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12-524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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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

2021-09-13 22:26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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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安全生产是科学发展的基本任务,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发展稳定大局,对构建“安康幸福、景秀人宁”的中国新畲乡,促进社会和谐,增进民族团结,走在全国民族自治县前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一五”期间,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实现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但是,当前我县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一些单位和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仍不到位,对责任措施、监督管理的落实还有差距,各类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十二五”时期是我县妥善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七大提出的新发展要求的五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意见》的重要时期。为构建“平安景宁、和谐景宁、生态景宁”,为景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特编制此规划。

本规划时间:2011年至 2015年。

规划数据基准年为 2010年。

第一章 安全生产形势与现状

一、“十一五”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县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实施“一三四八”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全国十强、基本小康、文化基地”三大目标,转变安全生产观念,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层层建立、健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各乡镇、各部门各司其职,权责落实,在全县22个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安监站,配备安监员,已初步形成了安全工作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格局。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社会普遍关注的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与水上交通、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与“三小”场所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到重点突出,责任明确,措施落实,治理到位。为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狠抓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明确整改主办单位、督办单位、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间,及时排除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坚持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劳动节、 “安全生产月”、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和特别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经常深入基层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强化监管,严格考核,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领导“为官一任,确保一方平安”的思想观念日益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日益浓厚,各部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日益密切。

二、存在的问题

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0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均逐年下降,虽然数据显示安全生产形势好转,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2006-2010年我县各类事故指标

指标 年份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事故起数

88

54

37

29

21

死亡人数

15

13

11

12

9

受伤人数

125

57

32

24

19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150.68

130.57

78.12

20.34

36

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会经济基础制约。我县尚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而且地处山区,多数企业注重资本原始积累,客观上存在着重经济、轻安全的倾向,长期安全投入不足,导致在安全生产方面累积欠账严重。“散、小、乱”现象依然较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没有落到实处。

二是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由于安全生产方面长期投入不足,累积欠账严重,一些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安全监管还处在经验管理水平,手段落后,随意性大,与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科学管理尚有很大差距。用工方式多种多样,员工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

三是安全生产基础支撑力量薄弱。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低,尚未建立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力量薄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用率低。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尚不完善,救援装备落后,应急基础薄弱,应对重特大事故救援处置能力较差。安全生产预测、预警、重大事故防范机制还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撑。 

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落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经费和装备水平等跟不上经济建设发展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特别是乡镇安监站力量薄弱,人员配套、资金投入和基础设施未能全部到位,安监员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待遇差,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

是全民安全意识有待提高。社会公众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安全文化建设跟不上经济建设发展步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相对滞后,公众在安全生产知识教育、防范技能培训、救援救护训练、心理适应能力和应急处置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另外,大量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效果甚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淡薄。

三、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我县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设全国少数民族十强县的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正进入以实现安全发展为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阶段,面临着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

一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和省、市、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各级党委和政府也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融入到经济社会建设的各个环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

二是随着“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我县安全生产法制机制体制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增加,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为做好“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经济发展转型与产业结构调整为安全生产内外部环境改善提供了发展机遇。“十二五”时期,我县将融入长三角与海西经济区大发展,促进山区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变,促进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促进区位劣势向区位优势转变,促进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和示范区。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加快综合商贸、生活居住和生态农业、休闲旅游业等一批新兴战略性产业培育。不符合安全生产及节能减排条件的落后产能将逐步淘汰,促使安全生产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的加快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

一是随着我县生产经营活动日趋多元化,人流、物流、车流将持续增加,丽景工业园区建设步伐将不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将日益繁重。一些高风险产业从发达地区转入,可能带来安全生产的新问题,安全生产将面临新的考验。

二是金融危机的周期性影响短时期内将继续存在,经济复苏前景还不明朗,包含安全投入在内的企业投资将会在一定时间持续走低,同时企业预期利润的下降将有可能导致企业进一步“重生产、轻安全、重经济效益、轻安全效益”,安全生产面临更大的压力。

三是社会公众对提升安全监管效能、提高事故灾难应对处置能力、加强自身安全健康权益保护等意识不断提升,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将会不断涌现,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将提出更高要求。同时,随着安全生产监管对象的不断增多,安全监管的任务将越来越繁重,安全生产面临更大的挑战。

 

