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MB1938885Q/2021-617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公开日期: 2021-03-02
发布单位: 县医保局 有效性:

关于集中受理特殊病种门诊诊疗服务开通申请的通知

2021-03-02 10:09 信息来源:县医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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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依据《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病种门诊结算服务的通知》(丽医保发〔2020〕98号)文件精神,我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服务能力自愿申请开展门诊特殊病种诊疗服务,经评审通过后纳入特殊病种服务范围。现将申请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受理时间

第一批集中受理期为2021年2月26日-3月5日。

二、受理材料

《特殊病种门诊诊疗服务开通申请表》(见附件1)及相关医师执业证明复印件。

三、受理地址

相关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提交至景宁畲族自治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113办公室,联系人:田微 章蓉蓉,联系电话:0578-5623702、0578-5081705。

(四)其他

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对照我市特殊病种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客观评估自身的服务能力,有意愿的按以上要求及时提交申请材料,医保行政部门按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后公示结果。

附件:特殊病种门诊诊疗服务开通申请表


附件.doc

景宁畲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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