节水宣传教育基地1个。

1. 保障河湖生态流量

建立健全生态用水保障机制,分区分类确定河湖生态流量目标,明确相关涉水工程枯水期、生态敏感期等不同时段的最小下泄生态流量要求,制定重要河湖水量调度方案,严格落实小溪水系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实施方案。加快河湖重要控制断面监测站点建设,建立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到2025年,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5%以上。研究出台《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水电绿色发展长效管理办法》和《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用水保障管理办法》,着力推进生态流量按标泄放,全面巩固水电清理整改成果,不断提升小水电河湖生态用水保障能力。到2025年,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实时监控率达到100%。大力推进河湖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完成全县河湖连通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先行试点县项目。

2. 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

积极探索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鼓励污水处理厂符合国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相关标准的尾水作为生态补水,因地制宜推进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和再生水调蓄设施建设,构建“截、蓄、导、用”并举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提高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利用率,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其利用比例。到2025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0%。

3. 加快激活优质水转化水经济通道

盘活水资源,做大水产业,打响“景宁山泉”品牌,把水经济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引进龙头企业,培育具有竞争力的本土企业,发展绿色水电、天然水生产供应链、饮用水、化妆水、药水等精品水产业,构建具有景宁特色的涉水产业体系。谋划实施跨区域输配水工程,推进优质水资源与长三角地区重要城市远程共享。

(五)防患未然,加强水环境风险防控

1.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完善“一主一备”双源供水格局,进一步完善金村水库及供水工程建设,推动龙潭桥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提升金村水库和龙潭桥水库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

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科学划定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设置警示提示装置。完善饮用水源预警监测自动站建设和运行管理,严格防止人为活动对取水口的直接污染。

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状况调查与风险识别,开展引水工程评估,对生态环境、水资源进行承载力分析和影响评估,制定相关应急预案,保障饮用水源健康和生态环境不被破坏。完善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设施,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执法,严格控制水源地上游及周边地区的无序开发活动。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整治,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关闭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严格排查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完成饮用水源污染隐患整治。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机物全指标分析,制定实施“千吨万人”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源一策”整治方案,落实水质监测制度,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生物预警监测系统,定期发布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进一步提升农村饮用水建设标准,加快建设稳定水源工程,继续推动城乡一体化和规模化供水发展,深化城乡供水数字化管理应用,到2025年农村供水水质合格率巩固在90%以上。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保持100%,“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100%。

1. 加强风险源头防控

健全水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以“一废一品”环境监管为重点,彻底排查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风险隐患,加强运输风险监控,健全水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强化跨行政区域、跨流域上下游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提高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协同处置能力,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水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落实企业环境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定期更新,对风险问题数量较多、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开展部门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健全水生态环境应急社会化支撑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并实行动态更新。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涉水应急培训力度,提高应急演练质量,提升生态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根据国家要求探索开展饮用水水源有机特征污染物分析、新污染物监测防控和生物毒性监测。

(六)科技引领,提升水环境智治水平

1. 数字赋能智慧治水

强化水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和应用,深化数字政府综合应用生态文明场景“碧水行动”模块建设,增强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加快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模式创新、效率提升,建设“天眼守望”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应用场景,全面构建水生态环境大数据构架。依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管理平台,强化水生态环境问题预警预测、执法联动,严厉查处超标、超量排放或偷排工业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数字化管理,努力实现关键节点、关键参数实时信息化管理。

集成地理信息、地面物联网监测、实时视频监控及社会经济统计等多源数据资源,以云计算、大数据、AI 等技术为支撑,进行全面整合、智能分析、智慧预警,实现全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展示、水质实时与大尺度监测、损害监管及应急响应数字化、智能化等重点应用。

1. 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智慧感知

依托基于“卫星遥感+物联网监测+基层治理‘四平台’网格”的“天眼+地眼+人眼”立体化生态监测监管体系建设,建立水生态环境智慧化监测网,构建以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地表水水质监测与评价体系,推进重点水域、交接断面、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建设地表水水质预报预警平台。推进水污染物“指纹库”建立,重点工业园区污水雨水总排口水质、周边主要河道水质实现“互联网+监控”。加强智慧化监控,利用无人机、遥感卫星等技术手段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定期巡查,摸清污染来源及风险点位。

2. 推进区域水生态环境联保共治

实施跨界河湖水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健全跨部门、区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促进流域上下游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小溪水系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五、重点水体水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十四五”时期,以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系统推进河湖综合治理,重点围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镇污水处理、河湖缓冲带修复等方面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创新机制体制,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构建健康稳定的水生态系统,打造“中国畲乡•品质景宁•宜居圣地”。


 5-1 景宁畲族自治县“十四五”主要县控以上断面汇水范围基本情况

河流

断面汇水

控制断面

汇水范围面积(km2)

