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07-4128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0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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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

2021-09-13 23:04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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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农村饮用水现状

1.1  农村供水基本现状

1、自然、社会、经济和水资源概况

我县地处浙江省西南部山区,位于浙南与闽北山区的结合部,介于东经119°14′~119°58′,北纬27°39′~28°11′之间。境内东邻青田县、文成县;南连泰顺县和福建省的寿宁县,西与庆元市、龙泉县交界,北与云和县、莲都区接壤。

我县是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和华东地区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素有“浙江的西双版纳,华东的香格里拉”之称。现辖5镇19乡283个行政村。全境南北长58.8公里,东西宽73.3 km,总面积1949.98km2,全县总人口17.929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5.0852万人。五个建制镇城镇密度2.6个/千km2,除东坑镇外均沿小溪分布。我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景宁属浙江南中山区,主要山脉为从福建伸入我省南支洞宫山系,整个地势有“两山夹一沟”之称,由西南向东北渐倾,山峦叠嶂,群峰林立。最高峰为南部的上山头,其海拔为1689.1 米,最低处为海拔80米陈村乡之塘堡、鹤口村和顺利村,海拔高差悬殊。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峰779座。各种地貌类型土地面积与全县面积的比例是:海拔250米以下的低丘占4.4%;海拔250~500米高丘占20.6%;海拔500~800米低山占34.5%;海拔800米以上中山占40.5%。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工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等各方面得到了较大发展。2004年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3.3亿元,比上年增长13.5%。财政总收入1.75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2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全年外贸进出口1437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3%,经济结构调整取得较大进展,以水电开发为龙头的股份制企业蓬勃发展,2004年9月我县被国家水利部命名为“中国农村水电之乡”,同时,县委县政府提出 “创畲乡生态优势,建风情旅游名城”的战略口号,旅游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水资源总量是指当地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产水量,即地表径流量与降水入渗补给量之和,通称河川径流。我县为山地丘陵地区,水资源则主要由降水形成。全县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500~2300mm之间,总体情况为山区降水较多,河谷平原降水相对较少,山区地势越高降水越多,河谷平原降水北多南少,全县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760mm左右。经计算,全县地表水资源量21.8亿m3,地下水资源量5.27亿m3,重复计算量5.27亿m3,水资源量21.8亿m3,加上入境水量10.85亿m3,水资源总量有32.65亿m3,人均水资源量为1.82万m3,但水资源在时间上分配不均匀以及水的空间分布与人口分布区域的不平衡,导致全县水资源的利用程度还比较低。

2、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普及程度和自来水普及率

根据水利部、卫生部颁布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规定标准,农村饮用水由水质、水量、方便程度、保证率四项指标来衡量,截止到2004年底,我县农村总人口数为15.0852人。根据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标准: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为安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的为基本安全;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60升为安全,不低于20~40升为基本安全;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基本安全;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为安全,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经过调查统计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和基本安全人口数为60323人,其普及程度为40%。自来水受益人口64052人,占全县农村人口总数的42.5%。

3、农村供水设施情况及供水能力

(1) 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

集中式供水是指以一个或几个居民点为单元,用管网统一送到各家各户或集中供水点的供水方式。集中式供水包括正规自来水和简易自来水,正规自来水是指供水到户且供水水质达标的集中式供水;简易自来水是指供水到户但缺乏必要的净化措施的集中式供水。

全县所有的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源都是地表水,农村饮水工程数量有127处,受益人口为86726人,占农村总人口的57.5%。

我县农村饮水集中供水方式主要有正规自来水、简易自来水两种类型。根据调查统计正规自来水的受益人口有20320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3.5%;简易自来水的受益人口有43732人,占农村总人口的29%。

正规自来水:我县境内的唯一正规自来水工程为景宁县自来水厂。根据县自来水厂对水源水质多年的检验结果表明水厂水质均保持为Ⅱ水质以上。根据县自来水厂及县疾控中心多年来对县城自来水管网内水质检验结果表明供水水质能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属水质安全。鹤溪镇周边村庄由于距鹤溪镇距离较近,通过城市供水管网延伸等措施享受与城镇居民完全一样的正规自来水。这种类型的自来水供水直接由县自来水公司管理,包括水费收取、水价等均和城镇居民享受同样待遇。

简易自来水:县境内除县城鹤溪镇以及零星的村庄有正规自来水外,其余的乡镇及村庄均为简易自来水,由于这些乡镇及村庄水厂供水规模小没有正规的管理机构,尚未对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水费收取采取水表计量,按月计收,水价在0.10元/m3~0.50元/m3之间不等。

(2)分散式供水基本情况

分散式供水是指以一户或几户为单元,用手压井、筒井、大口井、集雨、引泉等设施供水,或无设施直接取用河水、溪水、塘水、泉水等。

我县大部分农业人口分布在偏远山区,居住点分散,人口密度较低,集中供水难度较大,除部分农户以一户或几户为单元采用水井、引泉等分散式方式供水外其余大部分均没有供水设施。经调查统计截止到2004年底全县农村饮水采用分散式供水方式的共有86800人,占农村总人口的57.5%。其中,采用水井、引泉等方式供水有48593人,占农村总人口的32.2%,无供水设施有38207人,由于降水年内和年际分布的不均匀加上水源没有保护及过滤设施等原因,这些人口中的大部分人口用水属饮用水不安全人口。

