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11-601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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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2021-09-13 22:20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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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切实加强景宁畲族自治县(以下称景宁县)卫生事业发展的宏观管理,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提高卫生服务能力,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以201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规划编制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

—《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8号)

—《浙江省卫生现代化建设纲要(2001-2020年)》(浙政发[2001]79号)

—《浙江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浙编办发〔2009〕19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浙政发〔2007〕35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08〕305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编办〔2007〕58号)

—《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城乡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浙人才〔2007〕187号)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景委办[2010] 39 号)

—《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景政发[2011]10号)

—《景宁畲族自治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景政发[2010]32号)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鹤溪镇设街道办事处的决定》(景人大常[2011]13号)


一、概    况

(一) 社会经济概况

景宁县为我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也是华东地区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总面积1950平方公里,辖22个乡镇(街道),254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17.0171万人;201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26.78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4662元,地方财政收入2.2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90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202元。

(二) 卫生事业发展现状

卫生资源总量稳步增长。“十一五”期间,我县积极推进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卫生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共投入资金10029万元,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到2010年底,全县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98家,其中综合性医院1家,妇幼保健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爱卫办、计划生育技术宣传指导站各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2家,村卫生室45家,学校医务室4家,门诊部(个体诊所)11家。全县医疗机构拥有床位230张,千人口拥有床位1.35张。执业医师(包括执业助理医师)383人,千人医生数2.25人;执业护士147人,千人护士数0.86人;执业乡村医生67人。

卫生服务质量显著改善。“十一五”期间,通过深化内涵建设,服务模式进一步转变,服务功能与范围进一步拓展,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群众健康素质进一步改善。到2010年底,全县各医疗机构完成门急诊37.4万人次,住院总床日数65287,床位使用率98.43%,平均住院日9.41天;全县儿童“五苗”全程覆盖率98.6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3.12 %,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3.16%;孕产妇死亡率为0;餐饮监督覆盖率100 %;城乡生活饮用水监测合格率43.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93.57%,两年农民健康体检率为61.5%。全县居民平均寿命76.72岁;出生率13.26‰,人口自然增长率7.36‰;居民死亡率5.9‰,

卫生人才队伍不断加强。“十一五”期间,不断强化科教兴卫理念,实施卫生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到2010年底,全县拥有卫生技术人员722人,卫生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占44.50%,中高级职称占24.85%。

虽然“十一五”期间我县卫生事业发展取得长足的进步,但存在区域间资源配置不均衡、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短缺、设置标准低、布局不合理、全科医生缺乏、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与全省同步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与卫生强县的标准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一三四八”的发展战略目标,以全面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宗旨,以建设“卫生强县”为载体,以促进卫生事业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在保障群众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基础上,努力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全面提高医疗卫生综合保障能力。

(二) 基本原则。

公平可及原则。以农村基层为重点,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全面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保证我县广大群众享受基本医疗服务。

整体效益原则。对卫生资源实行全行业管理,实施统一规划,资源共享,防止重复建设,合理调整存量,控制增量,解决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状况。强化卫生服务,提升服务内涵。

公有制主导原则。医疗机构应坚持国家和集体举办为主、个人和其他社会团体举办为补充的原则。

预防为主与中西医并重原则。加强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遵循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中西医并重,保证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及资源配置。

(三) 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

到2015年,卫生强县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城乡、区域、不同人群之间的卫生资源配置差异明显缩小,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体居民人人拥有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障,健康公平与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居民健康管理水平、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明显提升,居民健康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居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或接近省中等水平。

——具体目标

通过建立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夯实公共卫生服务基础,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基本满足我县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完成主要卫生工作指标(见下表)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2010年实绩

2015年目标

床位总数

张/千人数

230/1.35

658/3.87

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人/千人数

383/2.25

450/2.64

执业护士人数

人/千人数

146/0.86

390/2.30

居民平均期望寿命

76.72

77.5以上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1.94

9以下

儿童系统管理率

%

93.16

95以上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3.12

95以上

孕产妇死亡率

/10万

0

10以下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合格率

%

80

90以上

法定传染病发病率

/10万

267.48

250以下

常住人口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95以上

婚前医学检查率

%

90

90以上

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覆盖率

%

85

95以上

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

80

85%以上

主要慢性病社区规范管理率

%

70

95%以上


3、卫生财政投入。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政策性亏损、公共卫生任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等给予专项补助,使公立医院经费来源逐渐转向医疗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所需经费予以全额保障。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收支实行“明确范围、核定收支、差额补助、总量控制” 的预算办法,建设发展项目支出实行“核定计划、专项安排、包干使用、绩效考评”的预算办法,条件成熟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的运行经费实行分档补助。社会办医疗机构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付费。

