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3838/2021-616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教〔2021〕4号 公开日期: 2021-02-05
发布单位: 教育局 有效性: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02-05 09:24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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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各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法治景宁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景宁”建设,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教育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着力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能力,为推进“学在畲乡·小县大教”,实现教育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落实完善各项制度

1.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根据上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相关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统筹力度,保障了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聘请五豪律师事务所李慧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积极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有效发挥了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重大行政决策均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程序等行政决策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2.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制度。增强自我监督,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2余条。景宁教育网门户平台录入工作动态类、网站公告类、法规政策类、招投标类、网上办事类、招生考试类等行业信息。二是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今年5月20日,《景宁畲族自治县2020年秋季中小学招生方案》在县政府网、景宁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在教育局公文平台发文下达。三是主动公开回应社会热点信息。通过设立信访室、教育局门户网站、专线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和信函,对社会普遍关心的学生入学、升学考试、招生报名等社会关注的问题予以咨询解答。四是推进党务公开制度。明确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时限和方法步骤,制定年度党建要点及落实党建责任制清单,在教育局域网发布;认真推进党的重要理论的学习,在教育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实时发布。

3.推进 “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深入贯彻省、市、区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中小学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全面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目前,全县各中小学县级文明校园全覆盖,市级文明校园6所(一小、二小、民小、民中、城北、梧桐),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3所(民中、一小、职高)。通过示范带动,典型引路,促进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办学行为依法规范,师生权益保障救济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

4.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制度。县教育局认真执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景宁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规定,一方面对照要求,全面清理教育系统规范性文件。另一方面加强监管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强化合法性审查,对未经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提交党组会集体讨论,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报备规定,力求规范性文件制定合理合法合规。

5.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五豪律师事务所李慧,炉西律师事务所罗培彬、刘潇、夏云峰,万申佳律师事务所陈延升、吴玲等6位律师为县教育局、景宁中学、澄照学校、职业高中、城北中学、民族中学、沙湾中学等学校的法律顾问,履行县教育局机关、初中、高中学校的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规范性文件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重要合同、协议的起草、审查、洽谈、咨询论证以及信访件办理;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参与法律知识培训,提出改进局机关法治工作的意见建议。按要求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上报对政府法律顾问的使用情况及履职情况,及时完成聘用信息、工作记录信息。

6.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6〕44 号)的精神,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科(室)分别负责本科室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意见》中的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1.持续推进政务服务2.0工作。教育局各科室以权力清单为基础,结合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权力事项共51个,精准指导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开展事项运维和管理工作,积极和审批中心和各单位对接谋划,从窗口积极引导用户使用“浙里办”学生缴学费功能。截至目前,教育系统网上办率、掌上办率、跑零次率、即办率承诺时限压缩比等指标均实现100%,在全县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排名中位居前列。

2.全面夯实“互联网+监管”工作。2020年,教育系统共开展执法检查33次,涉及对教师资格的检查、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检查等9个主项12个子项,实现掌上执法开通率、掌上执法激活率、监管事项入驻率、掌上执法率四个100%。基本做到监管事项及时认领,监管清单及时覆盖,“双随机”任务及时完成。

3.完成无纸化报名工作。为打通网上报名渠道,打破线下低效纸质报名方式。教育局积极探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公民同招)改革模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县教育局全面启动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确保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等工作。第一时间制定出台公民同招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确保教育公平、政策理念落地生效。目前我县中小学入学报名已开通网络报名渠道,实现与省市同步推进。该报名系统委托杭州荣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于2020年4月30日接入政务服务网,5月10日接入“浙里办”。截至目前,教育局已完成中小学、幼儿园的网络报名及审核工作,共计2935人次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完成入学报名,无纸化报名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4.优化升级群众企业一件事。中小学学籍业务管理进一步升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工作已全部实现网上办理;教育考试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高考、学考等6项考试成绩证明实现“掌上办理”;实现95%以上专业自学考试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成绩查询、证明补办等在线办理;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同合作,基本为身份类加分条件中考考生简化了申请手续,基本建成中考加分申报平台。且高效完成高考加分政策宣传和信息录入上报工作。2020年,景宁籍考生享受中高考政策优待人数达1162人。学后托管工作进一步优化。县域内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全面开展校内托管服务,为有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托管服务。截至目前,全县各所学校已为有刚性需求的家长提供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

