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570593741E/2021-632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政办发〔2021〕13号 公开日期: 2021-05-20
发布单位: 景宁县府办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2021-06-07 08:48 信息来源: 景宁县府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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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奋力打造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重要窗口的决策部署,根据《丽水市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加速推进我县全域“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加快补齐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确保水环境质量实现“优中再进”。各责任单位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把“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强化责任担当,敢于破解难题,挂图作战,专班推进,确保顺利通过省市专项验收。

二、重点任务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审定创建红线范围和省市创建验收标准,不随意改变范围,不擅自降低标准,对标对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快“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进度。

县治水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着重做好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等工作,主动对接省市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为各职能部门特别是各乡镇(街道)提供技术支撑;会同赶考办、督查室、督导组以及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开展督查督导督办。

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会同经商科技局、开发区和属地乡镇(街道)等做好工业产业区(聚集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切实加强对项目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批后监管,强化对污水预处理设施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企业违法违规排污行为,规范入河排污口的标识设置。

县发改局:负责指导审核“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中建设项目的审批立项;指导和督促产业基地开展“污水零直排区”的排查整治工作。

县财政局:做好“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的资金保障工作,切实保障“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经费,并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县建设局:负责牵头县城生活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做好县城地下管网深度排查,编制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管网雨污分流和精细化截污纳管整治提升工作;牵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和养护、排水管网信息化建设和维护、排水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督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运维管理。做好建设工地违章排水行为的监管。

县城投集团:协同建设局完成主城区创建红线范围内摸底调查工作,县城建成区生活类小区零直排小区创建,市政道路雨污分流和受委托的改造提升工程等项目建设任务。

县经济商务科技局: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做好110区块、王金垟区块和石牛山区块等工业产业区(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负责加油站点开展“污水零直排区”的排查整治,指导督促中小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和验收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优先保障“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用地,为创建工作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保障和服务平台支撑,负责制砂行业以及采矿行业的排查整治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各类学校、教研机构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做好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港口码头、船舶锚泊、客运站、汽修单位、洗车行业等业主单位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排查整治工作,强化交通公路工程和养护工程的排查整治。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做好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督促水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督促屠宰场做好污水管网排查、截污和雨污分流工作,依法向排水主管部门申请纳管。做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做好农家乐(民宿)雨、污、油、烟的排查及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工作,充分发挥相关设施在城郊结合部等区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中的衔接和补充作用。

县水利局:负责美丽河湖建设,做好山塘水库排查整治,强化涉水工程日常监管,全面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治理行动,做好河道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污水零直排区”排查整治工作。

县文广旅体局:负责星级酒店和景区等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排查整治提升工作,做好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日常监管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餐饮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并会同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共同牵头“六小行业”综合整治,并做好牵头抓总工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建设工地违章排水、其他排水户违法违规排水等行为的查处工作。开展“六小行业”污水日常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做好澄照民族创业园的“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

县国资公司:负责指导和督促国有资产使用单位开展“污水零直排区”排查整治工作。

其他部门和单位:对照县委《县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做好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污水零直排区”排查整治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乡镇(街道):红星街道、鹤溪街道要主动对接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地上部分排查见底工作,负责做好政策处理、小微改造、日常巡查等各项工作。渤海、东坑、沙湾、英川等已创建的乡镇要开展“回头看”,切实做好巩固提升工作,其他乡镇要对照标准,全面排查,确保污水零直排。

三、组织保障

(一)完善机制,强化考核。

各创建责任单位要建立预警、研判、决策、执行、监督、晾晒、反馈、总结、考核等工作机制,并建立和完善有效管用的长效管理机制。县政府督查室、赶考办和各督导组要开展全过程督查。治水办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任务交办机制、难题会商机制、进度调度机制、工作通报机制、问题销号机制、考核奖惩机制。

(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各创建责任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时效观念,集中力量抓落实,做好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做到统筹有序、步调一致。要对照创建目标,强化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将部门的专业职能职责和乡镇的基础保障功能有机融合在一起,并肩查、携手推、合力破,确保创建各项工作高质量、快节奏推进。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部门要会同各创建单位,挖掘亮点,总结提炼,积极对接上级媒体,精准宣传我县“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各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民间组织,要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系列活动,广泛宣传“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的深远意义,引导公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成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的支持者和建设者,自觉履行治水社会责任,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的浓厚氛围。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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