三、城乡卫生服务体系

(一) 基本框架

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政府举办,按相应机构标准规范建设。到201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个体医疗机构为补充,融医疗服务、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爱国卫生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于一体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以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健康需求,城乡居民得到方便可及的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服务。

(二) 机构设置与主要功能职责

1、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与主要功能职责

(1)机构设置。到2015年,全县拥有符合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标准的综合性医院和符合二级乙等中医院标准的民族医院共2家,县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妇幼保健所、县爱卫办、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县急救指挥中心、县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等县级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机构共8家。(见附表1之景宁县县属医疗卫生机构一览表)

(2)功能职责。县级医疗和公共卫生机构是全县医疗、急救、疾病预防、保健、卫生监督、中医药、计划生育技术及教学、科研、综合管理中心,承担相应的功能与职责。

1)县人民医院:床位设置280张,为全县医疗服务和技术指导中心、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机构,并承担相应的公共卫生任务。

2)县民族医院:床位设置180张,为全县中医药、畲医畲药应用、培训中心,并承担相应的公共卫生任务。

3)县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中心:承担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管理等工作任务。

4)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疾病监测、预警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慢性病、地方病防治和卫生检测检验等各项工作任务。

5)县卫生监督所:分设东坑、沙湾、渤海3个分所,承担公共场所、职业病、医疗市场、传染病防治依法监督管理等工作任务。

6)县妇幼保健所:承担儿童和孕产妇保健管理和婚检等工作任务,

7)县爱卫办: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管理与协调等工作任务。

 8)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承担计划生宣传、生殖保健技术服务等工作任务。

9)县急救指挥中心:承担院前医疗急救协调指挥等工作任务。

 10)县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承担全县残疾人康复治疗、咨询、指导等工作任务。

2、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设置与功能职责

(1)机构设置。按每个乡(镇、街道)设立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乡(镇)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挂卫生院牌子。共设置2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设置床位103张。(见附表2之景宁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规划总表)

(2)功能职责。以“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格局和公共卫生为主、基本医疗为辅的卫生服务要求,主要承担为辖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的有效、便捷、经济、连续的卫生服务,并承担辖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职能。

3、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设置与主要功能职责

根据省、市、县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部署与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到2015年,进一步改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实现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的“服务全覆盖”。

(1)机构设置。在原乡政府驻地村、部分中心村、城区(按8000-12000常住人口设置1家)设置1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辖区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管理;到2015年,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93家((见附表2之景宁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规划总表)

(2)功能职责。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主要承担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的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和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3)实行“定期巡回诊疗”制度。未设置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室)的行政村其社区卫生服务任务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制定工作方案,以“定期巡回诊疗”方式开展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见附表2之景宁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规划总表)

4、社会办(个体)医疗机构、医务室的设置与主要功能职责

(1)机构设置。为方便居民就医,统筹医疗资源,积极引入、鼓励社会医疗资源办医,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办医格局,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人群的医疗服务需求,到2015年,新增社会办医疗机构25家。(见附表3之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新增设置规划表)

1)以群众方便、布局合理、体现特色的原则进行设置个体医疗机构,分布区域原则上距现有同类别医疗机构300米以上,个体医疗机构设置必须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予以准入。

2)学校健康室、卫生室依据丽水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关于印发〈丽水市中小学(幼儿园)健康室、卫生室建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教基〔2004〕58号)设置。

3)社会办(个体)医疗机构、医务室由举办者负责按相应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由县卫生局及有关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管理。

(2)功能职责。社会办(个体)医疗机构的设置作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有效补充,以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医疗需求,同时承担政府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指令性任务;学校(厂矿)医务室服务对象原则上应为本单位职工或本校师生,同时承担政府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指令性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 健全医药卫生体制机制