5.制定机关服务清单,服务社会民生。为提升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县教育局建立推行了服务清单,通过推行机关服务清单,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公平、便捷、高效、优质服务。全面加强机关合同管理。为了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绩效评估、监督检查等机制,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的流程监管,完善重大合同备案和档案管理制度。

(三)规范执法工作

1.认真履行政审批政职责。我局认真履行行政审批常规职责,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申请。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65件,准予许可59件;受理社会培训机构正式设立申请3件,办结3件;受理社会培训机构变更申请1件,办结1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对行政审批、执法案卷建立统一的立卷归档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案卷进行复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改正。

2.严格落实行政调解和仲裁制度。根据职能,我局成立了行政调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安全科长任行政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认真落实有关和解处理、调解处理等制度要求。按要求报送调解信息,同时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调研,充分利用短信提醒、新闻媒介等服务优势,通过依法规范执法、畅通咨询渠道、风险提醒、行政指导等方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3.增强教育行政机关服务功能,规范教育行政调解行为。为及时化解教育管理行政纠纷,景宁县教育局制定了《景宁县教育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试行)》,对教育管理过程中的问题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合理、注重效果、调处结合的原则注重预防,及时化解小矛盾小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演变成信访、诉讼。

(四)着力加强法治教育

1.加强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广大机关干部、学校校长及教育管理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建立教育局机关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局务会议学法工作的通知》,认真落实年度学法工作计划,2020年开展了3期机关干部专题学法活动,局机关有2人通过行政执法证学习和考试,执法人员持证率100%。

2.精心开设法治教育课程。进一步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校开足适合不同层次不同年龄段需求的法治教育课,学校法治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各中小学有固定教材和固定课时安排,高中(职业道德 法律每周1节)、初中(道德与法治每周2节)、小学(道德与法治每周2节)。在不同学段开设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的拓展课程和社团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法治主题班会课,以视频学习、综合学习活动、游戏竞赛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教育。

3.积极开展法治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首先,重视宪法日宣传活动开展,12月4日,各学校设立分会场参加了“宪法晨读”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其次,重视与公检法联合开展了诸多的教育活动,如与检察院联合的法治云课堂、与法院联合的模拟法庭等,与交通警察大队联合的“我是小交警”活动、与禁毒大队联合的一年一次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参观活动和每个学期的禁毒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与司法局联合的“法润童年”手抄报大赛、与环境保护局联合的治水好声音活动、与反邪办联合反邪教育、与文化执法联合的绿书签行动教育等。

4.拓宽法治教育的师资力量。学校内建立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的工作机制,实行全员育人制度,形成以班主任为核心,心理健康教师为专业支撑、任课教师为成员的法治教育队伍;学校外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力量,建设稳定的兼职法治教育师资队伍。

5.努力增强法治教育合力。建立普法工作长效机制,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明确下属学校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努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并加强研学活动工作落实;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高质量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特殊群体法治教育高度关注问题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开展摸排建工作、建立联动共建机制,通过学校与社区共建、警校共建、家校共建等共建活动,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发其资源优势,为青少年特殊群体开展“巡回法庭”旁听、“模探法庭”等校内外法治实我活动。

二、存在不足

虽然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方面认真开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目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在不断提高,我局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水平过关,但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高;二是因为业务量大,人手紧缺,有一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还可以进一步做细做精。

三、下步安排

(一)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在局机关和教育系统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不断创新活动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做好宪法宣传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行政责任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重要作用,在行政执法中征询法律顾问专业意见。

(三)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力量,组织我局新公务员参加2021年的培训和考试工作,做好执法证到期人员换证工作。

(四)深入推进阳光政务建设。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学习信息公开条例新要求和标准 ,针对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新变化,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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