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5万!县市场监管向虚假宣传亮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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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牟取暴利,不良商家针对老年消费群体对保健需求较大的心理,通过“健康讲座”、“免费礼品”、“专家坐诊”等众多手段,夸大、虚构所售商品的功能、疗效,误导、欺骗老年消费者高价购买。近日,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一虚假宣传羊奶粉案件。 1月5日,该局接群众举报,反映位于鹤溪街道鑫景商城的某食品店内有会议式宣传推销“御蕾宝元”羊奶粉活动,涉嫌虚假宣传,且存在疫情防控风险”。该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后发现,该店二楼会议室内有40余名中老年人正在观看“讲师”(销售人员陈某)讲解“御蕾宝元”羊奶粉的宣传视频。会议室空间小且空气流通性较差,经营者未落实对参会人员测温、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防疫措施,执法人员当即叫停本场宣传活动,有序疏散参会人员,并要求经营者立即暂停类似聚集式的营销活动。随后对该店进行全面检查,对场所内的产品、宣传资料、电脑第一时间予以登记保存。 经查明,李某销售的“御蕾宝元”羊奶粉,进货价格每罐为105元,标称零售价为356元,消费者缴纳100元可以成为会员,会员购买羊奶粉的价格为256元。现场宣传用的笔记本电脑内存放有大量PPT文件,其中包含关于心脑血管病、失眠多梦、睡眠质量、风湿、骨关节疾病、呼吸道消化道疾病 、肾气亏虚、夜尿频多、气血亏虚、免疫力低、尿酸过高引起的痛风、眼疾引起的视力模糊等内容,同时还有诸多世界历史名人死于各种疾病的介绍;在某个文件中,还写有“老年人常见问题-手脚冰冷,原因是气虚、血虚、肾虚引起的血液运行不畅、血液量不足,手脚冰冷-来一杯御蕾宝元。”,这些宣传内容,都在明示、暗示李某销售的“御蕾宝元”羊奶粉有治疗、预防疾病的功能,以上内容加上销售人员熟练的讲解,对于认知能力不足的老年人极具欺骗性和误导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当事人李某以“会销”的形式,向老年人推销羊奶粉并不触犯法律,但在宣传过程中虚构、夸大其产品的功效,违法宣传大量疾病预防、治疗疾病的内容,足以让老年人产生误解,误以为该产品具有治疗保健功效,可能会让健康状况差的老年人耽误最佳的治疗时机,同时过量购买还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县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李某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责令李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处以150000元罚款。 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保持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宣传行为涉嫌违法违规的,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贪图免费的礼品福利“馅饼”,要警惕非法的宣传营销“陷阱”;不将食品、保健食品当药品使用,身体不适一定要去正规医院诊疗;如发现涉嫌违法会销行为,及时拨打12345、12315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也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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