有供水设施的人口中包括水井、引泉。其中以水井为供水设施的有51人,以引泉为供水设施的有48542人。大部分设施水质较好,仅以水井为供水水源的51人氟超标,其余指标均能达到《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中允许值的要求。

无供水设施的农户大多位于偏远山区,一般采用塑料管、毛竹或人工挑运等措施将溪坑水、屋前屋后的山泉水引至屋内的简易蓄水池内直接饮用。该区域内一般人口密度较小,没有工业污染源,环境质量较好,水源水质保持了源头水的特征,水质较好。但枯水期细菌总数、丰水期浑浊度等指标会超过标准,其余指标均能达到或优于《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中允许值的要求。

1.2  “十五”以来农村饮水工作成就

1、“十五”农村饮水解困工程规划实施情况

“十五”期间,我县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解决农村饮水困难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县委、县政府一直把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完成投资3857.19万元,建成饮水工程29处,解决了2.7万人饮水困难。

2、2004200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情况

2004年我县克服人口分散、主管铺设难度大、管线长、工程经济指标极低的客观难度,基本完建成1镇1乡以及12村的农村饮水工程,新增日供水规模1901吨/日,总投资345.18万元,受益人口12526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2005年全县计划投资944万元,改善人口0.10万人,解困人口0.74万人,新增日供水规模0.19万吨/日。

1.3  基本经验

总结多年来的工作经验,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重视,建立组织,责任落实。

2、政府主导,各界参与,协同作战。

3、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开发。

4、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5、严格标准,加强监督,确保质量。

6、重视建后管护,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7、深化改革,有偿供水,良性循环。

8、加强对水源和水质的保护,保证供水质量。

9、加强经营管理,讲求经济效益。

加强已建水厂的经营管理、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是充分发挥效益的关键。在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中,强化经营性管理,坚持按成本计算水价,新水新价。各水厂均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和相应的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确保供水保证率和供水质量,为用水户搞好服务。

1.4  农村饮水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

1、饮用水水质超标问题

根据这次对有净化设施的沙湾自来水厂、东坑镇自来水厂的水质进行检验,结果符合生活用水卫生规范-2001的要求,同时本次还对英川镇跃洋村自来水厂、雁溪自来水厂、大顺新四村自来水厂、大均乡自来水厂等四个无净化设施的供水点,就色、浑浊度、PH值、氯化物、铅、总大肠菌群……共22个项目进行检验,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2001的要求。根据调查摸底和水质抽检情况,我县饮水水质现状总体良好,存在的水质超标问题主要分布毛洋乡黄泥寮村51人饮用高氟井水,占全县农村总人口数的0.034%。

2、水源保证率、生活用水量及用水方便程度方面的缺水问题

我县农村人口居住点比较分散,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难以实行集中供水。同时由于降水量年内、年际分配不均且没有足够的蓄水工程,导致供水能力分布不均。分散式供水水源一般就近取自河流水、溪坑水、山泉水,未建有过滤和蓄水设施,源水未经处理直接供给饮用,供水水量、水质均不能得到保证,必须尽量调整供水工程布局和改造现有供水设施。

本次农村饮水现状调查发现,我县农村饮水在很大程度上还存在着水源保证率不达标、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等方面的问题,影响总人口90478人,占全县农村总人口数的60%。经调查统计,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共有人口42427人,占农村总人口的28.1%。


第2章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1  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必要性

1、有利于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全方位改善农村的饮水卫生状况后,使农村与水有关的疾病发病率大幅度降低,提高农民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同时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将有效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2、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饮水条件的改善,能够促进养殖业的发展,提高畜产品产量和品质,并为适量发展庭院种植业和加工业提供水源保障,乡村供水站点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后,将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3、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符合民意,深得人心,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农民安居乐业,增强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

2.2  解决农村饮水问题的可行性和有利条件

根据我县水资源利用现状,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重点是解决好工程建设标准低、规模小和重复建设的问题。

供水范围和供水方式应根据区域的水资源条件、用水需求、地形条件、居民点分布等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按照优水优用、便于管理、单方水投资和用水成本合理的原则确定。

要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搞好规划,以建设集中联片、跨村跨乡的规模化、规范化的供水工程为目标,真正实现农村自来水的正规化。水源水量充沛,在地形、管理、投资效益比、供水成本等条件适宜时,优先选择适度规模的联片集中供水;水源水量较小,或受其它条件限制时,可选择单村或单镇供水;距离城镇供水管网较近,条件适宜时选择管网延伸供水。并尽可能按全日供水、供水到户设计。

针对水质细菌不达标的问题,在水源的选择上,应在详细调查和搜集区域水资源资料基础上,按照优质水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的原则,合理安排、择优选择适宜的水源。新建的农村供水工程供水水源经过监测要符合:水质良好、便于卫生防护;水量充沛,保证率高的要求。当水源水质不符合上述要求时,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取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

根据县情实际情况,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采取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的资金投入机制,除争取省补助外,其余部分主要依靠县财政投入和乡村群众集资、投工投劳、以资代劳等方式筹集。同时在有条件的地域可以推行股份合作制,鼓励各类企事业和个人按供水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以独资、合资、合股等形式,兴建供水工程,工程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政策。使供水工程做到建成一处,管好用好一处,充分发挥工程的最佳效益。


