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配合完成“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300项)

2021-06-07 11:19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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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受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局开发利用科、用途规划管制科和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前往红星街道城北村综合大楼A幢对该楼的9、10层进行违法行为事实和行为重新认定。根据工作人员对城北村综合大楼A幢9、10层现场情况判断,实地为经营性酒店,确定已改变用途,与原审批为机关团体用地不符。此次共认定改变用途面积1243.98平方米。

本次规划用途认定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景宁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300项)”要求首次展开与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合作认定,旨在群策群力、联合力量解决我县存在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违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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