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10-524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0-08-13
发布单位: 景宁县政府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

2021-08-30 15:58 信息来源: 景宁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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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五”期间环境保护现状

“十五”期间,我县围绕“生态立县”的发展战略,大力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县的创建为契机,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实施环境污染整治,注重环境宣传教育,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全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成效明显。

城乡环境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十五”期间,是我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幅度最大的时期,一批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继建设。完成了城防工程、城镇道路改造、旧城改造、县城垃圾中转站、县第二水厂等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县污水处理厂、新垃圾填埋场等前期工作,在沙湾、景南、秋炉、大漈等乡镇开展垃圾处置项目,在澄照乡金丘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新进展。完成国务院提出的“一控双达标”任务。出台了《景宁畲族自治县环境建设与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方案》和《关于对县包山铁矿等六家环境污染企业实施限期治理的决定》,分解落实环境整治目标责任书、制定整治方案、下达限期治理任务,治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划分“禁养区、限养区”方案,禁止“禁养区”内建设养殖场,削减 “限养区”内的散养畜禽存栏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秸杆还田。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制定《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意见》,大力推广沼气技术,全县已建成环保沼气近300口。2003年、2005年我县被市政府评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县。

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十五”期间,我县在经济和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全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态势。县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地表水达到或优于国家Ⅱ类水质标准,饮用水源合格率达100%;城市(镇)空气环境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要求,城市声环境达到功能要求;固体废弃物污染逐步得以控制,全县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削减,十二项污染物指标均控制在排放总量指标以内,基本实现了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全国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研究报告中显示,在全国2348个县(市、市区)评价单位中,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优秀,排全国第五位。

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十五”期间,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通过国家验收,编制实施了《景宁生态县建设规划》,全面启动并进入了生态县建设阶段;建立了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了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制订了《景宁县乡镇生态县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将生态建设和环境工作纳入干部考核范畴;突出抓好生态示范村镇、生态示范点、生态示范工程等生态示范项目建设,建成各类生态示范点50多个,其中市级生态乡镇3个,生态村5个,省级绿色学校1所、市级14所;省级绿色社区2个、市级3个;省级绿色企业1家、市级4家;全国和省级绿色家庭各1户;农业种植结构继续调整,茶、竹、菜、药、菌等经济作物得到加强;积极实施品牌战略, 促进“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的规模化和产业化,生态经济不断发展,生态产业前景看好,惠明茶、英川高山蜜梨等9个农产品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南野”牌泡笋、奇尔牌茶叶等获浙江名牌等认证;加强懵懂洋高山湿地的恢复、保护和申报省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国家水利部授予我县“中国农村水电之乡”称号;生态旅游业逐步发展,草鱼塘森林公园被评为AA级旅游景点,雪花飞瀑、飞云峡、奇尔惠明茶等分别入选全市“浙江绿谷”十大景点、峡谷、旅游商品。

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加强。至2005年末全县环保系统各类工作人员由1999年末的8人增至18人,环保机构由“九五”期间与建设局合署办公机构转为单设事业局,2005年升格为行政局,成为政府组成部门。增添了办公用房和部分仪器设备,执法能力逐步提高;认真履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排污费征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设立了12369环保举投诉电话,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

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环境保护工作机遇

“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一是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为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环保工作受到空前重视,必将面临大的发展、大的跨越;二是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的建设和全省开展的“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的不断深入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效载体;三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四是我县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综合实力的日益增强以及上级政府和部门帮扶力度的加大为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五是广大人民群众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环境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保护环境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为环境保护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气氛。

(二)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

“十五”以来,尽管做了大量的环境保护工作,全县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较好水平,但随着我县经济总量不断增长,人民群众要求不断提高,当前环境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十一五”期间环境压力依然严峻。

一是自然生存条件差。我县人均耕地只有0.085公顷,大大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县水土流失面积241.47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12.46%,再加上山高坡陡、雨量集中等,局部生态环境承载力有限,汛期极易造成洪涝灾害和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全县森林资源结构不合理,林分质量较差,以针叶林、中幼龄为主,分别占78%和65%,森林生态功能低下。食用菌产业每年要耗费几万立方米的阔叶林资源,产业替代和升级较为困难。

二是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难度大。农村面源污染日益突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在全县区域环境污染中占据较大比重。一些畜禽粪尿直接排入村中河道,露天厕所依然可见,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农村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理利用率低。