第3章  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3.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以加强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供水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为目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使农民群众可持续的获得安全饮用水。

3.2  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防管并重,综合治理;因地制宜,近远结合;城乡统筹,多渠道筹资;建管并重,强化用水户参与管理,确保良性运营。

3.3  规划期限

基  准  年:2004年

目标水平年:2010年

3.4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指导意见》

《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项目验收办法(试行)》

《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意见的通知》

《生活饮用水标准》

《农村生活饮用水量卫生标准》

《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

《浙江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景宁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1年~2020年)

《景宁县水利志》

《景宁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等等。

3.5  目标任务

根据我县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状况及其危害,结合实际,综合分析本地经济条件,按照统筹规划,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的原则分阶段实施饮水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县计划解决饮水不安全人数10.762万人,其中解决无设施和引泉等分散供水工程7.6743万人,解决集中供水工程3.0877万人。

 

第4章  工程规划和分区布局

4.1  工程规划

4.1.1  工程建设标准

(1)、水质要求

供水工程,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受水源、技术、管理等条件限制的Ⅳ、Ⅴ型供水工程,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要求。根据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标准: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为安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的为基本安全。

供水水压应满足配水管网中用户接管点的最小服务水头。设计时,对很高或很远的个别用户所需的水压不宜作为控制条件,可采取局部加压或设集中供水点等措施满足其用水需要。配水管网中用户接管点的最小服务水头,单层建筑物可为5~10m,两层建筑物为10~12m,二层以上每增高一层增加3.5~4.0m;当用户高于接管点时,尚应加上用户与接管点的地形高差。

(2)、供水量

按照《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一般供水规模包括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饲养畜禽用水量、消防用水量、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用水量,对条件较好的地区还应考虑公共建筑用水量、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量。确定供水规模时,应综合考虑现状用水量、用水条件及其设计年限内的发展变化、水源条件、制水成本、已有供水能力、当地用水定额标准和类似工程的供水情况。集中式供水工程的供水规模,应分别计算供水范围内各村的最高日用水量。水量,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60升为安全,不低于20~40升为基本安全

(3)、用水方便程度

按要求,供水到户为安全,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基本安全。作为列入规划的集中供水工程,尽可能供水到户,无条件做到供水到户时,可分步实施。

(4)、水源保证率

保证率,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为安全,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按水利部近期标准,缺水地区70-100天不下雨保证有水供给的进行规划,严重缺水地区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0%,其他地区不低于95%。

4.1.2  工程建设内容

根据县境内不同区域农村人口分布特点,农村饮水工程分为县城自来水管网延伸、简易自来水厂、集中供水点和分散式供水四类。

一、工程规模

供水规模系指水厂的供水能力,不含水厂自用水量,一般包括居民生活用水量、饲养畜禽用水量、管网漏失水量及未预见用水量等,应根据各地实际用水需求列项,按最高日用水量进行计算。联片集中供水工程的供水规模,应分别计算供水范围内各村、镇的最高日用水量。

二、取水水源

水源选择应符合当地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的要求,并按照优质水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的原则,合理安排与其它用水之间的关系。一般应详细调查和搜集区域水资源资料,并据此选择适宜的水源;当有多个水源可供选择时,应对其水质、水量、工程投资、运行成本、施工和管理条件、卫生防护条件等进行综合比较,择优确定;对拟选水源应进行水资源勘察,重点进行水质和干旱年枯水期可供水量分析,结合相应的供水方案作出评价;地表水源评价时,应分析不同水文年逐月流量和含砂量的最大、最小、平均值,最高水位、最低水位和常水位,洪水持续时间、冰情、水温和水质等历史记录资料,并进行水量平衡分析;当缺乏资料时,应进行实测和调查,选择相邻水文站作参证站进行水文预测分析,并适当提高设计取水量的保证率。其中县城管网延和简易自来水厂水源主要取自大中型水库,集中供水方式水源主要取自溪坑水,分散式供水方式水源主要取自山泉水。各取水水源水质均常年保持在Ⅱ类水质以上。

三、水处理措施

供水工程必须进行水质净化处理,结合各地区的具体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合理选择净水工艺、净水构筑物或净水器。县城自来水管网延伸用户享受的自来水为正规自来水,其水处理和消毒均由县自来水厂保证。分散式供水采用自建简易滤池,以毛棕、炭、石英砂等做过滤材料进行过滤,虽然我县农村水源水质较好,但都必须安装消毒设施,以确保饮用水的安全。 

4.2  分区布局

4.2.1  规划分区

“十一五”农村饮水规划分区时综合考虑保持各乡镇行政区域完整、分区内饮水安全问题类型基本一致,解决方式、经济条件、水资源条件、地形条件相似。由于引用水水质超标问题在全县的分布比较少,而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水源保证率不达标的不安全类型在全县广泛分布,无法在全县范围内按饮水安全问题类型进行规划分区,所以主要按行政区划来进行规划分区,全县24个乡镇,规划为6个区。

4.2.2  分区规划

根据规划分区原则,县境内分六区,具体见下表:

景宁县“十一五”农村饮水规划分区表

区号

乡 镇

农村人口

(人)

不安全人口

(人)

代表类型

Ⅰ区

鹤溪镇

8681

33207(含县城)

