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MB1938885Q/2021-615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2-01
发布单位: 县医保局 有效性: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02-01 14:38 信息来源:县医保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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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部署,2020年4月9日至5月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景宁畲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   年7月1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医疗保障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精神和整改工作部署上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同志为副组长,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整改工作,形成整改方案,明确三方面10个大项25个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员。三是强化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全过程的督导检查,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分管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四是强化成果运用。对巡察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巡察反馈后,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23件,持续整改2件,分别是“基金安全宣传氛围不够浓厚”问题、“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办结率为92%。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谈话7人,新制定制度1项。

一、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主动性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对接。对接后发现低保低边人员漏保13人、法院判刑人员参保58人,漏保人员已全部实现参保。停保7名已参保职工医保的判刑人员,其余人员经乡镇街道核实后属于服刑人员的暂停其2021年参保资格。更新6000余人次住址和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为2021年度参保征缴工作夯实基础。

(二)积极落实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医疗救助14119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657.23万元,实现应助尽助。在全市创新提出县民生实事“落实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补助政策”,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经办流程。

二、 关于“‘省十大民生实事’推动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与医疗机构沟通协作。组织召开慢病配送定点单位会议,落实定点零售药店主动服务、加强宣传,与医疗机构沟通处方开具形式,根据患者需求提供配送服务。

(二)开展部门协调联动。依托市场监管送药上山服务点,开展送药上山服务时使用移动POS机实现医保移动结算支付,4个送药上山服务点POS机已配备到位。组织人员培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药品配送民生实事知晓度。

三、关于“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理论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列为党员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周三在医保中心工作例会前10分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二)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制定局党组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网络意识形态、省市医保局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会,部署近期重点工作,总结上半年工作情况,讨论下半年工作思路。

(三)提高党员思想认识。党组书记分别对三名党员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剖析材料存在抄袭情况进行提醒谈话,与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剖析材料抄袭情况产生的原因及下步举措,要求三名党员写下检讨书,避免今后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四、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

(一)提升基层医保经办员、村级代办员的服务能力。组织召开定点医疗机构培训会、“四位一体”医保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等,将医保全部事项下放到21个乡镇(街道)、13个定点医疗机构、12个银行网点,并设立244个村级代办员,并将基层办事率、经办完成项目情况等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二)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和企业的服务力度。开展医保服务专员送政策、送服务进定点医药机构和企业活动,要求医保专员走访结对机构一年内不少于两次,义务监督员每年不少于1次政策培训和指导,对定点医药机构检查时将邀请义务监督员参与。

(三)开展“送政策送服务”入基层活动。班子带队深入梧桐乡政府、梧桐乡卫生院、梧桐农商行开展送政策、送服务活动,走访17户低收入农户,详细了解低收入农户的家庭基本情况,并送上了慰问金及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知识。

五、关于“服务群众能力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医保经办流程。制度印发医保30个事项的经办流程和操作指南,医保中心每周三召开例会,交流业务办理中遇到的问题,研究举措并即时落实。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医疗保障知识竞赛,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

(二)将带量采购惠民政策落细落实。制定定点公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将政策执行情况纳入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内容,允许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在药品采购平台上采购。第一批带量采购药品年度协议采购量152.87%,第二批带量采购药品年度协议采购量63.4%。

(三)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微信、新闻媒体、视频和现场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与医院建立长效沟通机制,要求医院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医生的宣传效果。  

六、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两定机构管理。组织医保定点单位开展2020年度服务协议培训和签订工作,约谈2家2019年度考核等级评定为C级的定点医药机构、3家有违规行为的定点零售药店。

(二)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家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完成4家定点医药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均未发现问题。

(三)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医保刷卡“五不准”、“十禁止”、“十严禁”,对刷卡异常的68人次发送短信提醒警示。组织56家定点医疗机构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县人民医院、利德医院退回160余万元到财政局社保基金专户。

(四)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短信平台发送提醒短信近10万条,各乡镇卫生院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张贴欺诈骗保宣传海报,朋友圈承诺人接力共计58533人,邀你答题赢话费活动5578人参与答题,知识点传播数22826,向社会共发放宣传资料2800余份。

七、关于“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定点医药机构视频监控全覆盖。视频核查定点零售药店网审异常数据14家,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即时检查21家,存在违规行为4家,扣除违规费用1.03万元,网审医药机构费用明细383.26万余条,扣除违规医疗费用54.17万余元。

(二)开展医疗保障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打通医保监管与社会信用体系通道,对医保失信机构和人员,每月与信用办对接,给予公开曝光、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

(三)强化监管队伍建设。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外出执法时统一着工作服、佩戴执法证与执法记录仪。

八、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党建责任制落实到位。学习《党组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执行“三重一大”、民主集中、末位表态等制度,做好机关党建查漏补缺工作。

(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局、红十字会、科协等党支部开展小支部联盟主题党日活动。

九、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调整人员岗位。调整2名医学专业在职干部为医疗费用审核岗,更换基金出纳人员,医保中心新聘药学专业事业人员1人,同时认真开展岗位风险排查和廉政风险等级评估。

(二)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分管副局长对相关人员就参保登记、档案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备案办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谈话,并记录谈话主要内容。

(三)制定办公用品领用制度。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发放、登记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办公用品领用情况。

十、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树全市“清廉医保”标杆。成立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印发清廉医保建设的意见和实施方案,开展系统内审行动、源头管理行动和异常参保清理行动。8月代表丽水市在全省清廉医保研讨班上进行经验交流发言。

(二)强化正风肃纪。局机关纸质签到册已做到一天两次按时收回,调取行政服务中心7-8月上旬考勤情况,11名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对未及时打卡情况进行原因说明。

下一步,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二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对正在推进的任务紧盯不放,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问题加强跟踪问效。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落实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5620621(工作时间);单位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惠明路116号三楼,邮编:323500;电子邮箱:116478618@qq.com。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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