三是工业基础落后。全县工业点多、分散,高科技和精品产品少,粗放型半成品产业占多数,长期下去将形成点源污染治理难度大、难治理的局面。

四是生态环保意识薄弱。对环境保护认识不够,对生态创建工作主动性和参与性不够,生态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是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环保建设投入不足,融资渠道不畅,资金少,环境基础设施比较落后,有待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

六是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弱。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已不能完全适应环境保护工作的客观要求,加强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任重道远。

(三)面临发展和保护的双重挑战

“十一五”期间,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将进入一个新阶段,但工业化和城市化仍然是该阶段最基本的特征。我县位于飞云江、瓯江两大江河源头,是全省的天然绿色生态屏障,承担着保护生态、保护源头的重任,其自身发展尤其是工业经济受到较大限制,但其生态屏障作用尚未引起的足够重视,促进源头可持续发展的有关政策未全面落实,上下游之间以及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的补偿机制尚不完善。此外,水电、交通、矿产等项目建设在带来经济社会效益的同时,也给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压力。所以,我县将面临着既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又要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双重挑战。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成为“十一五”期间艰巨、持续的历史任务。

三、指导思想、规划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提高环境质量为宗旨,以生态县建设为主线,以实施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为抓手,大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强化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积极推进可持续发展。

2.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并重,以最小的环境代价发展经济,以最小的经济社会成本保护环境。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的经济、社会和自然条件,选择符合实际的建设和治理模式,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的生态问题。

4.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以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契机,把环境保护与产业调整结合起来,坚决淘汰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力。

5.坚持生态环保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把生态环保与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等紧密结合起来,统一谋划,加快生态环保工作的同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6.坚持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不断创新环境保护政策、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

7.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管,健全环境法制,严格环境执法,完善适应新形式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8.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全民参与,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增强环境保护合力。

(三)规划目标

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在全县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前列,主要污染物保持达标排放;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县城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成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使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明显增强,环境质量继续保持领先水平,各项环境指标达到生态县建设推进阶段的目标要求。

1.环境质量指标

水环境

(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

(2)地表水控制断面水质满足Ⅰ—Ⅲ标准的比例大于90%

(3)地表水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大于90%

大气环境

(4)县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330天/年(占全年天数的90%)

(5)酸雨的强度和发生频率继续得到控制

声环境

(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dB

(7)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小于70dB

生态环境

(8)自然保护区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9)县域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得到保护

(10)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12平方米

辐射环境

(11)环境辐射水平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12)废放射源收贮率达到100%

2.污染防治指标

总量控制

(13)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分别削减15.1%和15%

(14)废气中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控制在2005年水平

污染治理

(15)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60%

(16)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70%以上

(17)规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式养殖区粪便综合利用率大于90%,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80%

(18)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置

污染防治

(19)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40%

(2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率大于90%

(21)单位GDP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小于6千克/万元

(22)单位GDP二氧化硫小于5千克/万元

(23)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

(24)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0%

3.管理能力指标

(25)县环境监察、监测能力达到标准化水平

(26)建成县级以上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

(27)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100%

(28)建成县之间流域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网络

(29)初步建成生态环境和辐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30)建成县与市之间环境信息网络和应急响应系统

四、主要建设任务

(一)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1.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一是加快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积极发展低污染低消耗产业,鼓励采用和生产无公害、低排放的工艺与产品,坚决淘汰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工艺和产品。二是通过引导工业园区建设和加强污染综合治理等措施,促进工业合理布局集聚发展,实现适当集中治污,基本解决区域性、结构性的污染问题。三是坚持能源结构调整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实行多能互补,促进终端用能结构优化。推动能源利用向节约化、高效化、清洁化发展,努力控制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2.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利用高效化。树立循环经济理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途径,并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工业区的生态化改造试点。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指导推动,强化政策引导和激励,逐步形成企业自觉实施清洁生产的机制。将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相关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区域发展规划,将其融于企业产品结构调整、企业技术升级工作,在企业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着手实施清洁生产措施。条件具备的企业,要积极开展ISO14000标准认证。到2010年,5家工业企业实现清洁生产。

