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档案馆:以优质档案服务助力矛盾纠纷化解调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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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近日,县档案馆联合县司法局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档案查阅服务机制,充分发挥档案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中的作用。 该项机制是指涉及山林土地权属、家庭婚姻抚养、农村承包合同等内容的社会矛盾纠纷,由县调解中心或乡镇调解委员会依照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具体事件需要的查阅档案内容,填写《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档案查阅函》,由专人报送至县档案馆。县档案馆收到查阅函后,充分利用“一网查档、百馆联动”平台资源优势,及时进行档案调阅提取,提供档案服务。 该机制的推行,改变了以往矛盾纠纷调处“谁主张、谁举证”的传统举证模式,当事人只要提交矛盾纠纷事项,无须再自行提供证据,实现了举证“零跑腿”。同时,取证工作由调解组织统一主张、县档案馆统一调档,进一步确保了矛盾纠纷证据的完整性、有效性,切实提升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权威性、公信力和调处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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