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228U/2021-627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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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汇总)2021年部门预算

2021-04-26 17:00 信息来源: 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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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2 )

(一)部门(单位)职责.........................................................................................( 2 )

(二)机构设置........................................................................................................( 3 )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4 )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4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2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3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3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3 )

四、名词解释.................................................................................................................( 21 )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2. 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和有关信息,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3. 承办全县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黑社会组织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4. 负责全县各类刑事案件及由公安部门管理的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缉毒、反偷渡等工作,主管全县暴力性案件、恶性案件等案件的侦破。

5. 依法监督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直接管理重点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

6. 制止和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治安事件;依法管理全县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查处治安案件;负责全县户籍、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指导派出所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治安防范体系。

7. 负责全县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范围内的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8. 负责和实施全县看守所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的安全警卫工作。

9. 负责全县消防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负责全县水上治安管理。

10. 监督管理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和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全县技术侦查手段办案任务和技术防范工作。

11. 负责全县城乡道理交通安全管理,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和实施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负责对职权范围内的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牌证发放;办理驾驶证的申领、考试、发证业务以及重点驾驶人测试工作。

12.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工作。

(二)机构设置

(部门)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交通警察大队决算。

纳入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局本级决算

2. 局属交通警察大队决算

(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政治处、办公室、情报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警务督察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法制大队、网络警察大队、禁毒大队、森林警察大队、食药环治大队,行动侦察大队、巡特警大队、行政审批科、看守所、出入境管理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鹤溪派出所、红星派出所、沙湾派出所、东坑派出所、渤海派出所、英川派出所、水上派出所、丽景园分局、外出人口服务管理大队、交通警察大队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3,205.1万元,支出总计13,205.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减少532.24万元,下降3.87%。主要原因是:交警大队其他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116.1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2,70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706.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6.8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409.92万元,占收入合计3.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14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45.85万元,占83.24%;项目支出2,203.27万元,占16.7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742.16万元,支出总计12,742.16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378.74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是归口调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146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8%,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和归口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42.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1%。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8.74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和归口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42.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0,785.52万元,占84.64%;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5.06万元,占6.24%;卫生健康(类)支出530.97万元,占4.17%;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630.63万元,占4.9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460.34万元,支出决算为12,74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8%,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和归口调整。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385.27万元,支出决算为670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和归口调整。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95.29万元,支出决算为115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2.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经费预算追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237.97万元,支出决算为21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底统筹支付部分报销未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51.00万元,支出决算为6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级补助办案经费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5.57万元,支出决算为12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出增加和归口调整。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02.37万元,支出决算为246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出增加和归口调整。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出增加和归口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98.27万元,支出决算为9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规定开支,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部分结余未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90.42万元,支出决算为44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数大于实际所需。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5.21万元,支出决算为21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17%,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数大于实际所需。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伤亡补助和抚恤金的追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经费的追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38.59万元,支出决算为49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大于实际所需。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50.39万元,支出决算为63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2022年公积金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38.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39.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变化。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6.6万元,支出决算为180.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0%,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批准新增购置公务用车。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3.9万元,占90.81%,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37.14万元,增长29.30%,主要原因是经批准新增购置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59万元,占9.19%,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2.04万元,下降10.95%,主要原因是11月全县统筹支付,部分接待费未结算。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53万元,支出决算为16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9.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批准新增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6.71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批准新增购置公务用车经费追加。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4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53万元,支出77.19万元,完成预算的50.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1月全县统筹支付,部分车辆费用未结算。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6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3.6万元,支出决算为16.59万元,完成预算的70.30%。国内公务接待264批次,累计1,867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公安部门与兄弟县市公安部门来景进行调研、案件督办、联系工作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1月全县统筹支付,部分接待费未结算。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59万元,要用于接待上级公安部门与兄弟县市公安部门来景进行调研、案件督办、联系工作。接待264批次,累计1,867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578.49万元,支出决算为1,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规定开支,厉行节约,控制开支内容;比2020年度减少208.58万元,下降14.82%,主要原因是11月全县统筹支付,部分报销单未结算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8.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2.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38.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4.9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38.8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宁县公安局本级及所属交通警察大队共有车辆6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公安局(汇总)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8个,共涉及资金1804.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2021教育培训费”“2021禁毒经费”等2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4.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公安大案要案补助”“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等项目分别委托“丽水伟峰税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来说,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预算项目支出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按照项目进度推进了28个项目的顺利实施,单财务制度健全,经费支出合理合规,各项制度能有效执行,较好完成各项绩效目标,通过加强绩效管理,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行政效率得到提高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安局(汇总)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智慧磐石”提升项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疫情防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96万元,执行数为32.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阵地,推送科学防疫知识、视频、公益广告等,传递疫情防控正能量,增强我县居民战胜疫情的信心;三是增强了网络监管能力,对传谣、造谣人员进行依法打击;四是保障了我县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保障了我县居民的民生需求。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要深入社区、宾馆、酒店等开展排查,切实查找和确定传染源,要加强对中高风险回县人员管理,严格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二充分利用大数据功能与人员落实网格化管理和配合相关部门入户排查,登记等相关防控措施相结合,在防疫各环节实现数据共享。