(二)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不断推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全面推进土地、水、森林、矿产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优化土地利用方式,促进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达到最佳的土地生产力和产出率;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禁非法占有;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整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强农田改良建设,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科学利用土地资源,保护土地质量,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加强地表水和水源地保护,逐步提高水源质量;积极开展节水工作,鼓励发展节水工业、节水农业,提高水的利用率,努力降低单位GDP水耗;建立节水型社会,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和企业的节水意识,推广节水器具、节水技术等节水措施;大力开展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资源化工作,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到“十一五”末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40%。积极倡导太阳能、沼气、风能等新能源的利用,推广应用环保新技术、新产业。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加快实施生态公益林、工业原料林、经济林工程,积极建设阔叶林、生物防护林带建设工程,规划建设水源涵养生态区;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实现从采伐森林转向管护森林;实施百里绿色长廊和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国土绿化体系,推进森林分类经营,有效遏制森林资源消大于长现象。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鼓励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实现矿山“三废”资源化。

(三)加强生态功能区建设,继续保持良好生态环境

1.加强生态功能区规划与建设

按照建设全省“绿色屏障”的总体要求,统筹生产力布局,结合增强环境承载能力和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认真编制生态主体功能区规划,并按照功能区的要求,坚持“绿色生态立县”,加快推进生态县建设。根据县域自然资源分布差异和不同区域类型及区位的关联度,结合土地利用与行政区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以资源丰度、人口密度和开发方式的区域差异等生态特征为区分依据,我县划分为四个生态功能区,通过生态功能区划分,有针对性地开展生态建设和保护,着力将我县建成全省重要的生态单元和江河源头绿色生态屏障。

中部城市生态监管区。包括鹤溪、外舍两个乡镇及金钟、澄照两乡镇的部分区域。该区保护与发展方向:继续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风情旅游,积极发展生态工业,全力建设畲族风情旅游名城。加强农田基本建设,转变农业生产模式,大力发展茶、果、笋竹、粮、渔等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提高农业生产综合效益。加强鹤溪河、大赤坑等流域综合整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饮用水源控制,逐步向城郊转移规模畜禽养殖。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加工业,推进工业进园区步伐,积极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适度调整土地利用规模及分布,加强澄照、金钟两地的基本农田保护,保护粮食生产能力,以鹤溪镇、外舍为中心承担一定的生态移民建设用地,促进整个区域及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的提高。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以滩坑电站、外舍围滩工程建设为机遇,拓展城镇规模,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城郊林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结合旅游资源,建设生态优良、居住优越的风情旅游山城。

景东南森林湿地生态保护区。包括东坑、景南、大漈、雁溪、梅歧等乡镇。该区保护及发展方向:着力构筑江河源头绿色生态屏障,重点发展生态林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大力营造生态公益林,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森林、湿地资源。加强国有林场管理,开展森林分类经营,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林木蓄积量,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促进生态良性循环。重点保护懵懂洋湿地自然保护,大力开发大漈旅游资源,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加强林种结构调整,推进食用菌产业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提高产业开发能力。充分利用高山气候差,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积极发展绿色、有机蔬菜、竹笋基地,开发森林野生食品系列,形成特色产业。支持生态移民点建设,积极开展小城镇环境保护建设,大力建设生态示范乡镇村,创造条件,争创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活动,成为生态县建设展示区。

景东北湖区生态发展区。包括渤海、九龙、郑坑等库区乡镇。该区保护及发展方向:积极发展效益农业,适度发展适宜市场需求的粮食作物,培育不同用途加工的专用杂粮、中间原料。积极调整食用菌结构,发展菜用菇、药用菌等特色菇种,减少森林资源消耗。发展高山蔬菜,加强营销组织建设,提高产品初级商品化处理能力。大力加强湖区涵养林、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积极推进生态移民工程,建设生态村,建成县城、湖区的绿色屏障。利用库区移民、外出务工优势,开拓温州、宁波等发达地区市场。充分利用滩坑湖区、九龙湾火山岩溶地质景观等资源,大力开发水上旅游观光业,开发淡水养殖业。加大湖区水环境保护力度,保护湖区水质。

景西南山地生态治理区。包括沙湾、英川、大均、梧桐、标溪、大地、家地、毛垟、秋炉、鸬鹚、葛山等乡镇。该区保护与发展方向: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治水治山相结合,加快绿化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保护好小流域源头。抓好小流域综合整治,实施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积极防治地质灾害隐患,加快人口梯度转移。

2.全方位开展以自然保护区为载体的生物多样性保护

自然保护区是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的重要场所,我县生物多样性保护要以自然保护区为载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对已设立的白云、懵懂洋两个县级自然保护区和草鱼塘省级森林公园,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健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对保护区内珍稀濒危物种实行抢救性保护;结合本县生态系统多样性的特点,切实抓好现有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现有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小区管理,完成懵懂洋高山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保护与建设得到明显推进,使各类良好自然生态系统及重要物种得到及时、有效保护,增加保护区类型多样性。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对外来物种的引进进行审核评估,以防区域入侵,确保生态安全。