第二章 指导思想、规划依据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市委“三市并举”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县委“一三四八”发展战略,按照全面建设“平安景宁”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坚持安全发展,创新体制机制,严格安全准入、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安全生产保障;坚持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提高风险防控水平,提高公众安全素质,保障全民职业安全健康权益;坚持综合治理,加强监管执法,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有效降低事故总量,为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建设创造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2、《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3、《浙江省 “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丽水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0]47号、《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丽委[2010]6号)、《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景委[2010]32号)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面实施“365安全生产行动计划”,以“三个确保”为目标,突出“六大重点领域”,强化“五项安全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每年确保全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确保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等指标稳步下降;确保不突破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强化六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水上与渔业、建设工程、危险化学品与矿山、机械制造。五项安全措施:强化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行业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

 

专栏1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指标

1.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0%

2.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5%

3.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15%

4. 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5%

5. 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

6.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维持近年来的事故总量趋稳态势

7. 建筑施工亿元投资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

8. 消防 (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14以内

9. 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维持近年来的事故总量趋稳态势

10. 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维持近年来的事故总量趋稳态势

11. 重特大事故起数:不发生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


第三章 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

一、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县、乡镇安委会的核心作用,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设立总工制度,县安全生产执法机构不少于8人。县经济开发区、丽景工业园区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监管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人员,并纳入政府安全监管体系。

进一步加强乡镇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各乡镇都要确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较多、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监察执法队伍,接受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委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积极探索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为主、多员合一的行政村、社区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到2013年,配备率达到100%。建立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选拔、培养、执法资格、考核等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实训体系,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工程。到2015年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定期专业业务实训覆盖率达到100%。

2.完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条件

加大对安全监管装备设施的投入,使安监部门的基础配备基本达到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配备标准和要求,力争到2015年安全监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全部达标。结合实际,对村(居)安全生产管理员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以丽水市安监系统信息化工作机构为平台,推进县级安监系统电子政务专网建设,加快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建设,基本实现主要安全监管业务工作信息化。

3、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

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手册”制度,逐步做到一企一册,照册对照,自查自纠,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监管,定期评定企业的安全状况,采取“企业自查自评,乡镇初审分类,行业主管部门复核确认”的程序,按照“巩固A类、提高B类、重点整治C类、压缩淘汰D类”的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并将分级结果提供给相关部门作为企业信用等级参考依据,实现安全监管模式从传统被动型向现代主动型转变。

建立健全以企业公开承诺安全生产目标、劳动保障部门推行工伤保险费率与企业诚信等级挂钩浮动、商业保险与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相结合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诚信机制。督促引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公示制度,及时发布安全生产基本信息,保障员工及周边公众知情权。建立安全生产警示牌、“黑名单”制度,形成社会对企业的舆论监督和行为制约。

二、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风险预控管理

1.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扩大标准化实施覆盖面。实施安全标准化达标工程,研究制订相应的扶持奖励政策和实施推进措施,提高企业主动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到岗位、到员工,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和工作标准。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成果,支持鼓励企业采用高科技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工作的监督。根据国家和省发布的淘汰落后目录和措施,依法依规查处使用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的企业。鼓励企业采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先进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提升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鼓励对中小企业和事故多发企业的安全管理“托管”示范工程。

2.严格市场准入

项目主管部门应把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核准制度。严格实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推行重大项目安全评价提前介入制度,坚决遏制安全风险大、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修订完善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细化量化高危行业及重点行业市场准入标准,进一步调整优化我市高危行业产业结构,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技术装备。将重点行业产业规划与严格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许可、推进安全标准化等工作有机结合,从源头上治理和消除各种隐患,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机械制造、建筑施工、旅游、消防、学校等方面的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非煤矿山

严格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和行政许可环节的审查关,严把准入制度。全面推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2007-2006)标准,提高矿山企业管理水平。大力推进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消除事故隐患,打击非法开采,整顿关闭违法生产的非煤矿山,规范非煤矿山开采秩序,逐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规范化生产。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指导和督促相关乡镇加强矿山安全的管理,提高基层安全管理水平。

2、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

严格实行生产经营许可、运输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加大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以及烟花爆竹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杜绝超量储存运输和超能力、超定员、超药量违规生产,强化源头管理,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强化生产和流通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防范烟花爆竹事故。全面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关停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道路和水上交通

