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113M/2022-7279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农发 〔2022〕191号 成文日期: 2022-08-10
发布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2022-10-13 21:03 信息来源: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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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各相关农业主体

为加快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213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3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项目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请相关农业主体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建设内容必须是2022年新建,杜绝重复补助,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做好照片、文字等资料留档。“肥药两制”试点主体及时登录浙农优品完善2022年度种植生产记录。同时,请各农业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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