(四)加强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完善生态系统结构

加强水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科学治理,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重点扶持,建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片,确保治理任务的完成;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恢复,涉及水土保持的开发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制。政府、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水土保持管理制度,落实保护、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预防监督管理体系和执法体系。加强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设。继续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为目标,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实效”的治理方针和“治理、配置、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治理思路,进一步加大小流域治理力度,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进一步提高流域抗灾减灾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矿山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针对现有矿山企业普遍存在“低、小、散”现象,矿山治理恢复严重滞后,重点启动矿山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建立矿山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防治系统,分步骤开展矿山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与治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与破坏,搞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恢复。

(五)加强污染防治,确保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

1.水污染防治

流域及河道防治。落实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各项任务,严格控制流域内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重点污染企业、重点污染行业及农业面源的污染排放。加强村庄河道整治力度,深入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和“万里清水河道整治”等工程,提高水的自净能力,主要河道水质达到各功能区要求,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面貌。到2010年,地表水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大于90%,地表水控制断面满足Ⅰ~Ⅲ类水质标准的比例大于90%。

饮用水源保护。继续开展合格饮用水源达标区创建工作,加强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管理,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一切排污行为以及各种可能严重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开发建设和生产活动,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重点做好第二水厂水源保护区创建工作,全面开展第二水厂水源保护区涉及乡镇村的环境整治。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的安全管理,科学规划,加大投入,使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得以保证。到2010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100%。到2007年底前建制镇建成水源保护区,到2010年底建成10至12个乡级水源保护区。

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完成县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到2010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60%。规范企业污染处理和排污设施,提倡中水回用。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2.大气污染防治

优化能源结构,合理开发利用清洁能源,进一步减少燃煤在能源构成中的比例;继续巩固扩大县城“烟控区”建设成果;严格环保审批,加强餐饮业的油烟管理;严格建筑施工工地和建筑物料运输管理,有效管制扬尘污染;加强机动车尾气防治,鼓励车辆使用清洁燃料,严格执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路检执法工作。到2010年,废气中二氧化硫在2005年水平上削减15%,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控制在2005年水平,县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330天/年(占全年天数的90%),酸雨的强度和发生频率继续得到控制。

3.声环境综合防治

加强环境噪声管理,制定完善环境噪声防治地方规定,明确各职能部门对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管理权限,严明法律责任,使环境噪声的管理工作有法可依。结合环城南路旧城改造和外舍防护工程建设,进一步巩固、发展县城环境噪声达标区工作,完善噪声达标区管理办法,使环境噪声的污染防治以点和线的治理转向区域性的治理。以解决噪声污染扰民问题为突破口,推动区域环境噪声污染的综合整治。

加强工业噪声管理。对工业噪声遗留未达到厂界噪声标准的噪声源,必须限期进行治理,经限期治理仍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工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迁。严把高噪声污染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控制工业园区的噪声污染,将具有噪声污染的企业布置在远离居住区一侧,以减轻生产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加强工业企业自身的噪声治理,督促企业改进生产工艺,采用低噪音设备代替原有高噪音设备或采用减振降噪措施,特别要加强对室外噪声源的治理。合理布置企业内部的高噪声车间,推进厂区绿化,进一步削减噪声源对厂区外环境的影响。

实施社会生活噪声治理。加强对营业性饮食、服务单位和娱乐场所的管理力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使其边界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卡拉OK厅、舞厅等噪声超标娱乐场所必须采用隔声减震等方法进行噪声治理,不得在干扰学校、医院、机关正常学习、工作秩序的地点设立新的娱乐场所,严格控制与居民住宅的距离。加强对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高音设备的控制,推广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在城市建设规划布局上要充分考虑环境影响因素,进一步明确规定工业区与居民区、商业区的距离,构建防护带。

规范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建立施工噪声申报登记制度,严格控制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除紧急抢修及工程需要必须进行连续施工的以外,城镇及居住范围内不准在夜间22点至次日6点进行作业。加强建筑工地各施工阶段建筑噪声现场监测和监督力度,提倡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限。

强化交通噪声污染控制。加强机动车噪声的控制,禁止使用高音、怪音和气喇叭,鸣低音喇叭时应短鸣;夜间行车以灯光示意,禁止鸣喇叭,在禁鸣路段和区域禁鸣喇叭声路段,消防、救护、警备、工程救险等特种车辆警报器,非执法紧急任务时严禁使用。控制拖拉机、客运机动三轮车和高噪声重型车辆在城区主要道路上行驶。

