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90026663320/2021-654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景卫〔2021〕56号 成文日期: 2021-08-16
发布单位: 县卫生健康局 有效性:

​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集中(居家)隔离的孕妇临产应急预案(第2版)》的通知

2021-10-08 11:19 信息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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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卫生健康单位:

为更规范落实疫情期间集中(居家)隔离的孕妇管理,现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集中(居家)隔离的孕妇临产应急预案(第2版)》给大家,请根据预案要求贯彻执行。

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宁畲族自治县集中(居家)隔离的孕妇临产

应急预案(第2版)

孕产妇是特殊人群,为确保及时、迅速、有序地对集中隔离点孕妇临产做好安全助产,提高应急抢救能力,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孕产妇和儿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从严从紧做好妇幼健康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县辖区范围内新冠疫情防控集中(居家)隔离的孕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孕妇,境外入境来景返景、中高风险地区来景返景或新冠确诊病例密接、次密接尚未进行隔离的孕妇(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孕妇)。

二、孕产妇定点医院

指定县人民医院作为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孕妇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定点医院(以下简称“孕产妇定点医院”)。负责全县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孕妇临产的技术支持、业务指导和高危情况评估。负责制定院内感染、孕妇临产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开通绿色通道、保障急救资源的配置、储备和正常运行,及时上报孕妇个案,负责院内孕妇的抢救、评估和报告。人员由分管院长、产科、ICU、内科、外科、麻醉科、相关医技科室及后勤科室人员组成。

三、应急启动及抢运程序

(一)应急响应启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孕妇出现下腹痛、早破水、见红等临床征兆时,由隔离点负责人或家属、首诊医生打电话联系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毛丽伟(电话13666551365,虚拟网611365)及急诊120,接到电话后,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应立即汇报分管领导,启动院内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县人民医院分管领导接到启动响应电话后,应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响应,及时了解孕妇情况,做好人员、物资调配工作。同时及时报告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三)院内转运:接到孕妇后,县人民医院必须按疫情防控要求将孕妇转运至隔离待产室待产,同时结合孕妇高危情况进行产科处理。病人确需行剖宫产术,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将孕妇转运至隔离手术室进行手术。

四、报告制度

(一)报告流程图及各级联系人

隔离点负责人或家属、首诊医生

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

县人民医院分管领导

↓                ↓

县妇计中心县卫生健康局

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  彭德伟15990809823(619823)

黄义娟13666562019(672019)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联系人:王芳芳13666551472(611472)

汤丽芬 13967051281(663281)

县人民医院联系人:      季必池13567095278(695278)

毛丽伟 13666551365 (611365)

实行首诊报告制,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为责任报告人,接到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孕妇临产电话后立即报告分管领导,产科负责做好高危评估、会诊、登记,根据孕妇情况及时填报相关个案,同时报县卫生健康局及县妇计中心。

(二)报告内容:孕产妇姓名、年龄、住址、户籍地、孕产次、孕周、流行病史、目前高危情况、急需协助解决的事宜等。

(三)报告时限:凡发现符合本预案规定的高危孕产妇,应于接诊后2小时内通过各种方式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及县妇计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县人民医院要组建应急小组,所有小组成员在应急预案启动后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二)技术保障。县人民医院要加强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诊疗水平。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各个环节的畅通。

(三)物资保障。县人民医院要根据医院条件,为产科门诊及病房尽可能创造独立进出通道,落实产房、产科、母婴同室院感防控要求。床位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及时动态调整,保障设施设备和人员配备,确保满足孕产妇服务需求。

(四)宣教保障。县人民医院、县妇计中心应当通过微信、APP、电话、视频、线上孕妇学校等方式加强对孕产妇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帮助孕产妇做好自我监测,指导孕产妇正确识别和应对临产征兆,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隔离点负责人。隔离点孕妇户籍妇保医生应及时掌握隔离点孕妇高危情况,根据孕妇高危级别进行规范管理、密切追踪随访。

此预案从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抄送:市卫生健康委。

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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