健全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和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县级医院改革。在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的基础上,到2015年,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包括建立比较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换机制、加强监管的原则,建立完善责权明晰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补偿机制,不断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方便、有效、合理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 强化卫生全行业管理机制

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管理,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单位和所有制界限,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逐步实现卫生工作的全行业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促使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形成公平、有序竞争,确保人民群众享有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的医疗保健服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加大卫生执法力度。严把机构、人员、设备和技术准入关,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加大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督查力度,规范医疗行为。不断改进医疗服务态度与质量,建立科学的医疗纠纷协调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大力实施“名医名院工程”。实行引进与自主培养相结合,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科带头人培养机制,培养临床医疗、中医药学、医院管理等方面的中青年拔尖人才,形成一支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学术威望、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学科带头人队伍。到2015年,培养和引进县级学科带头人15-25名。

2、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配置。县级医院卫技人员一般按每床位1.2人配备(行政后勤人员不超过15%),本科以上学历占60%以上;中级及以上职称达到55%(其中高级职称达到15%)。县疾控中心、县妇保所、县卫生监督所的人员配备按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其中本科以上学历达到60%以上,县疾控中心、县妇保所中级以上职称达到47%以上(其中高级职称7%以上)。

根据标准配备全科医师、执业护士及医技、管理人员;卫技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25%(其中医生中本科以上学历占45%);卫技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占28%以上(其中高级职称达到3%以上)。

3、巩固和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原则为稳定提高一批、柔性流动一批、培养引进一批,保障医疗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需要,提高服务水平。

(四) 完善财政投入体制

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基本医疗服务、中医事业的投入保障机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卫生事业投入,规范卫生事业补助范围和方式,其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中医事业费不低于卫生事业费的10%。新增卫生事业投入重点用于社区卫生服务、重大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医疗卫生补偿、中医中药和重点基本建设项目。

(五) 加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

进一步明确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职能、目标和任务,优化人员和设备配置,探索整合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有效形式,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城乡急救体系建设,提高检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公众合理营养,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加强卫生监督,大力促进环境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农民工及流动人口卫生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卫生城市和文明村镇建设,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工作的卫生环境。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绩效考核,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六) 加强中医中药、民族医药工作

加强中医学科建设,挖掘中医中药、畲医畲药精华,培养壮大中医特色的专科门诊;加强中医中药人才培养,通过学历提升、脱产进修、函授面授等形式培养一批中医中药实用型人才;全面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工作,配备中医药业务人员,全县较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科、中药房,建立1-2个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推进中医适宜技术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

(七) 实施卫生信息化建设

实施“数字卫生”建设工程,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服务网络化、公共卫生管理数字化。

加快数字化医院建设和应用工作,改善医院管理模式和工作流程,解决当前群众普遍关注的医疗费用、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医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使信息化建设在卫生各项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

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建设,转变部门职能,充分利用电子信息、网络技术,方便群众、服务社会。

 

附表1 

景宁县县属医疗卫生机构一览表

 

机 构 名 称

总床位数(张)

建设性质

建设期限

现状

规划

景宁县人民医院

180

280

扩建

2011.12

景宁县民族医院

0

180

新建

2015.12

景宁县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

--

新建

2011.01

景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已建


景宁县卫生监督所

--

--

迁建

2011.12

景宁县妇幼保健所

--

--

扩建

2011.12

景宁县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

--

--

已建


景宁县爱卫办

--

--

已建


景宁县急救指挥中心

--

--

新建

2015.12

景宁县残疾人康复中心

0

20

新建

2015.12


附表2                       

景宁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规划总表 

序号

乡镇街道名

行政村数

社区卫生服务

机构

村卫生室

定期巡回诊疗点

中心

名称

站名称

2011年

2012—2015年

规划设置数

村名

规划设置数

村名

规划设置数

村名

1

鹤溪街道

16

鹤溪街道

城南

5

三枝树



7

包凤

旱塔

张村

双后岗

惠民寺

城西

敕木山

城西

周湖

东弄

王木坑

滩坑

严坑

2

红星街道

12

红星街道

城北

4

金包山

1

潘坑

4

坑山后

岭北

外舍分中心

大吴山

杨綠湖

岗石

小金州

金钟

岚头

3

沙湾镇

26

沙湾镇

叶桥

8

道 化

1

毛山头

14

李处

陈田

林斜

东堡

本岱

坑头

赤岩

陈司坑

上处垟

水井

莲川

何处

七里

仙姑

张庄

季庄

蔡湖

旺水

严坑

流坑

小地

林坑

4

英川镇

25

英川镇

隆下

8

坑垟

2

 