县城管网延伸

Ⅱ区

英川镇

17675

6316

简易自来水厂

鸬鹚乡

6207

3927

葛山乡

5369

2801

Ⅲ区

外舍乡

6004

4583

简易自来水厂

大均乡

4164

3704

澄照乡

6510

5155

梅歧乡

4057

2578

Ⅳ区

沙湾镇

15364

7524

简易自来水厂

大地乡

6334

3566

梧桐乡

5670

2433

标溪乡

4328

1555

家地乡

2503

1675

毛洋乡

4729

1389

秋炉乡

5223

3622

Ⅴ区

东坑镇

9652

3340

简易自来水厂

大际乡

3670

910

景南乡

4350

1228

雁溪乡

3785

1438

Ⅵ区

渤海镇

6331

3762

简易自来水厂

金钟乡

5324

3684

郑坑乡

4029

1875

大顺乡

5245

2645

陈村乡

5648

4703

合 计

150852

107620


4.3  建设规模

规划拟在“十一五”期间新建及改建农村饮用水工程245处,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07620人,总投资23676.40万元。

 

第5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5.1  投资估算

5.1.1  投资估算方法

投资估算采用典型工程人均综合投资估算法进行投资估算。即从各分区挑选具有代表性的饮水工程进行估算,求得人均投资。人均投资乘解决人口数即为规划总投资。

5.1.2  投资估算编制依据

一、建筑工程编制依据

1、《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8)

2、《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费用定额及概(预)算编制细则》(1999)

3、《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1998)

二、安装工程编制依据

1、《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2、《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03版

3、《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

4、《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统一分类编码及2003基期价格》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

工程主要原材料为水泥、砂、卵石、钢筋及各种材料型号管道。材料原价依据《景宁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及调查所得的市场价。偏远山区工程材料价格按材料原价加装卸费、运输费及保管费所得。

四、其他费用

设计费、测量费取费标准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年)》。

质监费按工程建安费3.5‰取。

预备费按工程直接建安费投资的10%计取。

征地费用按最近类似工程标准计取。

5.1.3  典型工程投资估算

根据工程分区经综合分析后取葛山乡、大均乡、梅歧乡、郑坑乡各一个村庄的简易水厂工程为典型工程,根据典型工程的工程量,分别计算其取水、输水、净水、配水的投资估算值,汇总成典型工程的总投资。典型工程的总投资除以该工程解决的人口数,即为该工程的人均综合投资指标。经比照近年来建成的类似工程决算投资和人均投资指标分析后认为该四处工程具有较普遍的代表性,典型工程的人均综合投资指标即为该种类型工程的人均综合投资指标。

 

景宁县“十一五”农村饮水规划典型工程汇总表

序号

工 程 名 称

分区

类型

代表类型

工程投资

(万元)

解决人口

(人)

人均投资

(元)

1

葛山乡岭头行政村岭头自然村饮用水工程

简易水厂

89.30

412

2167.48

2

大均乡泉坑村饮用水工程

简易水厂

145.83

666

2189.64

3

梅歧乡竹山村饮用水工程

简易水厂

106.58

474

2248.52

4

郑坑乡柳山村饮用水工程

简易水厂

231.08

1064

2171.80


合  计



572.79

2616

8777.44


平  均





2194.36

注:考虑到计算的方便,人均投资取2200元。


葛山乡岭头行政村岭头自然村饮用水工程投资估算表

   受益人口:412人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投资(万元)

备注

取水工程



1

引水管PP_R管 Ф75 L=5.12km

41.93



引水管PP_R管 Ф40 L=2.10km

7.56


2

土石方工程

1.01


3

砼工程

2.30


4

其他费用

0.60



小  计

53.40


蓄水工程



1

砼工程

1.08


2

土石方工程

0.08


3

征地费

0.09


4

其他费用

0.50



小  计

1.75


供水工程



1

Ф75 PP_R管L=0.587km

4.81


2

Ф20~75 PP_R管L=2.076km

6.27


3

土建工程

7.30



小  计

18.38


其他费用



1

建设管理费(Ⅰ+Ⅱ+Ⅲ)*0.04

2.94


2

测量、设计费

2.43


3

质监费

0.26


4

其他费用

0.66



小  计

6.29


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Ⅰ+Ⅱ+Ⅲ+Ⅳ)*0.1

7.98



小  计

7.98


铺底流动资金

1.50



合  计

89.30



人 均 投 资

2167.48


大均乡泉坑村饮用水工程投资估算表

   受益人口:666人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万元)

备注

取水工程

0.00


蓄水工程

0.00


供水管网工程



1

DN250球墨钢管L=2.5km

65.75


2

DN90PE管,L=2.5km

25.16


3

DN15~40PE管,L=3.0km

10.20


4

土建工程

10.50


5

其他费用

5.00



小  计

116.61


其他费用



1

建设管理费

4.74


2

测量、设计费

5.90


3

质监费

1.50


4

其他费用

2.00



小  计

14.14


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Ⅰ+Ⅱ+Ⅲ+Ⅳ)*0.1

13.08



小  计

13.08


铺底流动资金

2.00



合  计

145.83



人均投资

2189.64


梅歧乡竹山村饮用水工程投资估算表

受益人口:474人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万元)