以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交通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加强对运输企业、驾驶人和车辆的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把好关。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对路面行车秩序的监控能力,依法严厉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快道路交通安全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立以乡镇政府负责制为核心,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海事机关执法监督为保证的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机制,开展渡口、渡船整治,杜绝非法渡运。

4、机械制造

继续深化机械制造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实施机械制造领域隐患排查和治理工程,以基础管理为重点内容,冲剪压切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和接地保护为重点部位,特种设备预警报警装置为重点设施和特种作业为重点岗位进行监督检查,将预防和控制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作为重点事故防范。确保事故隐患排查覆盖面100%,一般隐患整改率95%以上,对重大隐患采取挂牌督办、逐项销号等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进一步加强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力争机械制造领域安全生产分类监管覆盖率达100%,安全生产A类规模企业实施率达 90%以上,安全生产B 类规模企业实施率达 50 %以上。

5、建筑施工

进一步理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约束和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大力开展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施工坍塌、塔吊倒塌和房屋拆除等事故多发类型的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和检查建筑施工企业落实专项治理的各项措施。重视防雷安全,完善重点单位防雷责任制。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依法加强招标投标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完善政府监管、中介机构社会监理和企业内部自控的安全生产机制。落实建筑施工三级安全教育,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建筑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

6、消防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消防安全日常监管。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等的监督检查,着力消除火灾隐患。严格消防安全审查,改善消防安全条件。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完善消防安全布局,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加快消防站和消防装备建设。进一步强化农村消防工作,提高农村消防安全水平。大力发展社会消防组织,建立健全乡(镇)、村(居)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提高城乡抗御火灾能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7、学校

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部门和学校安全工作机构与机制,明确安全工作责任。定期督促学校排查整改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学校人身安全保卫,按相关法规政策配备保安人员,防止校园伤害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学校危房排查整改,严防校舍垮塌。加强学校师生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技能和安全意识,做到人防、技防、物防的协调发展,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常组织演练。建立协调机制,综合治理,加强校园夜间巡逻制度,加大学校周边网吧、食品卫生的检查整治力度,抽查校内外经营场所食品卫生,确保师生食品安全,努力营造良好的平安校园。

8、旅游

以相关乡镇辖区监管为重点,强化行业管理,明确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经营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宾馆各类设施设备管理,加大对景点安全设施的投入,开展旅游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游客自我防范意识,对重要景点的道路、码头、娱乐场所的安全隐患要定期排查整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旅游安全。 

四、强化隐患危险源监控,加大事前预防力度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建立全县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和监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推动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及监测监控系统。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特种设备、交通运输、旅游、电力、水利和消防等行业和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档、评估分级、治理和跟踪监督。重点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公路危险路段、尾矿库、采空区和仓储区等进行治理。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为重点对象,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治理。凡列入重大事故隐患的,县安监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督促所在单位制订整改计划、方案,限期整改。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监察力度,实施动态监管,对挂牌整治的隐患实行销号制,确保整治到位。

五、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强化应急救援能力

进一步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电力、旅游、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督促并指导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制订以企业为主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到2015年实现高危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达到100%。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各种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救援队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应急救援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消防应急救援专业力量为主体,整合社会应急资源,依托企业建立危化、矿山、消防、交通、建筑、地震、隧道等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对突发灾害事故的能力。

六、加大安全宣教培训力度,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党委宣传部门要协调新闻媒体安排一定的时段或专门的版面,用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举措、先进典型、经验等方面的公益性宣传。以每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等方面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训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实施全员安全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加强对安全培训教育及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学校要通过始业教育、专业课程、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和消防安全、防触电、防中毒等各类事故自救知识的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

七、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把危险消灭在萌芽

制定和完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规划布局,从严控制高危行业市场准入,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技术装备。不再审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人员密集区域不再审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再审批安全生产高风险建设项目。工业园区要严格入园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等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把安全生产作为建设项目设立的重要条件,推行重大项目安全评价提前介入制度,对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实行由发改、经贸、建设、环保、安监、国土等参与的联合审批制度,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的,不得进行施工;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相关部门不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

八、建立职业危害监管体系,创建健康作业环境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快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健全机构,充实人员,落实经费,配备必要的专业监督和检查装备。依法加大对职业病危害场所的监管力度,开展职业危害普查登记,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登记系统。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和防范措施,加大投入,及时整治不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要求的工作场所,不断改善劳动环境和条件。加强对矿山、化工、建材、轻工、纺织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职业病危害严重而不采取有效治理和防范措施的依法严肃查处。按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设施严格进行“三同时”审查,不符合职业卫生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坚决不允许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四章   重点工程

