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丽保”普惠民生 百姓看病有“医”靠 |
“今年‘浙丽保’不但没有增加缴费金额,保障待遇还升级三档待遇,这可帮咱老百姓大忙,没有‘浙丽保’我们就负担大了……”家住景宁鹤溪街道张村旱塔自然村村民余先生,早早就为全家人缴了2022年的“浙丽保”。 余先生,在2021年8月20日,因患脑动脉瘤破裂伴蛛膜下腔出血在丽水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总医疗费用18.19万元,如未参保“浙丽保”,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9.28万元后,个人仍需承担医疗费用8.91万元。参保100元“浙丽保”后,其个人承担的自理自费和自负费用中“浙丽保”给予报销了3.32万元,个人承担的费用仅需5.59万元。总体报销比例从51%提高到69.26%,提高报销率高达18.26个百分点。 两年来,鹤溪街道积极在全域普及社会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全民医保制度,全面缓解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外。同时,解决“辛辛苦苦奔小康,得场大病全泡汤”因患病导致返贫百姓,全力做好“浙丽保”普惠民生,让百姓看病有“医”靠。 据了解,从2021年推出“浙丽保”,景宁就有20902人次享受到报销待遇,报销金额617.9万元;从过去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再到现在的“浙丽保”报销提升,这个定位为“政府主导、全民准入、公益运行、商保承办”的纯公益全民健康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问世,有效解决百姓高额医疗负担,从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所有人看病支出提供了新的保障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