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2021年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二批项目制培训项目清单的通知

2021-07-07 17:40 信息来源:县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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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浙人社发〔2019〕53号)、《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丽人社〔2019〕239号)、《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景人社〔2020〕30号)文件精神及工作开展需要,经相关部门申请、县人力社保局与县财政局审核、县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同意,现公布2021年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二批项目制培训项目清单。

开展项目制培训时,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按有关规定确定培训主体,并对参加培训人员的身份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监管培训全过程,确保培训真实、有效、合规。同时应建立实名制培训补贴人员档案及培训档案,及时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人员数据录入至浙江省职业能力建设一体化平台。培训结束后,及时对培训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确保培训合规,并在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核结果申请拨付资金。

承担项目制培训的培训机构,应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补助资金,并按规定报送相关资料。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制培训补助资金申请资料审核,出具审核意见,确保审核意见真实、准确、完整。人力社保部门依据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按规定支付补助资金。

附件:2021年景宁县第批项目制培训目录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77

附件:2021年第二批项目制培训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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