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千峡湾渤海生态园 项目(一期)招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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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千峡湖旅游业与康养、研学、文化的全面融合,根据“山水万福地·诗画千峡湖”的战略定位,充分利用千峡湖山水资源,践行“两山”理论,发展生态休闲经济,丰富我县旅游业态,实现生态价值转化。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拟采用公开招商方式,引进市场主体开发千峡湾渤海生态园项目(一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千峡湖渤海镇渤海坑沿湖区块(距县城15公里),交通便捷。项目总投资约1亿元,主要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增殖放流中心、康养度假中心、山水康乐中心、茶田高端民宿、花海梯田、生态沙滩、生态停车场、消落带生态修复等内容。建成后将成为旅游度假胜地,成为景宁旅游体系强劲的新支撑。 二、招商方式、对象和流程 (一)招商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独立法人。母公司和子公司不能同时报名,若子公司报名仅限一家。招商对象须具备一年以上从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及运营的经验。 (二)招商方式:提供响应性文件后,政府采取多方案比选。 (三)招商流程:有关程序将按照《景宁畲族自治县重大非工项目招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景政办发〔2018〕25号)及招商项目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三、报名条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独立法人或法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母公司和子公司不能同时报名,若子公司报名仅限一家。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报名时间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16时前。 2.地点:千峡湖景宁畲族自治县保护与开发管理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外舍汇田汇头1号),联系人:陈傲挺;联系电话0578-5091062,13757835386。 (三)报名要求 企业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具有一定深度的项目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项目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同时提供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发展简介、企业资产财务状况、银行资信证明、企业相关业绩及社会评价等基础性材料文件。 如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千峡湾渤海生态园项目(一期)招商方案.doc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合作交流中心 2021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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