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1-07-19 16:55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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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及目标

出台背景: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部署要求,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工作,着力培养一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技能人才队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景宁畲族自治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目标:三年内争取培训0.45万人次左右;到 2021 年末,力争技能劳动者占从业人员比例、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大幅提高,为践行“两山”理念、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景宁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实施意见》共分成六个部分:一是明确了总体要求;二是明确了重点培训对象和类别;三是提出社会培训;四是提出企业培训;五是激发各方培训主体积极性;六是保障措施。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9 年至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稳就业、广扶持、促提升、抓实效”为导向,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加大对企业职工等重点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有效增加培训供给,加强组织保障和激励引导,着力培养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技能人才队伍,三年内争取培训0.45万人次左右;到 2021 年末,力争技能劳动者占从业人员比例、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大幅提高,为践行“两山”理念、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景宁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明确职业技能重点培训对象和类别

1.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点培训对象:企业职工特别是受经贸摩擦影响的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农民等。

2.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培训类别: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两后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等;面向企业职工特别是受经贸摩擦影响的企业职工开展的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学徒制培训等;面向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开展的安全技能培训;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开展的技能提升培训(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和职业农民技能培训等);面向有创业意愿的重点培训对象、在校大学生(含技师学院,下同)、城乡劳动者开展的创业培训;其他符合政策的培训。

(三)广泛组织开展社会培训

1.扩大技能培训覆盖面。2.探索项目制培训。3.开展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4.拓展丰富创业培训。5.组织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6.开展特色技能人才培训。7.加大对重点群体培训的支持力度。

(四)广泛组织开展企业培训

1.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2.开展与企业需求适应的各类培训。3.鼓励企业以赛代训。

(五)激发各方培训主体积极性

1.支持企业兴办职业技能培训。2.鼓励各类院校开展社会培训。3.支持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

1.健全工作机制。2.落实部门职责。3.强化资金管理。4.提升服务水平。5.营造良好氛围。

三、文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

2.《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浙人社发〔2019〕53号)

3.《丽水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丽人社发〔2019〕239号)

四、适用对象

重点培训对象:企业职工特别是受经贸摩擦影响的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农民等。

五、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0年4月3日起施行。

六、解读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政策咨询通道



政策链接: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1/7/19/art_1229567121_2311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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