“智慧磐石”提升项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1分,自评结论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3.00万元,执行数为35.94万元,完成预算的67.8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面提升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战斗力;二是维护提高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的情报信息综合研判能力;三是提高发现预警能力,可促进警务改革,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四是推动传统警务向现代警务的根本转变,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五是形成了一系列信息化工作技战法和工作法,建立了一整套工程管理的制度;六是形成建设集约化、应用平台化、数据集群化和服务整体化的信息化建设应用新格局。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资金使用未超过预算,结余17.06万元,导致批复资金与实际支出资金不相符。 经核查分析,主要是年末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提前关账导致多笔经费未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推进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根据“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原则,在建立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考评机制的前提下,建立与部门整体绩效挂钩的部门预算总包干的预算管理模式,强化部门理财的主体责任,赋予部门更大的预算分配自主权和资金统筹安排权。完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建立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奖惩机制,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与下年度部门预算奖惩挂钩。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全过程、全融合、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预算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二是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确保项目工作完成质量和资金支出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尽可能保证项目资金在财政预算年度内执行完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自评表一

项目名称

疫情防控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

实施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32.96

32.96

32.96

10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2.96

32.96

32.96

10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等相关工作。

支付2020年疫情防控劳务费32.96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

指标

此项不涉及






质量

指标

此项不涉及






时效

指标

资金到位及时率

100.00%

100%

15

15


发放及时性

100.00%

100%

15

15


成本

指标

项目成本是否控制在预期内

32.96万元

32.96万元

20

2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保障我县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有所保障

有所保障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增强我县人民战胜疫情的信心

有所增强

有所增强

10

9


保障我县居民的民生需求

有所保障

有所保障

10

9


生态效益指标

此项不涉及







可持续影响指标

此项不涉及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00%

99%

20

18


总分

100

96


自评结论

      良      中□    差□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绩效自评表二

项目名称

“智慧磐石”提升项目经费

主管部门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

实施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53.00

53.00

35.94

67.81%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53.00

53.00

35.94

67.81%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武警支队智慧磐石提升项目使用。

支出武警中队智慧磐石信息化升级35.94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

指标

此项不涉及






质量

指标

系统验收合格率

≥99%

100%

20

20


时效

指标

设备购置完成时间

按预期时间完成

基本按预期时间完成

10

9


成本

指标

项目成本是否控制在预期内

53.00万元

35.94万元

20

15

主要系年末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提前关账导致多笔经费未支付。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保障我县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有所保障

有所保障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保障我县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有所保障

有所保障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办公设备安全性

提升办公设备安全性

有所提升

10

10


维护治安稳定

维护治安稳定

社会稳定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此项不涉及







可持续影响指标

此项不涉及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00%

95%

20

17


总分

100

91


自评结论

      良      中□    差□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本单位项目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工作完成质量和资金支出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尽可能保证项目资金在财政预算年度内执行完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严格执行预算。加强支出管理,非经规定程序和批准,不随意变更和调整预算,严格控制年中追加预算规模,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增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严格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审批,降低预算控制率。

(三)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计划的衔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推进,实施项目开展进度跟踪和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压减年末结余资金规模。

(四)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提高财务精细化管理水平,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进行审核和使用,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严格按照实际的费用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基础。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2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位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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