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岗位、专业、企业达标。到2013年,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率达100%,其中20%以上达到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企业实施率达100%;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实施率达100%;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参与率达100%;冶金、建材、机械制造、轻工、电力等规模以上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超过50%,规模以下企业安全规范化活动参与率不低于60%。

监管装备保障建设工程

按国家相关标准,配置与充实县级安监部门的基础设施用房、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现场监督检测设备、应急救援装备、信息化装备、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设备、安全监管人员个体防护装备等,进一步提高安监系统科学化、信息化、现代化监管能力和水平。

信息化建设工程

推进县级安监系统电子政务专网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信息管理系统、基础安监站(所)基本情况管理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系统、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健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金属非金属矿山管理系统、行政许可系统(含矿山、危化、烟化爆竹批发许可系统开发、升级及省市县数据交换)、人事培训考核系统等;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

四、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依托我县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应急救援保障系统。发挥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系统,建立信息共享、预案齐全的应急救援信息体系。

五、重大危险源监管系统建设工程

对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锅炉、压力容器、尾矿库等各类重大危险源开展普查登记,建立县级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及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系统,并做好与省市重大危险源监管系统数据链接。建设矿山、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或领域可能发生爆炸、毒物泄漏扩散事故、火灾或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监控系统。

六、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条件改善工程

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危化企业、特种设备、公路危险路段等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设施、场所进行治理。搬迁城区内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实施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低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关闭工程。

 

七、安全文化建设工程

利用报刊、电视、电台和广播站等开办专栏、制作专题、刊播公益广告,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

八、科技成果推广工程

实施典型关键技术安全成果科技示范工程,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在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

专栏2: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推广计划

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露天矿山分台阶开采技术、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技术、新型炸药和爆破器材、机械二次破碎设备、露天矿山视频监控系统、露天及地下矿山机械铲装设备、井下避险“六大系统” 、地下矿山信息管理系统、尾矿库在线监测技术、尾矿库综合利用技术、干式排尾技术。

危险化学品:化工自动控制联锁紧急停车系统、储罐区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

道路交通:危险物品、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运输车辆行车记录仪与GPS定位装置。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

 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到重要日程上来,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装备、经费等到位,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的决策机制,正确处理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把安全生产规划、重要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要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每季度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要带头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新闻媒体的领导,督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升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落实“一岗双责”工作制度。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检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发改、经贸、公安、建设、交通、水利、林业、农业、教育、国土、卫生、环保、文化、旅游、质监、药监、通讯、电力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坚持“管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落实“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和“谁发证、谁负责”的要求,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制订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产业政策,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负责。行业协会应当根据行业特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对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提供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咨询等服务,加强行业自律。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本行业、本单位、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的部门要建立专门的机构,加强这方面的力量。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不断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在各类企业中普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警示牌制度,形成社会对企业的舆论监督和行为制约,促进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机制。

三、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与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适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促进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重视。

四、建立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要不断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政府、行业、企业及个人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地方政府要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装备保障、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各行业安全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资金,改善本行业安全生产条件。督促企业依法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实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投资预算制度,保障企业安全经费投入到位。

五、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

安全意识、安全知识的传播是安全文化的重要方面。逐步建立由学校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构成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普及职工安全教育,实现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制度化。

 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宣传部门要协调新闻媒体安排一定的时段或专门的版面,用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举措、先进典型、经验等方面的公益性宣传。教育部门要将学生的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逐步建立起从学校到企业,从学习到就业,从家庭到社会的全过程、一体化的终身安全教育机制。

、规划的实施与考核

安全生产规划涉及到诸多相关部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把规划内容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和规划实施进度要求,确保本规划确定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产业、价格、和投资政策,把安全生产重点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重点工程项目的牵头部门要认真研究具体工作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采取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创造规划实施的良好环境。

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加强规划评估,有关职能部门要每年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自评自查活动,检查规划任务的完成情况。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制定《景宁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评估考核办法》,对各有关部门或行业领域的规划实施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和任务完成情况等内容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各级政府考核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之一。在2013年底和201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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