张川

 

13

耀

温堆

金林

叶坪头

梅崇

底垟

新村

黄谢圩

白坦

茶园

凤洋

木岱口

石漴

黄垟口

鲍岱

湖后

隆上

寨后

外处坳

董川

王宅

5

东坑镇

18

东坑镇

白鹤

9

何村

1

大张坑

6

马坑

章坑

竹埠

徐砻

方徐

茗源

深垟

根底岘

北溪

桃源

吴山头

北山

罗山

大仰★

杨斜

6

渤海镇

8

渤海镇

梅坑

2

石塘山

2

安亭

2

旦水

后砻

大都

东湖

7

澄照

15

澄照乡

际头

1

东升

1

东畔

11

四格

米岩山

张后山

炉西

仙山

东岱

白沙岱

梅枫

朱坑

金丘

朱排

8

九龙

14

九龙乡

0

2

岭里

2

鹤口

9

鲍岸

田坑

高岩

高沈

半岭

徐垟

后坪

顺利

大顺

库坪

金山

9

景南

8

景南乡

上渔

2

渔际

1

程田

3

缪坑

东垟

东塘

西垟

10

大漈

8

大漈乡

0

1

茶林

1

琴山

4

彭村

垟心

潘宅

小佐

11

雁溪

8

雁溪乡

0

2

大丘田

1

石梯

4

柘湾

上东山

梅坞

黄桐

浮亭岗

12

家地

6

家地乡

0

3

芎岱

0

0

2

梅山头

评坑

石碧

谢坑

13

标溪

9

标溪乡

0

3

枫林口

1

处基

4

叶谢

岱头

东车

马山

预章

何庄

14

秋炉

9

秋炉乡

0

4

下玗

1

第一坑

3

后坑

伏岩

山头

新塘洋

坑边

半山

15

鸬鹚

9

鸬鹚乡

0

4

茶亭

0

0

4

徐崇

南坑下

黄桑南

山下

驮戥

夏山头

仁字坑

16

梧桐

11

梧桐乡

0

4

梧桐坑

1

东源

5

王山头

丘兰

金兰

山前

高演

李庄

角耳湾

林进

17

葛山

9

葛山乡

0

1

岭头

1

西山

6

林湖

粗砻

岗头

坳根

印章

金岱

18

大地

13

大地乡

0

5

张坑

0

0

7

董岭

净水

郑公

 叶坑下

粗垟

桃垟

驮垟

水溪

柳山头

余公岱

蔡放

19

毛垟

7

毛垟乡

0

2

库头

1

上坑头

3

燕安

陈坪

炉西

坑山后

20

大均

9

大均乡

0

1

梅山

0

0

7

大赤坑

泉坑

三格

垟坑

李宝

伏叶

新庄

21

梅岐

9

梅岐乡

0

0


1

留钱

7

鹤崇

高闩

岗楼

潘坪

桂远

竹山

冻头

22

郑坑

5

郑坑乡

0

2

柳山

1

张坑下

1

羊角岗

吴布

小计

254

22

14

73


20


126


合计

254

254         注:★为林区村

 

附表3

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新增设置规划表 

序号

机构类别

规划

设置数

规划床位

或治疗椅

建设期限

备 注

 

1

 

中医类(民族医)诊所(门诊部)

 

 

8

 

0

 

2011-2015年

 

县城区5家

乡镇3家

 

     

2

 

口腔类诊所

(门诊部)

 

 

7

 

21张

 

2011-2015年

 

县城区4家

乡镇3家

 

3

 

中西医综合类诊所

(门诊部)

 

 

8

 

0

 

2011-2015年

 

县城区5家

乡镇3家

 

4

 

社会举办综合性

医院

 

 

2

 

95张

 

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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