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信用管理等工作与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挂钩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2021-11-29 14:22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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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挂钩实施办法(试行)》(浙农质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农村信用管理等工作与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挂钩实施,特制定本细则。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针对《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挂钩实施办法(试行)》中的政策操作进行细化,分别明确了扶持政策的重要条件、取消扶持政策的情况、优先享受扶持政策的重要条件及暂缓申报扶持政策的情况。

三、文件依据

  《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挂钩实施办法(试行)》(浙农质发〔2020〕14号)

四、适用对象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五、解读机关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该文件发布日期是2021年11月29日,施行日期是2021年12月30日。

七、政策咨询通道

0578-5629308


政策原文: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1/11/29/art_1229567121_23771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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