小溪

小溪上游

国控

沙湾上

1417.49

县控

龙潭桥水库

202.3

千峡湖

市控

渤海

607.8

市控

包山铁矿下

市控

鹤溪镇上

市控

鹤溪镇下

国控

外舍

飞云江

飞云江

国控

章坑

161.92

(一)小溪水系

小溪发源于庆元县大毛峰山麓,为瓯江最大支流,在景宁境内河长124.6 km,流域面积1725.6 km2,占全县总面积的88.99%,由西向东北流经景宁的毛垟乡、沙湾乡、标溪乡、梧桐乡、大均乡,汇入滩坑水库(千峡湖),贯穿全县,在九龙乡岳口村进入青田县,在青田县城上游湖边与大溪汇合形成瓯江。设有2个国控断面沙湾上和外舍,4个市控断面。龙潭桥水库所在的炉西坑、三枝树电站尾水出口水域鹤溪均为小溪中、下游支流。

1. 沙湾上断面

沙湾上断面汇水范围主要涉及沙湾镇、秋炉乡、毛垟乡、鸬鹚乡、英川镇和大地乡6个乡镇,水质功能类型为II类。

 

图5-1 沙湾上断面汇水范围

 “十四五”期间,针对汇水范围存在的部分区域内污水管网设施建设滞后、农业面源污染较重、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不到位的问题。

沙湾上流域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提高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达标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管控,削减农业面源污染;完善水量调度方案,保障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稳定泄放;推进清淤疏浚工程、提高入河排污口监管强度,保障河道生态健康。

2. 龙潭桥水库

龙潭桥水库流域属炉西坑流域,位于景宁县东部,为瓯江水系小溪流域中下游的一条支流,发源于景宁县城东南部的大仰湖,流经茗源、龙潭桥、黄山岭脚、桂远、林圩村庄,在坑口附近汇入小溪。主流长35.5 km,落差1234 m,流域面积202.3 km2,主要支流有王木坑和梅岐坑。水库正常蓄水位630 m,调节库容600万m3,水库总库容 794.3万m3。水库区被划分为Ⅱ类水质多功能区。

针对龙潭桥水库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质不达标、龙潭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存在饮用水环境风险隐患;部分流域耕地改造、丘陵开垦、引发水土流失的问题。“十四五”期间,龙潭桥水库流域通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改造,规范设施运维和监管,保障生活污水排放稳定达标;开展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示范工程,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地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加强监管,保障饮用水安全;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污染溯源及风险排查;建立健全水源环境管理档案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矢量数据库;推广喷微灌、管道灌溉等高节水灌溉,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3. 际头水库

际头水库位于景宁县城西南侧约9km处,澄照乡东南侧。澄照乡处洞宫山山脉地区,高山峡谷相间,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诸山之水注入大赤坑入小溪。大赤坑发源于后垄,止于大赤坑口,集水面积为85.8 km2,河道全长17.1 km,河道比降为31.1‰。际头水库集水面积为10.26 km2,坝址以上河长4.72 km,河道坡降62.5‰。

由于际头水库受到地形、地质的限制情况下,水库最大库容量为99.7万m3。根据际头水库的日径流调节计算,际头水库日供水量为6500t/d,多年平均供水量237.3万m3。同时水库需提供生态用水708.5 t/d,多年平均生态需水量25.86万m³。

 “十四五”期间,完善“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快建立矢量图库,开展勘界立标,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制定实施“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源一策”整治方案,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整治,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关闭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在2025年前达100%。

4. 金村水库

金村水库位于景宁县城东部约7 km处的石门楼坑流域、金村村下游约3 km处。石门楼坑为瓯江流域小溪右岸的一条支流,发源于大湖顶与龙潭头顶之间,集水面积为34.5 km2,干流全长15.18 km,河道比降为38.5‰,水库正常蓄水位318 m、正常库容773.5m3,水库死水位262 m,死库容21.4m3,水库总库容905.4m3,其中兴利库容752.4m3;输水系统全长9.7 km

金村水库的城市生活供水范围与景宁水厂供水范围一致,为主城区及畲乡古城,供水面积约8.93 km²;城区河道生态环境供水对象为位于外舍新城的金垟溪。2024年,其上游居民将全部搬迁,金村水库及供水工程建设完成,成为主水源地。

“十四五”期间,在水源地建设过程中,需加强监管,落实场地清洁、垃圾日产日销等管理措施;水源地建设完成后,需开展水源地生态修复,提升金村水库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二)千峡湖

千峡湖,又名滩坑水库,位于青田、景宁两县境内的瓯江支流小溪中游河段,是浙江省第二大人工湖,主要支流有英川溪、标溪、梧桐坑等,汇水面积约607.8 km2。“十四五”期间,景宁千峡湖流域设置1个国控断面外舍,汇水范围内包含4个市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包山铁矿下断面(市控)、鹤溪镇上断面(市控)、鹤溪镇下断面(市控)、沙湾上(国控)、渤海(市控)和外舍断面(国控),除沙湾上、渤海断面水质功能类型为Ⅱ类,其余水质功能类型为Ⅲ类。

 