备注

取水工程

0.00


蓄水工程

0.00


供水管网工程



1

DN250球墨钢管L=2.0km

49.40


2

DN90PE管,L=1.5km

12.10


3

DN15~40PE管,L=2.5km

5.40


4

土建工程

10.50


5

其他费用

6.50



小  计

83.90


其他费用



1

建设管理费

3.37


2

测量、设计费

5.00


3

质监费

0.80


4

其他费用

2.00



小  计

11.17


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Ⅰ+Ⅱ+Ⅲ+Ⅳ)*0.1

9.51



小  计

9.51


铺底流动资金

2.00



合  计

106.58



人均投资

2248.52


郑坑乡柳山村饮用水工程投资估算表

  受益人口:1064人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投资(万元)

备注

取水工程



1

引水管DN150钢管L=2.5km

20.50


2

土石方工程

2.0


3

砼工程

6.0


4

其他费用

4.0



小  计

32.5


蓄水工程



1

管道安装

3.25


2

砼工程

35.25


3

土石方工程

11.95


4

征地费

4.0


5

其他费用

2.0



小  计

21.2


供水管工程



1

DN50镀锌钢管L=2.5km

10.00


2

DN50PE管,L=20km

65.00


3

DN15-40PE支管,L=6.5km

16.74


4

土建工程

35.00



小  计

126.74


其他费用



1

建设管理费

7.22


2

测量、设计费

12.63


3

质监费

1.80


4

其他费用

2.53



小  计

24.18


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Ⅰ+Ⅱ+Ⅲ+Ⅳ)*0.1

20.46



小  计

20.46


铺底流动资金

6.00



合  计

231.08



人均投资

2171.80


5.1.4  总投资估算

本规划总投资估算采用人均综合投资指标乘规划人数计算。即根据各乡镇各类工程规划解决人数乘以该类型工程人均综合投资指标即为该乡镇“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投资,各乡镇汇总后即为全县“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投资。经计算钱县“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总投资为23676.40万元。

“十一五”投资汇总表

区号

乡 镇

不安全人口

(人)

投资(万元)

分区投资小计(万元)

代表类型

Ⅰ区

鹤溪镇

33207(含县城)

7305.54

7305.54

县城管网延伸

Ⅱ区

英川镇

6316

1389.52

 

2869.68

简易自来水厂

鸬鹚乡

3927

863.94

葛山乡

2801

616.22

Ⅲ区

外舍乡

4583

1008.26

 

3524.40

简易自来水厂

大均乡

3704

814.88

澄照乡

5155

1134.1

梅歧乡

2578

567.16

Ⅳ区

沙湾镇

7524

1655.28

 

4788.08

简易自来水厂

大地乡

3566

784.52

梧桐乡

2433

535.26

标溪乡

1555

342.1

家地乡

1675

368.5

毛洋乡

1389

305.58

秋炉乡

3622

796.84

Ⅴ区

东坑镇

3340

734.8

 

 1521.52

简易自来水厂

大际乡

910

200.2

景南乡

1228

270.16

雁溪乡

1438

316.36


Ⅵ区

渤海镇

3762

827.64

 

3667.18

简易自来水厂

金钟乡

3684

810.48

郑坑乡

1875

412.5

大顺乡

2645

581.9

陈村乡

4703

1034.66

合 计

107620

23676.40

23676.40


 

5.2  资金筹措

为实现我县“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采取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的资金投入机制。按照中央、地方、群众共同负担,困难大的多补、困难小的少补等原则,继续坚持国家、集体、个人几股力量一齐上的方针,以国家必要的补贴为引导,以群众自筹为主体,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措施资金。一是将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地方财政支持“三农”计划,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的投入力度;二是积极争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资金,并将其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异地移民搬迁安置费等各项资金捆绑起来,统一使用,有重点地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方面倾斜,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三是通过采取“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让群众无所顾忌,积极鼓励他们以借贷等方式投入资金建设或通过投工投劳参与工程建设。

本次规划按中央投资35%,地方投资47%,受益群众投资18%的计划进行资金筹措。


第6章  经济和环境影响评价

6.1  效益分析

6.1.1  社会效益分析

我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实施,对于扭转农村长期饮水不安全状况,解放生产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积极和现实的意义。

(1)解放生产力,加快农村脱贫致富的步伐。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实施,将大大提高用水方便程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调整劳动力结构,促进工农副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经济生活状况,促使农民脱贫致富,加快小康社会建设。

(2)改善农村饮水卫生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实施,将从根本上改变饮水条件,让群众吃上安全卫生的自来水,卫生条件和生活习惯得以改善,地方性疾病和水性传染病得以遏制,促进群众身心健康,减少农民医药费支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3)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

(4)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将改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

(5)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生产条件不断改善,农民收入不断增加,有利于扩大内需,推动经济等各方面稳步和健康的发展。

6.1.2  经济效益分析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可以改善农村饮水水质,降低地方病和水性传染病发病率,减少农民医疗费用支出,解放和节省劳动力资源,使解放出来的劳动力更多从事工农业生产,同时,可发展庭院经济和乡村企业,促进农村经济和地区经济协调发展。

由于本工程项目系公用设施,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主要表现为外部效果,所产生的效益除经济效益可以定量计算外,大部分由表现为难以用货币计算的社会效益,所以应对以系统的观点,与全县人民居住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与全县经济加速发展的宏观效益结合在一起来评价。例如,改善居民生活卫生条件,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民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等方面的社会效益,只能定性的描述。

