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340T/2021-649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8-31
发布单位: 民宗局 有效性:

景宁县民宗局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

2021-08-31 16:20 信息来源: 县民宗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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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民宗局局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

目录

一、概况.................................................................................................................................... .... ( 1)

(一)部门(单位)职责........................................... ................................................... ...1)

(二)机构设置....................................................................................................... ............. (2 )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 (2 )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3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3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 .......( 3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4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0)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0)

四、名词解释...................................................................................................................................(21)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族宗教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结合本县实际,拟定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具体政策,并对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

2)、组织指导全县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3)、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配合有关单位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

4)、指导民族工作重点乡镇、民族村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回头有关部门做好民族村的新农村建设工作;组织少数民族科技培训;推进实施民族事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5)、对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应事务;组织编写民族文化系列丛书;负责协调民族民间文化保护过程中涉及民族宗教事项的相关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口支援和扶贫的有关事宜。

7)、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8)、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经济建设、社会和谐服务。

9)、会同有关单位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10)、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联系宗教界中上层人士;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机关协助或协调办理的有关事务。

11)、支持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友好活动并办理有关事宜;确认少数民族成分和审核民族成分变更过,并办理相关事宜。

12)、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民族、宗教业务工作。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部门)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景宁畲族自治县民宗局(本级)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景宁畲族自治县民宗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综合科、民族科民族京经济文化发展中心、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769.43万元,支出总计769.43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减少327.21万元,下降29.84%。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调整、县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畲族文化发展资金减少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69.4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3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1.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5.1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37.46万元,占收入合计4.8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4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57万元,占64.2%;项目支出266.38万元,占3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31.97万元,支出总计731.97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减少281.87万元,下降38.51%。主要原因是县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畲族文化发展资金等项目金额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81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主要原因是县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畲族文化发展资金下拨给乡镇(街道),服饰展演、80岁以上少数民族群众补助金、少数民族群众意外保险等未支付,资金被财政收回。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1.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3%。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1.87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县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畲族文化发展资金下拨给乡镇(街道),服饰展演、80岁以上少数民族群众补助金、少数民族群众意外保险等未支付,资金被财政收回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1.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8.75万元,占81.8%;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8万元,占4.48%;卫生健康(类)支出10.82万元,占1.4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70万元,占9.56%;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9.6万元,占2.6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14.79万元,支出决算为73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主要原因是其中县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696.7275万元、畲族文化资金168万元下拨给部门乡镇(街道)。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1.07万元,支出决算为13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奖金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年初预算为2450万元,支出决算为26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县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畲族文化发展资金下拨给部门、乡镇(街道)。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3.32万元,支出决算为10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福利和奖金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0.59万元,支出决算为6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少数民族工作日常支出减少,结余资金被财政收回。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0.59万元,支出决算为6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少数民族工作日常支出减少,结余资金被财政收回。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3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宗教工作经费支出减少,结余资金被财政收回。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3.63万元,支出决算为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31万元,支出决算为1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养老保险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15万元,支出决算为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职业年金支出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53万元,支出决算为1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用于第五届中国(浙江)畲族服饰展演,年初没有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9.18万元,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调整,公积金提高,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8.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2.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交给、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6.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租赁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其中: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9万元,支出决算为3.84万元,完成预算的98.71%,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厉行节俭节约的决定。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1.5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有人员出国(境)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保留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4万元,占10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0.25万元,下降6.1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俭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有人员出国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未保留车辆。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单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公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89万元,支出决算为3.84万元,完成预算的98.71%。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调研,兄弟县市经验交流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支出,厉行节俭节约。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1团组,累计452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宾住宿、日常伙食、交通等支出;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8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调研、兄弟县市民族工作经验交流等;接待51团组,452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4.09万元,支出决算为1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日常开支;比2019年度增加4.71万元,增长28.95%,主要原因是租赁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民宗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民宗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5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0.37%。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组织对2020年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20年畲族文虎阿发展基金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2020年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20年畲族文化发展基金等项目分别委托丽水伟峰税务师事务所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指标评级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基础数据填报、问卷调查获取的数据进行了独立客观的评价,最终评分88.86分,绩效等级为良,总体来说,景宁畲族自治县民宗局项目支出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经费支出合理合规,各项制度能有效执行,项目依据充分,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有效,较好完成各项绩效目标,通过加强绩效管理,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项目开展顺利实施完成。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十点,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指标评价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基础数据填报、问卷调查获取的数据进行了独立客观的评价,最终评分88.86分,绩效等级为良,总体来说,景宁畲族自治县民宗局项目支出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经费支出合理合规,各项制度能有效执行,项目依据充分,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有效,较好完成各项绩效目标,通过加强绩效管理,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项目开展顺利实施完成。

本年无下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民宗局在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工作经费及宗教团体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分,自评结论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日常工作正常开支;二是主要服务于少数民族文化、经济、历史、服饰、畲语等研究、交流与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精细;二是项目绩效评级工作有待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依据实际情况合理细分绩效目标;二是充分认识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充分体现项目绩效成果。

宗教团体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报障我县宗教团体专职人员配备;二是确保我县宗教团体的经费和办公场所。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我县除了鹤溪教堂之外,其余教堂分布较偏远,专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二是由于经费有限,不能一次性解决所有宗教场所存在的“三无”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宗教场所专职人员培训,逐步提高人员素质;二是分批次有计划的解决各宗教场所的“三无”现象。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工作经费报告综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工作经费”项目的管理,科学合理使用资金,提升经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景财监督〔2020〕106号)文件要求,按照《浙江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浙财监督【2020】11号)、《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 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景委发【2019】45号)和《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景财办发【2020】8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出规范的项目评价指标和标准,对“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工作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依据