4.固体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建立和健全废旧物资收购系统。统筹规划城市和农村的垃圾处理,合理布局垃圾设施和规模,按照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引入竞争机制,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或无害化处理设施改造进程,促进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有条件的乡镇根据填埋、生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等方式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

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收集经营许可证管理为核心,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处置企业的监管,切实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危险废物全过程实行管理。大力倡导清洁生产,防止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引导企业积极采用低废、少废、无废工艺,积极推广技术成熟、经济可行的危险废物回收利用技术,实现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落实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或中转设施项目,出台危险废物处理收费标准和办法。在尚未建成期间,应制定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案,确定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方式和处置单位。加强对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监管,预防和打击废物非法进出。

5.辐射污染防治

建立辐射环境信息系统,为辐射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开展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构筑辐射环境安全监控和应急体系;加强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继续保持辐射环境总体良好状态。

(六)狠抓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城乡环境建设统筹协调发展

1.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1)以生态城镇的理念,调优城镇布局。按照建设生态城镇的思路,突出中心城市和中心镇建设,加强集镇和中心村建设,实施内聚外迁战略,积极调整人口布局。以县城为中心,扩大中心镇,培育建制镇,建设中心村,形成合理的城镇发展框架。

(2)加大投入,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绿化覆盖率,搞好园林绿化规划,营造民族特色、山水城市新形象,到2010年人均公共绿地大于12平方米。完善县第二水厂供水体系,配置完善给水主干管,改造建成区配水管网,到2010年,县城供水规模达到4万吨/日,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建成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加快日处理污水3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建成县城新的垃圾填埋场和各建制镇垃圾简易处理厂。抓好城镇生态环境建设,不断巩固扩大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使两区面积达到建成区面积的90%以上,并积极开展全县建制镇的烟尘控制区及噪声达标区建设,使两区面积达到建成区面积75%以上。

2.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乡村。继续在全县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村活动,分解制定年度计划,编制建设规划,规范示范村、镇的管理;争取景南乡达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东坑镇、沙湾镇、梧桐乡、大均乡、大漈乡等乡镇积极创造条件,达到省级生态乡镇,到2010年力争11个乡镇开展生态乡镇建设,有25个村开展生态村建设。

(2)实行内聚外迁。结合滩坑电站建设、旅游等第三产业和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现状和需求,实施内聚外迁工程,建设下山移民小区(点),减少山区尤其是偏远高山地区居住人口,加速人口向小城镇集聚。特别是引导水源涵养区、封山育林区、自然保护区、水库淹没区及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山区农民下山移民,逐步改变人与树争土、与水争地的状况,有效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3)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集中实施以整治畜禽粪便污染、生活污水污染、垃圾固废污染、化肥农药污染、河沟池塘污染和提高农村绿化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多渠道筹集资金,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大漈、鸬鹚等农村环境整治试点乡镇工作力度,以生态乡镇、村的创建工作为抓手,加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废水等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整体文明意识。

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为实现规划期环境保护目标,全县“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县城污水处理、县城垃圾处理、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懵懂洋高山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乡镇、村建设、环境管理监测能力建设等七大工程,到2018年总投资约为28406万元,其中“十一五”期间投资17326万元。(具体见附表)

(一)污水处理工程

“十一五”期间新建县城污水处理厂房一座,泵站一座,管网27.3公里,日处理污水3万吨,总投资5933万元。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将极大地改善城市水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垃圾填埋工程

为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居民健康,保护小溪、滩坑水库及沿途的自然生态和资源。“十一五”期间新建县城垃圾坝、渗滤液处理池、防渗膜、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后生活垃圾处置能力100吨/日。投资估算3093万元。

(三)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为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十一五”期间组织实施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完善环境治理、实时监控、保护区建设。“十一五”期间投资2500万元。

(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配合新农村建设要求,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使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改善,加强河道水质污染治理和保护瓯江、飞云江源头水质。重点建设氧化塘、污水管网和筑明暗渠、畜禽污染源、公厕、沼气、饮用水源、生活污水处理、绿化等。“十一五”期间投资1600万元。

(五)懵懂洋高山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为下游水资源涵养起到重要作用,保护生物多样性,进一步恢复懵懂洋高山湿地、重点建设综合保护与基础设施、科研设施和监测、宣传教育和培训、生态旅游、多种经营等。“十一五”期间投资1000万元。

