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批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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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丽人社函〔2021〕22 号),经用人单位推荐,我局审核,推荐张金勇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蓝超等6人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予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1年6月7日起至2021年6月14日止。如有异议,请向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就业促进科反映,联系电话:0578-5082219。
附件:2021年度第一批职称初定人员审查结果公示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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