6.2  国民经济分析

6.2.1  国民经济分析的依据

国民经济分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1994年发布的《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94)进行,方法采用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

6.2.2  工程效益费用

一、费用

1、固定资产投资

本工程估算静态投资为23676.40万元。《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中,影子投资与工程估算有所区别,主要材料、人工和水电采用影子价格。在规划阶段,考虑用指标计算,两者比较接近,剔除基中的国民经济内部转移资金(施工企业利润和税收),得国民经济评价投资为18941.12万元。

建设期拟为1年,运行期为20年。

2、年运行费和流动资金

年运行费是指水利工程设施在正常运行期间每年需要支出的经常性费用,包括燃料动力费、工资、行政管理费、维修养护费、观测和试验研究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分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计算。参照“水利工程固定资产基本折旧和大修费率表”,按分类工程投资和相应运行费率计算得规划工程年运行费为100万元。

流动资金包括维持项目正常运行所需购买燃料、材料、备品、备件和支付职工工资等的周转资金。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拟按年运行费的2个月计列为17万元作为流动资金。

二、 工程经济效益

规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工程直接经济效益主要为供水效益。

工程供水效益按2010年可供净水2356.87万T计,影子水价参照《瓯江流域综合规划》按0.76元/T计,2010年供水收益1791.22万元。

6.2.3  计算条件和参数

国民经济分析指标取经济净现值(ENPV)、内部收益率(EIRR),工程的经济计算期采用21年,社会折现率采用7%。

经计算,经济内部收益率为8.1%,大于规范要求的社会折现率7%,经济净现值为2008.85万元,大于零。因此,计算结果都能满足国民经济评价的各项指标。

6.3  环境影响分析

6.3.1  环境状况

我县属浙西南中山区,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境内谷深坡陡。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本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 g。

境内土壤种类有红壤、黄壤、岩性土、潮土、水稻土5个土类,54个土种,山地土壤一般偏酸、有机质含量中等,缺磷钾。

我县气候温暖湿润,很适宜于亚热带常绿阔叶林、针叶林、常绿阔叶混交林等原生植被生长,植被良好,林叶茂盛,植被复杂多样,低海拔有华南植物种类分布,中高海拔有温带植物种类分布。由于在人类长期生产活动影响下,景宁县目前主要以马尾松林、杉木林、毛竹林、油茶林等人造植被为主。

我县矿产有铁、银、金、钼、锰、铅、云母、叶腊石等。农业以粮、林生产为主,兼营食用菌和经济作物。

6.3.2  现状主要水环境问题及评价

(1)我县人均水资源量高于全省水平,但年内分布不平衡。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用水量的日益增加,主要的城镇供水矛盾是工程性的缺水,可以通过工程措施加以改善。

(2)部分河道管理松弛,河道多杂草、漂浮物,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废弃物现象普遍存在,使河道水环境不堪重负。

(3)随着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增加,而部分企业的污水尚未达标排放,对河道水环境带来一点的污染。

(4)从现状水质来看,大部分河道断面的水质在Ⅱ类水质以上,少数断面较差,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污染。但只要环保措施到位,加强水源水质保护,景宁县的水资源是能满足近期城市发展需要的。

6.3.3  对水环境的影响

工程规划中农村饮用水的取水量与源水量相比,占的比例较小,且引水点上游污染源很少,因而规划方案取水后对河道的水量和水质都不会带来负面影响。

6.3.4  对区域水土流失的影响

规划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占地和土石方开挖使施工区植被遭到一些破坏,表土受到扰动,开挖面与现状情况相比,水土流失加大,工程中开挖的土石方部分还有一些将废弃,如处理不当,会成为水土流失重点。工程弃渣处置不当会引起淤积库区、堵塞河道、影响水质;施工砍伐树木会降低森林涵养水源及拦蓄泥沙能力,直接导致森林涵养水源、拦蓄泥沙能力的下降。在遇到强度暴雨情况下,易造成水土流失。针对上述情况,需采取一些措施加以防治,如工程开挖面在设计中要考虑稳定性因素,施工中要加强防护,弃渣场要搞好护坡、挡墙等工程措施,各裸露面在施工后都要进行土地整治,恢复成林地或耕地,尽量减少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量。

6.3.5  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规划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施工期所产生的废污水、噪声、废气会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施工对河道水质的影响主要来自四个方面:开挖及弃渣过程中带来的水体混浊度增加;施工机械滴跑漏油带来的油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带来的有机污染;施工生产废水对河道水质的影响。

施工期噪声源有爆破、砂石料筛分、砼搅拌和振捣、汽车运输和机械振动、压风站空压机转动以及木材加工等。挖掘机、铲土机、混凝土拌和机、装卸车辆、风钻、空压机等施工设备的机械噪声,声源强度一般在70~110dB之间,工程施工时这些噪场源必定会对周围的噪声敏感点带来一些的影响。

在施工过程中土地平整、土石方开挖中造成的扬尘污染;混凝土工程施工中水泥装卸、搅拌等造成的水泥扬尘;运输车辆在土石方运送过程中引起的道路扬尘、车辆行驶中因燃油而产生的汽车尾气;废弃土石方在堆放和平整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这些空气污染对当地环境有短期的负面影响。