 “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工作经费”项目列入2020年度经费预算。批准25.00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县财政局拨付。

2、项目内容

根据景民宗【2017】39号文件,“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工作经费”项目,项目规模25.00万元,包括: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工作经费,为我县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起组织协调作用。主要服务于少数民族文化、经济、历史、服饰、畲语等研究、交流与发展。

3、项目预期完工时间

“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工作经费”项目,项目批复要求2020年度期间经费使用。

4、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工作经费”项目实施成立后,预期产生的社会效益如下:

4.1 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的成立对于我县少数民族文化、经济、历史、服饰、畲语等传承保护起促进作用。

5、项目执行

在各单位的配合协作之下,“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工作经费”项目进展顺利,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5.1 项目的实施情况

5.1.1 项目的进展

截至评价时点,均根据立项要求使用,无结余。

5.2 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情况

5.2.1 资金筹措安排

“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工作经费”项目总预算金额25.00万元,所需资金全部财政拨款。

5.2.2 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工作经费”项目实际到位25.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5.2.3 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工作经费”项目实际支付25.00万元,未超过预算,项目资金实际使用率100%。

(二)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通过对取得的相关资料的分析及调查发现,我们认为“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工作经费”项目如下情况:

1、主要成效

“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工作经费”项目实施后,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的成立对于我县少数民族文化、经济、历史、服饰、畲语等传承保护起促进作用。

2、主要问题

无。

3、业务评价

综上,对照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工作经费”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9分,绩效评价等次为良。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编制绩效目标,提升绩效目标申报质量。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源头和基础,是监控、评价财政支出绩效的重要依据。在制定指标的过程中,景宁畲族自治县民宗局围绕全县民宗工作项目、工作内容,认真编制绩效目标,对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全面性、可测性进行反复论证修改。

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评价维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标准

得分

经济性

项目必要性

依据充分性

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上级政策要求。(10分)

10

符合经济社会需要

扶助计划符合实际需求。(10分)

10

方案科学性

目标明确性

针对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对象。(10分)

10

计划科学性

按照年初扶助计划实施。(10分)

10

效率性

产出效率

计划完成率

年底前完成对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工作经费扶助(20分)

15

资金管理效率

项目经费用于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日常工作开展支出(20分)

15

有效性

产出效果

社会效益

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的成立对于我县少数民族文化、经济、历史、服饰、畲语等传承保护起促进作用。(10分)

9

满意度

相关群众满意度

补助对象满意度100%(10分)

10

得分总计

89

评价结论

 

宗教工作团体工作经费报告综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宗教团体工作经费”项目的管理,科学合理使用资金,提升经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景财监督〔2020〕106号)文件要求,按照《浙江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浙财监督【2020】11号)、《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 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景委发【2019】45号)和《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景财办发【2020】8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宗教团体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出规范的项目评价指标和标准,对“宗教团体工作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宗教团体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依据

 “宗教团体工作经费”项目列入2020年度经费预算。批准5.00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县财政局拨付。

2、项目内容

根据《中国丽水市委落实省委宗教工作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文件,“宗教团体工作经费”项目,项目规模5.00万元,包括:保障我县宗教团体专职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等。

3、项目预期完工时间

“宗教团体工作经费”项目,项目批复要求2020年度期间经费使用。

4、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宗教团体工作经费”项目实施成立后,预期产生的社会效益如下:

4.1 根据实际情况,切实解决我县宗教团体无专职人员、无经费、无办公场所的“三无”现象,维持宗教团体工作日常运行。

5、项目执行

在各单位的配合协作之下,“宗教团体工作经费”项目进展顺利,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5.1 项目的实施情况

5.1.1 项目的进展

截至评价时点,均根据立项要求使用,无结余。

5.2 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情况

5.2.1 资金筹措安排

“宗教团体工作经费”项目总预算金额5.00万元,所需资金全部财政拨款。

5.2.2 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宗教团体工作经费”项目实际到位5.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5.2.3 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宗教团体工作经费”项目实际支付5.00万元,未超过预算,项目资金实际使用率100%。

(二)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通过对取得的相关资料的分析及调查发现,我们认为“宗教团体工作经费”项目如下情况:

1、主要成效

“宗教团体工作经费”项目实施后,切实解决了我县部分宗教团体无专职人员、无经费、无办公场所的“三无”现象,维持宗教团体工作日常运行。

2、主要问题

无。

3、业务评价

综上,对照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宗教团体工作经费”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5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编制绩效目标,提升绩效目标申报质量。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源头和基础,是监控、评价财政支出绩效的重要依据。在制定指标的过程中,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围绕全县宗教工作项目、工作内容,认真编制绩效目标,对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全面性、可测性进行反复论证修改。

    

宗教团体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评价维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标准

得分

经济性

项目必要性

依据充分性

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上级政策要求。(10分)

10

符合经济社会需要

落实宗教团体“三无”现象保障的实际需求。(10分)

10

方案科学性

目标明确性

针对全县宗教团体。(10分)

10

计划科学性

按照计划逐步解决我县宗教团体“三无”现象。(10分)

8

效率性

产出效率

计划完成率

在规定时期内逐步解决我县宗教团体的“三无”现象(20分)

20

资金管理效率

项目经费用于解决我县宗教团体“三无”现象(20分)

20

有效性

产出效果

社会效益

保障我县宗教团体专职人员、经费、办公场所(10分)

7

满意度

相关群众满意度

宗教团体满意度100%(10分)

10

得分总计

95

评价结论

优秀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指本单位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是指本单位事业干部的基本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专项支出(项):是指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是指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是指用于少数民族专项发展的省级资金。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附件:民宗局决算公开表格(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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