5-3 外舍断面汇水范围

“十四五”期间,针对千峡湖流域部分城镇污水管网混杂不清、破损严重;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部分农污处理终端运行效率低;上游水电站缺乏统筹协调,导致生态流量较少;外舍断面河道偶发蓝藻水华;居民住房侵占生态缓冲带;农业面源污染和散养户管理仍需加强等问题,千峡湖流域积极开展城镇管网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健全生态流量监测和保障机制,确保千峡湖生态补水到位;加强千峡湖河岸缓冲带及河滨带生态修复,消除蓝藻水华;构建监控预警平台,系统评估对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水生态风险;深化“肥药两制”改革,规范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监测频次,提升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水平。

(三)飞云江水系——章坑

景宁境内的飞云江水系发源于景南乡境内海拔1611 m高的洞宫山白云尖西北坡的漈坑,集南部部分山涧之水,自南向北流经景南、东坑等乡镇后折向东经东坑镇入泰顺县,入泰顺后称为三插溪,汇入飞云江,县内流长21.9 km,流域面积224.42 km2,设有1个国控断面章坑。

章坑断面为2020年新增地表水监测断面,是浙江省“十四五”地表水国控断面。它代表着飞云江景宁源头水保护区、飞云江景宁农业和工业用水区水质,水质功能类型为Ⅱ类。汇水范围主要涉及景宁东坑镇,汇水面积为161.92 km2

图5-8 章坑断面汇水范围

 “十四五”期间,针对该断面农业面源、畜禽养殖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导致总磷指标偶有超标的现象,飞云江流域重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全面实施“污水零直排区”工程,提升改造农污处理设施,加强监管,确保污水不入河;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和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肥药减量技术与模式,持续降低农业面源污染,科学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产;通过推广“畜禽-沼-作物”等生态立体养殖模式,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确保“两分离、三配套”设施正常运行,排泄物做到定点定量定时农牧对接、生态消纳,实现排泄物全利用、零污染。

六、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一)筛选原则

(1)问题导向。以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项目实施对污染减排或生态环境自净能力提升有直接贡献。

(2)合理可行。项目技术路线科学,核心工艺成熟,项目建成后运营维护经济,能够可持续运行。

3)绩效明确。遵循可监测、可统计、可考核的原则,突出项目COD、氨氮、总氮、总磷以及特征污染物的削减效果,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长度增加、湿地面积恢复等生态环境效益。

(二)项目类型

根据特定的水生态环境问题、保护目标、保护要求和规划任务措施,将规划项目分类、整合。项目类型详见表6-1

6-1 项目类型表

类别

项目大类

项目细类

饮用水水源保护

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标识设立及防护隔离工程建设、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整治、保护区矢量确定等

不达标水源地达标治理

汇水区范围内污染源治理、地下水污染场地防渗改造、地下水污染修复等

污染减排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配套管网工程、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与改造、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工程、再生水利用工程等

工业污染防治

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配套管网建设,工业企业达标整治、清洁化改造等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和废弃物处理工程、农田退水和地表径流净化工程、农村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

移动源污染防治

老旧船舶淘汰、船舶标准化改造、港口码头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等

排污口整治

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等

生态流量保障

水资源优化调度

水系连通工程等

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再生水输送管网、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等

水生态保护修复

水生态保护修复

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河湖水生植被恢复等

水环境风险防控

风险预防

事故应急池、应急闸坝等预防设施建设,河湖底泥、滩涂重金属治理等

能力建设

监控能力提升

水质自动站建设等

根据景宁县目前存在的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突出、水资源量不足,环境承载能力有限、水源地仍面临多重环境风险、部分水体水生态修复有待提升的问题,系统设计了污染源管控提升,水资源保障、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水环境风险防控等工程10余项,“十四五”期间,总投资13.12亿元。详见附表1。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水陆统筹、部门共抓、区域协同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系。各部门密切配合,将规划提出的相关任务和要求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落实工作责任和进度要求,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切实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各级政府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向政协通报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各地要把水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加大对“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改善、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水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工作的投入力度。完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创新各类投融资方式,大力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化。鼓励民间资本设立治水基金,引导金融机构精准服务重点治水项目。

(三)提升科学治水水平

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重点骨干企业等,加快推进水生态环境监测监控预警、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工业废水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饮用水安全保障等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加快技术成果转化,重点推广适用技术。

(四)强化考核督查力度

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实施情况作为“五水共治”督查的必查内容。考核结果纳入“五水共治”和美丽景宁县建设考核体系,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与生态创建、生态补偿、区域限批、相关资金分配等相结合。动态跟踪规划实施进展,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及时研究调整工作部署,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五)深化社会共同治理

广泛深入开展新时代治水宣传教育,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树立治水先进典型,营造全民治水的舆论氛围。积极创新公众参与模式,大力推广全社会治水护水“绿水币”制度,强化全民治水自觉行动。培育壮大企业河长、民间河长、民间环保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治水工作进社区、学校、乡村、家庭等群众性实践活动,构建全民治水护水的良好格局。健全信访投诉工作机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借助信访投诉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水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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