6.3.6  综合评价结论

规划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实施后,各城镇、村庄的供水水量和水质都可以得到保证,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其社会效益是巨大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污染因素,但这些污染影响是局部和暂时的,在加强环境管理和采取适当的措施后,可以基本控制污染。

从上述工程实施对社会和经济及环境方面有利和不利影响简要分析结果来看,显然利大于弊,故工程建设方案是合理可行的。


第7章  工程建后管理

7.1  建立责权明晰的管理体制

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多、规模小、分布面广,建后管理难度较大。为使工程持久发挥效益,饮水不安全地区群众得到安全、卫生的生活饮用水,迫切需要建立一套良性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工程建后管理工作。

根据水利部颁发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的要求,以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为目标,以提供优质供水服务为宗旨,全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农村饮水工程特点、产权归属明确、管理主体到位、责权利相统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工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体制。

项目工程建成后,在受益村通过“一事一议”制度,广泛征求用水户意见,经用水户协商同意,举手表决,组建供水站。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管理岗位,管护人员实行聘任制,通过公开竞聘和协商推举确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行管理目标责任制,依法签订合同,规范管理和监督责任,使之向决策民主化、管理制度化、运行市场化的适应市场经济的高质、高效企业发展。

7.2  建立良性运行机制

要明晰工程所有权,建立用水户参与的自主管理体制。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按照有利于群众使用,有利于工程发挥效益,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等原则,明确工程产权和管理方式,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

规模较小的集中供水工程,按精简高效原则设置管理岗位,管护人员实行聘任制,通过公开竞聘协商推举确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行管理目标责任制,依法签订合同,规范管理和监督责任。

规模较大的供水工程,工程管理委员会通过竞聘方式选任并定期考核;工程其他岗位人员参照水利部颁发的《村镇供水站定岗标准》统一考试,持证上岗,严格控制人员编制,降低成本。

推进专业供水工程内部改革,建立工程管理内部劳动人事、工资分配、资质培训等方面竞争、奖罚的激励约束机制。

按照计量供水、补尝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水价,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实行水价听证会制度和公示制度;水价需调整时,由供水单位将原因、用途及财务盈亏报告上报和公布,经政府召开听证会后确定。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水费开支范围和审批权限,建立严格的工程折旧费、维修养护费、承包费、租赁管理费使用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

7.3  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

农村供水提倡走集约化、规模化和社会服务道路。县、乡两级组建由供水单位自愿参加的供水协会。供水协会以服务为宗旨。指导会员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总结推广管理经验,提供信息、技术和维修服务等。

7.4  建立科学有效的水质监测体系

农村供水的水源区,要划定保护范围,作好防护标志。要建立供水水质督查体系框架,研究政府、村镇供水工程、水质监测机构在水质保证和水质管理中的职能定位和作用。水利部门要与发展改革、卫生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尽快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建立由县级水质监测管理中心和县级水质监测管理站及各乡镇供水工程的水质化验室组成的三级水质监测体系;建立地表水、地下水动态水质监测网。积极鼓励民间组织和私人企业及用水户参与水质监督,加大公众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信息获取程度和公众的参与程度。要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大对全县污染源的管理和水源保护力度。家庭使用的小池、水窖等工程也要注意水质问题。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水质监测中心;以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站为依托,分区域设立监测点。对于集中供水工程,加强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对于分散供水工程,分区域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的完善和运行以及饮水卫生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工作,要落实机构、人员、任务、责任、仪器设备和经费,并实现信息畅通、资料数据准确及时。

 

第8章  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8.1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积极采取行政、法律和经济等措施推进规划顺利实施。农村安全饮用水问题与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要继续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从组织上确保规划工作的有序进行。各有关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积极促进规划的实施,发展改革部门做好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建设后管理的监管工作,水利部门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卫生部门负责提出项目建成后的定期水质检测结果。当地乡镇政府要积极主动配合工程项目实施,着力改善当地群众饮水困难与不安全问题。

8.2  饮用水源保护

水作为资源有其直接的经济效益,为社会创造财富。水一旦受到污染则又会降低甚至失去其经济价值,造成资源的不必要浪费和损失,甚至给人类的身体健康构成巨大威胁。饮用水源保护是环境保护的主要内容,是水环境保护的组成部分,又是水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水源保护包括水量和水质二个方面,水源保护措施涉及范围比较广,包括各种自然因素和人类活动因素。

一、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证各水库供水量

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由于许多水库大坝为土坝。防止堤坝渗漏和冲刷。做好水库水资源调节利用,供水、灌溉、发电用水合理。汛期尽量蓄足水量,保证旱季、冬季的用水。

二、防止水库水质污染与恶化的措施

进行水库污染源调查研究与评价,建立水库水体防止污染检测网,查明污染来源、污染途径、有害物成分、污染范围、污染程度、危害情况及发展趋势。

8.3  多渠道筹措资金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筹措上,坚持以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一是将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地方财政支持“三农”计划,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的投入力度;二是积极争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资金,并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异地移民搬迁安置费等各项资金整合使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三是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群众以借贷等方式投入资金建设或通过投工投劳参与工程建设。

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落实专账储存,专款专用,公开账务,群众监督等措施。对饮水安全工程应公示工程投资、国家补助、农民自筹的资金比例及数量,增加工程建设投资的透明度,资金支付要采取验收报账或部分报账的办法,并切实加强饮水安全资金的审计工作。

