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资讯 > 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度景宁县生猪规模养殖场省级引种补贴情况的公示

2021-05-12 17:22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分享到: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生猪产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20〕9号)文件要求,省财政对自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从种猪场引进种猪的存栏100头以上规模猪场按实际引进合格种猪的数量给予每头500元的补贴,经对养殖场上报的销售种猪企业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猪合格证、销售发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景宁县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省级引种补贴头数为557头,合计补助资金27.85万元,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1年5月12日至5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或发现问题,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科室: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产业科

  联系电话:0578-5629337

  联系地址:新华路38号 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景宁县生猪规模场引种补贴情况汇总表.doc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