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164X/2022-727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10-12
发布单位: 鹤溪街道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关于对景宁畲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6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2-10-12 09:42:48 信息来源: 鹤溪街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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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关于要求尽快给农民自建房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建议

答复意见:

雷启文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给农民自建房办理不动产权证件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鹤溪街道木岭小区已完成房屋主体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工,目前已对接中介测绘并完成房屋面积实测,经过街道与自规部门的对接后得到反馈:1、产权证办理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组织召集设计单位、鹤溪街道办事处、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开展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内容合格验收的工作;2、在开展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内容合格验收工作前,各楼幢要根据立面设计规划要求自行完成立面施工建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张王清

联系电话:0578-5084153

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2日

答复时间: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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