8.4  做好前期工作,加强项目管理

认真做好前期工作,加强水源的可靠性论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要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地形、饮水安全类别,采取合理的工程技术措施。饮水工程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建设的整个环节要对水源供水保证程度,产业结构和用水现状进行充分论证。走访群众,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的意愿和建设资金筹措能力,对各地存在的问题逐一作好记录,以便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要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和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确定工程建设标准,保证工程的可持续性。

加强项目管理是实施规划的基本保障,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在财务、技术、人员、档案(包括人员档案、饮水情况档案等)、预防等方面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以保证规划按时、有序、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

8.5  加强技术培训和新技术推广

一支高素质的技术队伍是规划实施的保证,在技术队伍组建后,通过分层次举办培训班,提高各级项目执行人员的行业管理水平,提高规划、设计、施工、监理人员的技术水平,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运行管理水平,为工程良性运行提供较高水平的人力资源。

从提高供水水质、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降低成本、改善劳动条件出发,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支持实用技术与设备的研发、引进与推广。

8.6  加大宣传力度

要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举办黑板报、网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饮水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农民饮水卫生意识,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顺利实施、可持续运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保护好饮用水水源,防止水源污染,严禁在水源附近修建有害于水质卫生的工厂、厕所等设施,确保安全用水。

同时,为确保工程可持续利用,我们应深入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水法律法规,制定切合乡(镇)、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实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乡规民约、村规民约,以此共同保护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附表:景宁畲族自治县“十一五”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规划表

 

景宁畲族自治县“十一五”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规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益行政村不安全人口情况

项目情况

所在乡镇

受益行政村(个)

饮水不安全

人口(人)

规划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人)

设计供水

规模(万t/d)

主要建设内容(水源、水厂、

管网等工程)

工程投资

(万元)

实施年度

1

澄照集镇饮用水工程

澄照乡

2

3400

3400

0.07

新建堰坝1座、水厂1座、蓄水池16个、引水渠道衬砌2.6km及配水管道。

748

2006

2

九龙集镇饮用水工程

九龙集镇

1

2300

2300

0.06

新建堰坝1座、水厂1座、蓄水池1个、引水管道4.5km及配水管道。

506

2006

3

梧桐集镇饮用水工程

梧桐乡

1

1750

1750

0.04

新建堰坝1座、水厂1座、蓄水池1个、引水管道3km及配水管道。

385

2006

4

郑坑等13村饮用水工程

郑坑乡

13

9383

9383

0.21

新建水厂13座、蓄水池18个、引水管道29km及配水管道。

2064.26

2006

5

景南集镇饮用水工程

景南乡

2

1860

1860

0.033

新建堰坝2处、水厂2座、蓄水池2个、引水管道4.3km及配水管道。

409.2

2007

6

秋炉乡饮用水工程

秋炉乡

9

5223

5223

0.139

新建堰坝11处、新建水库2座、新水厂9座、水池9个、引水管道14.59km及配水管道。

1149.06

2007

7

标溪乡饮用水工程

标溪乡

5

2410

2410

0.052

新建堰坝6处、水厂6座、水池6个、引水管道7.12km及配水管道。

530.2

2007

8

雁溪乡饮用水工程

雁溪乡

3

1438

1438

0.025

新建堰坝4座、水厂2座、水池2个、引水管道5.88km及配水管道。

316.36

2007

9

周湖等十六村饮用水工程

鹤溪等12乡镇

15

6877

6877

0.188

新建水库1座、修建水库1座、新建堰坝34处、水厂12座、水池37个、管道  46.74km

1512.94

2007

10

大均乡饮用水工程

大均乡

1

550

550

0.02

新建堰坝4处、新建水厂2座、水池4个、引水管道1.5km及配水管道。

121

2008

11

大际乡饮用水工程

大际乡

5

3220

3220

0.086

新建水库1座、修建水库1座、新建堰坝8处、水厂3座、水池10个、管道22.04km。

708.4

2008

12

渤海复建饮用水工程

新渤海镇

1

1000

1000

0.023

修建水库1座、新建堰坝6座、水厂1座、水池3个、管道13.86km及配水管道。

220

2008

13

葛山饮用水工程

葛山乡

8

4812

4812

0.058

新建堰坝8座、水厂8座、蓄水池8个、引水管道及配水管道。

1058.64

2008

14

村级饮水工程


58

21000

21000

0.252

新建堰坝58座、水厂58座、蓄水池58个、引水管道及配水管道。

4620

2008

15

梅歧乡饮用水工程

梅歧乡

8

2578

2578

0.025

新建堰坝5座、水厂5座、蓄水池5个、引水管道及配水管道。

567.16

2009

16

家地乡饮用水工程

家地乡

7

1675

1675

0.019

新建堰坝4座、水厂4座、蓄水池4个、引水管道及配水管道。

368.5

2009

17

村级饮水工程


50

19144

19144

0.228

新建堰坝50座、水厂50座、蓄水池50个、引水管道及配水管道。

4211.68

2009

18

村级饮水工程


50

19000

19000

0.228

新建堰坝50座、水厂50座、蓄水池54个、引水管道及配水管道。

4180

2010












合计


239

107620

107620

1.756192


236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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