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3320/2021-654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卫〔2021〕67号 成文日期: 2021-09-23
发布单位: 县卫生健康局 有效性:



关于开展第三届“畲乡名医、畲乡名护士”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10-08 11:39 信息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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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为加强医疗卫生健康行业队伍建设,搭建卫技人员专业发展平台,建立健全医护人员的竞争机制,不断提高医疗卫生健康科技水平,促进我县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畲乡名医、名护士”评选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医疗卫生健康行业开展第三届“畲乡名医、畲乡名护士”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县医疗卫生健康行业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在岗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评选临床一线人员,每人仅能参加一项的评选。评选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或已被评为市级及以上名医、名护士等的不得参加同序列评选。

二、评选名额

畲乡名医系列包含西医、中医、医技、公卫等专业,畲乡名护士系列必须是在临床一线从事护理工作或护理管理工作的护士。本次拟评选20名,其中畲乡名医10名(其中包括畲乡名中医3名)、畲乡名护士10名。如实际当选人数少于评选名额,以实际当选人数为准。

三、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及管理办法

见《景宁畲族自治县“畲乡名医、名护士”评选实施细则》(附件1)。

四、评选材料要求

(一)评选对象需提供下列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应与申报专业相一致)。

1.学历、学位证书和执业资格复印件;

2.现任专业技术资格及聘任书、学术团体和重点学科带头人任命文件复印件;

3.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由单位提供);

4.主持申报继续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上课证明材料和本人所获得的学分证书(三年学分登记册)复印件;

5.荣誉证书的复印件;援非、援川、援疆、援藏、援鄂及抗疫一线等医疗任务证明(单位提供);

6.职业道德测评、病人投诉情况打分表(由单位提供,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参评人员由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组织测评并提供);

7.发表的第一作者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论著)、著作(专著)、译文(著)复印件,需经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8.获得各级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9.各级科研部门批准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课题立项材料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10.近三年业务工作述职报告(包括年门诊人次数、年出院人次数、手术台次、业务收入、查房、会诊指导、带教、学术研讨等情况,以及从事其他工作的情况;外科要注明“三、四类手术”台次数,内科要体现解决疑难杂症的综合能力,公共卫生人员要体现公共卫生相关工作能力),经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11.对基层卫生院的指导情况。承担公共授课、下乡指导等材料。经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12.本学科未来三年发展规划及分阶段实施方案。

13.申报畲乡名护士人员还需提供近三年开发和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项目有关材料(包括项目介绍,应用情况,取得的效益,经验与体会)。

畲乡名医(畲乡名中医)还需提供:

1.近三年处理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案例材料5个(需书面归纳总结,要求能体现本人在其中的作用,同时附原始病历首页复印件等能体现处理问题真实性的材料;公共卫生人员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案例分析或专题调查报告);

2.近三年开发和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项目材料(包括项目介绍,应用情况,取得的效益、经验与体会);中医人员:本专业某一疾病诊治方面有独特见解或经验(专科专病特色经验)的材料二个(需进行书面归纳总结,要求能体现本人在其中的作用)。上述材料附上原始病历复印件等证明,若是门诊病人,需经单位证明;

3.申报畲乡名中医的人员需提供学习中医四大经典心得体会二则(每则不少于1500字)。

4.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从事免疫规划、妇幼保健、传染病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慢病管理及健康档案管理等相关材料,单位审核确定的进修学习证明。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推荐对象需填写《景宁畲族自治县畲乡名医、畲乡名护士申报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5)(以下简称《登记表》) 一式三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经单位初审、签署意见并装订成册;

2.推荐对象提供的学历、资格等证书复印件,需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与原件核对无误后,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推荐对象提供的材料,起止时间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4.上报材料要求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关单位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上报县卫生健康局备案。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评选领导小组

调整景宁畲族自治县畲乡名医、名护士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金锋(县委组织部)蓝建忠(县卫生健康局)

副组长:吴凌峰(县财政局)

梅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德伟(县卫生健康局)

成  员:徐永伟  李  梁  李叶娟  雷蔚美  陈祖蕾

严迎冰  雷丽政

领导小组负责“畲乡名医名护士系列”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审定评选办法和评选结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考评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申报对象资格审查等工作;考评专家组由相关学科和专业领域中学术造诣高、公道正派的专家组成,负责对申报对象工作实绩、科研学术等情况进行考评打分。

六、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要求于2021年10月8日前报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2。申报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每人装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写清单位、姓名、专业、申报类别及内装材料目录。附件5(登记表)需双面打印,附件8(申报人员汇总表)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领导,广泛发动,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指定专门科室负责具体事务。“畲乡名医”“畲乡名护士”评比要向临床一线医护人员倾斜。

(二)因评选工作量大,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材料上报后,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景宁畲族自治县畲乡名医、名护士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地址: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2 ,联系电话:5089756

附件:

1.《景宁畲族自治县“畲乡名医、名护士”评选实施细则》

2.景宁畲族自治县畲乡名医评审评分标准

3.景宁畲族自治县畲乡名中医评审评分标准

4.景宁畲族自治县畲乡名护士评审评分标准

5.景宁畲族自治县畲乡名医、畲乡名护士申报人情况登记表

6.景宁畲族自治县畲乡名医、畲乡名护士申报系列专业分类

7.景宁畲族自治县畲乡名医、名护士系列申报名额分配表

8.景宁畲族自治县畲乡名医、畲乡名护士申报人员汇总表

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1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印发

景卫〔2021〕6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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