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3838/2021-6419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教〔2020〕53号 成文日期: 2021-07-27
发布单位: 教育局 有效性: 有效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1-07-27 16:43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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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20〕3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20〕7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教育发展实际,现就我县全面推进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以下简称教共体)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打造“小县大教·学在畲乡”和民族教育发展先行区的要求,优化调整原集团化学校,全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辐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升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师资、管理、质量、文化等整体水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化、多样化教育需求,促进我县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现代化。

二、实施目标

(一)让每一位孩子都享受优质教育。进一步深化“互联网+义务教育”,办好每一所学校,努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探索基于地方实际的办学路径。根据景宁教育发展现状,进一步优化调整原集团化学校,全面推进教共体建设,力求形成优质均衡、壮腰夯基的县域义务教育新局面。

(三)全面提升区域教育竞争力。以优质均衡发展整体提升区域教育水平,顺利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走在全国民族自治县前列。

三、主要举措

(一)教共体建设

序号

教共体名称

核心校

成员校

类型

1

实验一小教共体

实验一小

东坑镇小

大际乡校

景南乡校

共建型

2

实验二小教共体

实验二小

九龙乡校

大均乡校

郑坑乡校

共建型

3

民族小学教共体

民族小学

沙湾镇小

标溪乡校

共建型

4

鹤溪小学教共体

鹤溪小学

梧桐乡校

大地乡校

共建型

5

红星小学教共体

红星小学

鸬鹚乡校

毛垟乡校

共建型

6

启文学校教共体

启文学校

澄照学校

协作型

7

景宁中学教共体

景宁中学

城北中学

民族中学

沙湾中学

协作型

(二)工作总体要求

教共体建设以“1+N”的形式,开展共建型和协作型两种模式,由一所城区学校(核心校)与若干所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成员校)结对形成办学共同体。共建型教共体由核心校牵头,各成员校实行“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考核捆绑”的管理模式,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校特色等各方面共生发展。协作型教共体由核心校牵头,各成员校实行“愿景协同、机制协同、研训协同、教学协同、项目评估”的协作模式,以项目化推进的方式,在学校发展顶层设计、教师交流培养、课堂教学研讨、集体备课、校本教研等方面实现借力发展。

(三)运行扶持政策

1.组织人事管理

(1)因标准化学校创建、教育事业、教育经费及固定资产管理需要,各成员校法人独立、财务独立,但工作统整。

(2)各教共体在县教育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由核心校负责本教共体运作。成员校校长由核心校提名推荐,由教育局考察任命。各成员校必须服从核心校对其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校长职级制考核时,县教育局听取核心校对各成员校工作的评价意见,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有成员校交流经历的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3)建立共建型教共体内教师编制“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机制。县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中小学编制标准核编到各校,核心校在总量控制范围内,根据各成员校班额、生源等情况变化进行动态统筹管理使用。编制部门将精简收回和挖潜调剂出来的各类事业编制资源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向教共体适当倾斜。

(4)建立共建型教共体内教师岗位“总量控制、统筹使用”机制。县人力社保部门,根据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和各中小学校编制数,核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到各校。核心校在总量控制范围内,预留一定数量的中、高级岗位实行集中调控和管理,优先满足教师交流和其他工作需要。

(5)建立共建型教共体为单位的教师适岗调配制度。教育行政部门按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要求,加强县域内师资的统筹管理、调配和交流,使教共体各校教师学科结构更加优化,师资力量更加均衡,逐步实现各校优秀教师资源的共享,发挥教共体内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教共体内从城区学校流动到乡镇学校任教,视同农村学校任教经历,享受相应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特岗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等。优先考虑教共体内流动到乡镇学校任教教师的职称评聘,在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时,予以倾斜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同一级别职称内向更高等级岗位晋级时,优先聘用。核心校教师到成员校任教满三年且继续在乡镇学校任教,并符合高级教师职称晋升条件的,在教育系统高级岗位总量空缺的情况下不占核心校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今后返回核心校任教时,应当在核定的核心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重新竞聘上岗。

(6)建立以教共体为单位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教育研训中心要大力推动各教共体建立名师工作室,指导乡村学校青年教师成长;通过乡村教师到教共体学校轮训、常态化开展教师网络研修等方式,提高乡村教师的专业能力。教共体核心校要以项目合作方式接纳成员校教师参与教科研,由骨干教师帮扶成员校开展富有针对性的研究,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计划财务管理

(1)每年安排一定经费支持教共体建设,主要用于教共体内师生教育教学活动、教育科研、教师专业发展及课程建设。教共体经费由核心校统一管理。

(2)经费预决算以各校为单位,报核心校审核后上报。上级各项经费按原渠道拨付到各校。

(3)各校固定资产添置、登记、管理、处置按原有渠道执行。

(4)建立教共体内场地设施设备资源共享机制,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信息交互平台,促进教共体内资源充分共享。

3.教育教学管理

(1)教共体学校认真研究制定教育教学管理章程,章程包括学校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管理、师生互动和考核评价等,报县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2)教共体学校依据章程建立管理体系,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统一制定教共体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总体方案,努力培育教共体优质课程和学校特色课程,制定教共体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组建各学科指导小组,在教学进度把握、教学过程管理、“互联网+”等方面进行深度探索。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推进教共体工作,争取收到薄弱点有改进、常规点有突破、特色点有提升的提质实效。

(3)为学生搭建校际交流的平台,定期选派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进行学习交流、互动体验。广泛开展教共体内城乡学校学生研学实践、劳动实践、联谊互助等活动和学生体艺特长交流、综合素质竞赛、劳动成果展示等活动。在坚持我县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原则下,鼓励教共体各校间学生开展联合培养、贯通培养等探索。教共体内各校学籍迁移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以迁移。

(4)建立教共体学年发展考核评价机制,从制度建设、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校文化、资源共享、特色创新等方面对各教共体进行综合考核评优。各教共体学校采取“独立评价、捆绑考核、统一折算”的方式进行,按综合分在原考核序列参与考核,按照排名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会同编办、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建立教共体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定期研究破解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并从政策保障、激励机制等层面建立与教共体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和核心校负责人为成员的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各教共体成立以核心校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完善保障机制。县教育局机关党委加强指导教共体党组织建设。教育局人事科加强对教共体学校编制、岗位和教师职称统筹管理的指导。教育局教育科加强对各教共体学校体制建设和学校内涵发展的指导。教育研训中心和教育技术中心加强对教共体学校教学开放、共享平台应用指导。教育局计财科按规定保障教共体建设经费投入。督导室加强对教共体学校的评价指导。

(三)强化监管督查。将教共体建设成效作为校长职级制考核、学校发展性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依法进行教共体建设的监督,确保各项举措公平、公正、公开,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校长、教师和在教共体运作过程中徇私舞弊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  景宁畲族自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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