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制定“四项机制”落实人口普查工作

2021-05-18 15:12 信息来源: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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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景宁县人普办制定“四项机制”落实人口普查工作。

 领导包抓负责机制。为确保普查工作如期顺利完成,景宁县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工作职责,制定完善了人口普查工作有关制度和文件,景宁县21个乡镇(街道)设立人普办,由主要领导担任人普办主任,分别负责包抓,针对普查工作重点、难点和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普查不留死角、不出纰漏。

 疑难问题收集机制。7月初景宁县人普办招聘的临聘人员(业务骨干)全部到位,负责联络21个乡镇(街道)人普办,确保县级人普办与乡镇(街道)人普办之间、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之间机制畅通。同时,县人普办加强与乡镇(街道)人普办沟通交流,将共性问题整理成台账,每周不定期将工作推进情况公布在全县业务群内及全县领导群,确保保质保量完成普查任务。

 保质量提成效机制。自从划区绘图工作开展以来,景宁县人普办抓住各个时间节点,利用各种方式开展人口普查工作。为确保人口普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县人普办及各乡镇(街道)人普办充分利用各个时间节点,深入家家户户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巡回督导指导机制。为全面掌握21个乡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摸底任务,景宁县人普办深入各乡镇(街道)巡回督导,通过听取各乡镇(街道)人普办汇报、系统查看等了解普查任务完成情况,对进度相对较慢的乡镇(街道)加强业务指导,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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