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4597209498X/2021-661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10-29
发布单位: 景宁县政府 有效性: 有效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传统建筑保护名录的通告》政策解读

2021-11-02 09:51 信息来源: 景宁县 浏览次数:
分享到: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了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保持村落传统风貌,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振兴,根据《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2019年8月1日通过,2019年11月1日施行)要求,着力解决我县尚未制定传统建筑保护名录的问题,确保本县行政区域内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公布《景宁畲族自治县传统建筑保护名录》。

三、文件依据

《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2019年8月1日通过,2019年11月1日施行)

四、适用对象

适用全县范围。

五、关键词解释

传统村落,是指形成较早,拥有较为丰富的物质形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具备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等价值,具有传统风貌或者地域文化特色,列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

六、解读机关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八、政策咨询通道

0578-5081469


政策原文: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1/11/2/art_1229437985_2371726.html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