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7-09 10:57 信息来源:县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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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1〕6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 2021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

一、申报审核推荐工作

高级经济师评审统一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

高级经济师申报要求较多,请各申报人员对照有关文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各推荐单位负责相关报表和纳税数据的采集,以及对各类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如在中评委评审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补充材料,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申报个人及推荐单位负责。

二、继续教育要求

续教育作为申报必备条件。实务类、研究类申报人员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6〕64 号)执行,重点核验2019年、2020年学时情况,可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登记系统登记学时(注意:2020年已在丽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登记系统登记过的无需重复登记)。决策类申报人员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至少选择参加一期“企业家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

一般公需科目学习报名网址:丽水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未实名用户请在安全中心先实名)。

三、申报时间和纸质材料要求

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175日至817日,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830日,县受理点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6日。

中评委推荐费缴纳成功后,在管理服务平台中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 份,A4 纸打印),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等管理部门盖章后报送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就业促进科。材料上报地址:景宁县人民中路135号县人社局4楼412办公室,联系电话:5082219。

 

附件:《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1〕60号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9日

附件: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1)60号).pdf

            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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