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2-727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政发〔2022〕20号 公开日期: 2022-10-09
发布单位: 景宁县政府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和奖励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2022-10-11 09:16 信息来源: 景宁县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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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2年6月,受多轮强降雨影响,我县境内地质灾害多发频发,其中澄照乡翁边自然村连续遭受两次泥石流滑坡侵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月22日5时许,原三石村党支部书记陈初南发现距离澄照乡三石村翁边自然村民房500米处山体发生滑坡,并及时向澄照乡党委报告。接报后,澄照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带领乡村两级干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地质专家未抵达之前,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做出人员转移的处置决定。乡党委副书记林海明带领陈兴和、陈后青、陈茂林等村干部不惧危险,冲锋在前,争分夺秒地开展人员转移,布置警戒线,落实山体滑坡临时防范措施。10时许,原塌方处发生第二次泥石流,短短数秒直接冲毁民房4栋,所幸该4栋民房中33位村民已成功转移,避免了人员伤亡。

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浙政发〔2014〕27号)的相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对景宁“6·22”澄照乡三石村翁边自然村泥石流避险中表现突出的陈初南、陈后青、陈茂林、陈兴和、林海明等5人行政嘉奖一次,每人颁发奖金伍仟元。决定授予澄照乡人民政府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先进集体”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奋发进取,继续发扬无私奉献精神,为弘扬社会正气、构建平安景宁再立新功。希望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以他们为榜样,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自觉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中国畲乡、品质景宁、宜居胜地”做出新的贡献。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9日

附件: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先进个人情况


附件:

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先进个人情况

陈初南,男,汉族,1954年出生,中共党员,澄照乡三石村村民。

陈后青,男,汉族,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澄照乡三石村村民。

陈茂林,男,汉族,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澄照乡三石村村民。

陈兴和,男,汉族,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澄照乡三石村党总支书记。

林海明,男,汉族,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澄照乡党委副书记。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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