(六)生态乡镇、村建设工程

进一步促进产业调整,推动农村环境整治,使村镇功能布局趋向合理,提高基础设施水平。“十一五”期间建设争取市级生态乡镇11个、生态村25个,投资3000万元。

(七)生态环保能力建设工程

完成大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县监察大队、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建成环境监测监控系统,提高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水平,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提高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达到省、市、县三级联网监控,实现信息共享以及综合调度能力。投资估算340万元。

六、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规划实施

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和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年度考核机制,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生态环保政绩评价体制。将生态县建设、“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和各项指标分年度分解落实到各部门、乡镇,制订年度计划,强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镇及部门工作业绩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二)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1.建立环境综合监管机制。生态建设和环境管理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生态建设和环境管理都各有自身的职责和任务。探索建立环境多要素综合管理机制,进一步研究、明确和落实各自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的职责与任务,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管理权限与职责,形成统一监督、共同管理的新局面。

2.严格执行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继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等有关要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限期整改污染不达标或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在限期整改期间限产限排,逾期不能达标的,坚决予以关闭。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管理,切实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质量。完善排污申报制度,做好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对污染源排放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3.建立预警机制。逐步建立水、气、危险化学品、有害废物、辐射污染事故处理、外来物种入侵、农村生态环境等一系列涉及环境安全的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处置的工作流程和各责任单位的职责,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避免和努力减少对环境的损害。

(三)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科技创新能力 

1.大力培养环保人才,为环保事业发展奠定基础。大力培养和引进急需的各类生态环保专业人才,重点引进具有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具备循环经济和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法律等相关学科知识的相关人才,使专业知识结构更趋合理,法律、生态等专业人员有较大增加,为我县环境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2.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增强执法能力。合理规划和配备设施,完善更新仪器设备,增强生态环境监察能力。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安全预测系统,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动态和跟踪评价水平。到2006年底,初步达到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到2010年,初步建成全省环境信息网络和应急系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的发生。

3.加强数字环保建设,提高环保信息化能力。积极参与省市部署的环境公共信息网、环境管理信息网和环境预警网三网工程,实现信息采集、加工、存储、检索、传输和资源共享的计算机化,提高环境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提高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察的及时性、准确性和预见性。

(四)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机制,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

1.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文明意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环境教育和培训力度。县党校要把普及生态环境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等内容纳入培训计划。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环保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和普法活动,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弘扬环境文化,增强公众的环境忧患意识。全方位、多层次推广适应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尤其要引导农民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养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

2.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服务于社会和公众的环境信息政府网站,推进环保政务公开,定期发布环境质量、政策法规、项目审批和案件处理等环境信息;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作用,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

3.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广泛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公众和社会团体有序地参与环境保护活动。

(五)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切实保障建设资金

积极争取项目。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扶持力度、全面开展生态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的机遇,用好民族地区优势,积极包装好项目,以项目争取资金,争取上级更大的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年提高环境和生态建设支出的比重,切实保证生态环保事业发展所需经费。落实补偿机制。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等原则,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监督排污者和开发者履行环境投入的责任。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化、市场化,吸引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投资和经营。


景宁畲族自治县“十一五”环境保护项目规划表

单位:万元

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

性质

建设

起止年份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

总投资

2005年止

完成投资

十一五

计划投资

污水

处理

县污水处理工程

新建

2005—2007

厂房1座,泵站1座,管网27.3公里

5933

140

5793

垃圾

处理

县垃圾填埋工程

新建

2006—2007

垃圾坝、渗滤液处理池、防渗膜、道路基础设施建设

3093


3093

生态

保护

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新建

2006—2018

环境治理、实时监控、保护区建设

8000


2500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续建

2003—2010

建设氧化塘、污水管网和筑明暗渠、畜禽污染源、公厕、沼气、饮用水源、生活污水处理、绿化等

2100

500

1600

懵懂洋高山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续建

2002—2018

重点建设工程有高山湿地恢复、综合保护与基础设施建设、科研设施和监测、宣传教育和培训、生态旅游、多种经营等

2240

150

1000

生态乡镇、村建设工程

续建

2002—2018

建设市级生态乡镇17个、生态村50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个

6700

430

3000

监控能力建设

生态环保能力建设工程

新建

2006—2008

1.大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大气自动监测站各种设施)

340


340

2.县监察大队、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

3.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监控数据处理、传输网络、多媒体展示、视频监控、安全保障等系统)

合计





28406

1220

17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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